沈夕夕看看裴玄,还真没见裴玄写过毛笔字。
爸爸好幼稚……
“这有什么,”沈晨硕兴致高涨,“过年嘛,就图一高兴,说不定小裴写得比()
我还好。”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他的小心思全被刘曼文看透。
当爸爸的都这样,幼稚起来像小孩子。
沈夕夕从小就特别崇拜爸爸,觉得爸爸是全世界最厉害的人。
沈晨硕穿了十九年的暖心小棉袄,直到……沈夕夕遇见裴玄。
沈夕夕在看到裴玄的第一眼就明白了,什么叫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后来小姑娘天天想着往外跑,有一次沈晨硕开玩笑地问女儿,现在还觉不觉得爸爸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了?
可沈夕夕支支吾吾……竟然半天也没回答出来!
连忽悠他一下都做不到了啊!
这沈晨硕能不吃醋?
今天可算是让他抓到裴玄软肋。
裴氏是跨国集团,裴玄会说十几种国家的语言,在沈晨硕心目中,女婿是走在高精尖前列的国际化人才,而对华国古典文化从未听他提及,显然是不感兴趣。
见裴玄没立刻答应,似乎在犹豫,沈晨硕更加胸有成竹。
“写吧小裴,”沈晨硕很大气,“男子汉大丈夫,得敢于应战,咱们爷俩不管谁写的更好,另一个都不许不高兴……”
“真的?”裴玄忽然在这时扬了下眉,选择回复的时间点就很巧妙。
沈晨硕愣了愣,“当然了,反正我是不可能不高兴的。”
因为他也不可能会输。
“那好,我试一下,”裴玄回说。
沈夕夕抱歉地看看裴玄,而裴玄却对她勾了下唇。
他走到书桌旁,沈晨硕让开位置。
当裴玄执起笔,沈晨硕就知道自己稳赢。
他执笔的姿势随意,跟平时合同签字差不多,并不像沈晨硕那样,是很标准的老派书法的拿笔方式。
可他表情云淡风轻,不见任何窘迫,似乎还有些享受。
站在那儿,身形挺拔如松,然后等他落笔——沈晨硕傻了!
他下笔流畅,从不需斟酌。
看着是纯粹休闲娱乐的作品,可就连对书法小有研究的沈晨硕都愣了,其对笔画和字形结构的驾驭能力,别说跟他比,跟隔壁老张比,就算是比起许多知名大家也不逊色,这个风格,甚至可以说得上自成一家了。
等裴玄流畅地写完三两个字。
刘曼文也放下果盘,惊喜地凑了过去。
沈夕夕满眼崇拜,果然她家先生才是最厉害的!
沈晨硕立刻就想到一句很打脸的话。
【执笔无定法,要使虚而宽】
这句话便是在说,书法无需拘泥于固定的执笔方法,真正的大家……不管用如何的握笔方式,都能写出好看的字来!
裴玄落完最后一步,毛笔稳稳扔回砚台上。
〖上联:绣阁团圆同望月。〗
〖下联:香闺静对好弹琴。〗
既然太太在这儿,他就不能单纯只哄老人家开心了。
这一局,他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