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鬼王……”
“本王无事,继续弄你的。”
中年男人坐在王座上,用手帕擦了擦自己的脸。老十一悄悄看了一眼叶雪霏,后者坐在旁边的小椅子上,正面无表情地顶着一张血盆大口。
此时老十一已经知晓,这名身着黑衣的英俊中年男子,正是鬼界那名知名的疯子老鬼王。老鬼王是大乘期,尽管已疯,想要捏死他们两个金丹期修士还是轻轻松松的。于是他只敢试色,不敢造次。
此刻老十一心中所念,便是宁明昧能早日发现端倪,好把他们二人救出来——可叶雪霏的表情越看越冷,实在让人胆战心惊。
……任谁的嘴唇被连续上色又擦掉七次,都会越来越冷的。
老十一真怕这妹子暴起打人。而老鬼王还在盯着叶雪霏的嘴唇若有所思:“现在这个颜色……看起来太橘调了。”
老十一:“不,不是颜色的问题。她嘴唇擦了太多次现在充血了,所以有色差……”
老鬼王:“有道理,该怎么办?”
大殿中气氛越来越冷。老十一无助地看向叶雪霏。叶雪霏冷酷道:“涂我脸上。”
想不到你叶雪霏在生命危险前也是一条响当当识时务的好女人。老十一赶紧把新的颜色涂叶雪霏脸上。他装作不经意地询问老鬼王:“鬼王殿下,看来您真是十分爱您的妻子啊!你们是如何认识的呢?”
和绑架犯拉近关系是获得信息、寻找逃生机会的好办法。比如此刻,老十一就确定自己找到了一个安全的话题。
“何时认识的?那大概是千年前的往事了。”老鬼王用手指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可惜我那时并没有记住她……我们再次见面,是在她做鬼修之后了。”
老十一道:“所以你们是二见钟情啊!”
老鬼王说:“不。我那时更喜欢的是她的好闺蜜的朋友。”
老十一:“哦,那是个什么样的女子呢?”
老十一张嘴就踩雷,叶雪霏轻轻地踢了他一脚——显然她比老十一更了解过去的历史。不过在听见老鬼王接下来的话后,她蹙起了眉头。
“洁白、干净,像百合花一样。不过思暮不喜欢她,还总是因为翁行云和她亲近而拈酸吃醋。后来喝酒喝醉时,思暮还和我说过她们的事。她说翁行云和夜合认识更早,翁行云初出茅庐时就认识了夜合,夜合和她一起修改她的功法,和她一起游历……又像她的朋友,又像她的老师。而且她很低调,从不居功自傲。思暮很生气,因为翁行云有疑问时,总是更喜欢去问夜合,而不是先来问她。不过后来翁行云向她解释,是因为夜合更厉害后,她就和翁行云和好了……”
夜合。
和其他弟子不同,叶雪霏身为白若如的爱徒,又有个去过东疾山的姐妹叶雨霏,她对于当年那段历史的了解是很多的。她知道翁行云,知道云思暮,也知道翁行云的另一名副手——那名叫作杨啸的大乘期大能。
可老鬼王口中那名叫“夜合”的女子,叶雪霏却从来没听说过——无论是从史书上,还是从道听途说的角度。
按理说,此人修为高深,能做翁行云初出茅庐时的好友,又生得美丽,不可能只是一介散修。即使她再低调、再神秘,也不会让人无法定位她的身份。
“云思暮为什么不喜欢夜合?”叶雪霏静静听着老鬼王的讲述,忽然道。
“她觉得她心里藏奸,藏头藏尾,谁都不知道夜合是哪门哪派的。而且在星火岛,也只有翁行云最亲近的那一圈人知道夜合的存在。”老鬼王道,“而且当年事发之后,夜合就突然消失了,有如人间蒸发。思暮于是觉得,她不够朋友。而且,她怀疑出卖翁行云的人中,有夜合的一份。”
老十一不知道叶雪霏询问此事的意图。他只低头调着红色,心想叶雪霏有时间问些无关的事也是好的,至少能转移老鬼王的注意力。叶雪霏却道:“我觉得云思暮说得对。藏头藏尾,不是什么好人。而且如今外人都不知道夜合的存在。”
可一个人出卖另一个人,总是需要一些好处作为跨越道德的推动力的。人生在世,大多数人所求的不过是财富或名声。从老鬼王给出的信息来看,这名名叫“夜合”的女子并不缺钱,也绝不缺实力。
可即使如此,后世的记载上也并没有她的痕迹。这实在是太异常了。
但凡是有能力的修士,谁不想要青史留名,流芳百世?
所以,在这样的条件下,夜合又为什么要出卖翁行云呢?
“是么?”老鬼王道,“你觉得思暮说得对?”
“是。”叶雪霏点头。
老鬼王转头注视她。那一刻,正在给叶雪霏上脸红的老十一有些头皮发麻。刚才一路上,他可是见识了这名疯鬼王的发疯本性。他两股战战,只怕再过一会儿,老鬼王便会一个弹指将他们撕得粉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