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悦是个二十岁的年轻女大学生,会来这种小女生喜欢的网红店并不奇怪。
只是我没想到,她居然能把莫凌天也拉过来。
记得前世,莫凌天都不愿意陪我吃一顿家常便饭,更别提出门吃饭了。
我们结婚一周年那天,还是他为了提出离婚,第一次邀请我去餐厅吃饭,我满心欢喜,换来的却是被当众羞辱。
而现在,我看着镜子里倒映出的女人。
没有烫染过的墨色长发,被烫成大波浪,柔顺地落在胸前,衬得胸口露出的肌肤更为白皙通透,简直像一块羊脂玉,傲人的胸围,纤细的腰身,蕾丝裙边下笔直的两条腿。
周围的年轻女孩,全都呆呆地看着我,好半天都回不过神来。
短暂的几秒,我似乎从莫凌天的脸上看到了惊艳,从金悦的脸上看到了嫉妒。
“则远,好看么?”
我淡淡启唇,闻则远的位置,就在试婚纱的旁边。
他回过神,朝我走来,牵起我的手。
“世间所有的词汇,都无法形容你的美丽了。”
闻则远的嗓音本就好听,带着少年的稚气温润,极致的温柔,有爱慕有崇拜,简单一句话,像是有一股电流,顺着他的手,蔓延到了我全身,感觉酥酥麻麻,说不出的愉悦舒适。
我还没来得及勾起嘴角,一束刀子般锋利的视线,刺在了我身上。
是莫凌天。
我余光一瞥,男人仍旧是那副冷峻的模样,只是眼神仿佛能杀人。
转回眼珠,我置若罔闻,递给闻则远手机,“可以帮我拍照么?”
“是我的荣幸。”
不得不说,年轻小奶狗真的很会哄女人。
我心情愉悦,面对着镜头微笑,店员递给我一束铃兰捧花,我站在背景墙前,摆着姿势。
闻则远给我拍照时,旁边的女生也举起手机来拍我,我一开始有点拘谨,但很快就放开了,面对着镜头自然地摆姿势。
周围赞叹声连连。
“太美了,身材太好了,简直就是美貌暴击!”
“我要是身材这么好,出门都不穿衣服!”
闻则远是个合格的男朋友,拍出来的照片非常好看。
我看了几张,红唇微启,打趣他,“你的前任应该都很舍不得跟你分手吧?”
闻则远失笑,灼灼地和我对视,“希望你也是。”
我勾唇,“要是我,那舍不得的人就是你了。”
我是开玩笑,闻则远神情认真起来,“现在就是了。”
他视线太过强烈,我心口一跳,“我进去换衣服。”
进了试衣间,就听到餐厅有动静,我拉链拉不下来,喊来了店员。
女店员红着脸帮我拉拉链,还在小声感慨,“天啊,姐姐你太美了,我活了十九岁,还是第一次见你这么美的大美女,身材好皮肤好,我要是男人都想追你。”
我莞尔,问起,“外面怎么了?”
“是有一位先生包场了,客人现在都走了,女士等会您换了衣服,我们会给您补偿。”
除了莫凌天,我实在想不到还有别人了。
店员给我拉了拉链,就出去了,我脱下婚纱,刚拿起我的裙子要换上,试衣间的门再度被人打开。
“先生,您不能进去……”
“滚。”
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我手指都哆嗦了一下,衣服掉在地上,我俯身去捡起,门被推开,刚直起身,试衣间的门被关上。看書菈
咔嗒一声反锁的动静,我在镜子里,和男人对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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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太高,即便在镜子里,我也要扬起下颌,才能注视他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