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侠微舒剑眉,淡然道:“魔教踏足中土,若只是与你们江湖中人发生争斗,那就是单纯的江湖事江湖了,官家可以暂且不管。可现在魔教却让倒马坎的百姓无辜枉死,就已经不是简单的江湖仇杀了,此事已经影响百姓安危,将军楼绝不会袖手不理。”
于钟朝脸色阴沉,冷声道:“所以镇边府就要借此机会插手江湖了么?”他态度转变极快,语气激动处,一只手已经暗自握紧了藏在衣袍内的残月钩。
王小侠扫了一眼于钟朝的肩头,还是不动声色,说道:“魔教纵然势力强大,但料想也没那个胆子敢和整个大雍王朝为敌,所以于门主和在下一起返回大风城,就一定会很安全。至于你们的家门帮派,如果时间来得及,镇边府会借调查倒马坎血案的机会派兵监视,魔教就算有心对付你们,也只能暂且罢手。”他语气忽然微冷,神色亦是一沉,缓缓道:“若魔教在这种情形还敢出手,那他们将要面对的,就不止是西北江湖,还有六万边军的镇边府了!”
王小侠复又看向于钟朝和曹敬武,正色道:“曹先生,于门主,在下明白两位心中的顾虑,但此一时彼一时,非常时刻,若无变通之道,岂非就是和自己过不去?两位也休怪在下说话直白,现在能够救你们的,只有镇边府了。”
于钟朝身躯微震,神色顿时阴晴不定,他在思考王小侠的话。
曹敬武是一个明白人,已经想通了其中的关键,神情缓和了下来。
王小侠的话并不难理解,也是目前唯一的周全之法。魔教就算再如何厉害,也绝不敢轻易和镇边府为敌。因为镇边府不但有六万边军坐镇西北,更代表着整个大雍朝廷。
就算月无缺武道之境如何高强,王首崇渊算计如何深远,圣传势力如何强大,但若想与镇边府那六万战力可名列大雍前三的边军叫板,那简直无异于蚍蜉撼树,螳臂挡车了。
于钟朝沉吟不语。倒马坎一战,魔教将整个小村镇的老幼妇孺尽数毒杀,青壮者化为尸鬼,如此残忍之举,已经触及了大雍律法。镇边府代表朝廷作为西北最高的权力机构,掌管辖境内数十个郡县衙门的百万百姓民生,对这样一件悚然听闻的血案怎能坐视不管?如今西北江湖不知已经渗透了多少魔教势力,敌暗我明的被动之下,如果能得到镇边府这一层保护,魔教再怎么嚣张狠辣,也绝不敢再轻易妄动。所以王小侠的话,是非常合理,也是目前唯一的办法。
但没有人知道,魔教屠杀倒马坎百姓,绝非是逞一时之快的示威之举。崇渊算计过人,又岂有不知和镇边府对抗的后果?可他却偏偏做了这样一个看似莽撞的举动,貌似平白给圣传树立了一个强敌。然而这一招兵行险着,却正是崇渊老谋深算的体现。现在蛮族已经出现在啸阳关外,镇边府如今的第一目标必然就是要如何应对蛮族接下来的动作,就算会对倒马坎之事进行追查,只怕也不会动用太多的力量。毕竟蛮族才是整个西北边境最具威胁的敌人。如此一来,圣传反倒成了能牵制镇边府力量的一颗暗棋。如果镇边府对倒马坎血案置之不理,那西北之境的无数百姓便会从此寝食难安,这对镇边府的声望来是极为不利的,一旦民心惶惶,内外交迫之下,西北的处境可想而知。
崇渊已经暗中和蛮族风炎部达成了联盟,龙日狂阳更已经兵临啸阳关城下,这个消息是绝对封锁不住的,不但很快就会传到魏长信耳里,也会传到西北的无数百姓耳中,并造成不小的民心震动,这才是最要命的。所以蛮族与魔教双方都能为彼此牵制镇边府,分散魏长信的精力。而圣传却能借机安然越过西北,真正踏入中原之地。
所以对崇渊来说,他不需要真的和镇边府直接敌对,只需要镇边府知道,圣传已经踏入西北之地就足够了。而这也是崇渊想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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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年轻的圣传王首,所谋之深远,绝非只是中原武林而已。
曹敬武见于钟朝沉吟许久,神色阴晴不定,便开口道:“于门主,王护卫所言有理,如今敌暗我明,我们若是分头行动,只怕正中了魔教下怀,他们便能趁机逐个击破,如此一来,西北江湖真的就回天无力了。”他看着于钟朝,又道:“况且雄儿已经对我说了,这落日马场严老爷子的随身信物还在于门主身上,此物尤为重要,绝不能落入魔教人的手中。所以我们应该尽快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好好商议一下如何妥善处置这件信物。所以以我之见,于门主不妨屈尊暂且随同王护卫前往大风城,而后再作打算。”他干咳一声,补充了一句:“曹某会陪着于门主一起进入大风城,保证不会出半点差池。”
“也罢,形势所迫,于某也非是固执之人,既然曹老兄愿担保随行,于某也不便坚持,就依王护卫之言罢。”
于钟朝终于松了口,随即面露悲戚,长叹道:“如今落日马场遭逢大难,严老爷子身后这数十年的基业,的确非同小可,我们既同为江湖同道,也绝不能坐视严老爷子的一生心血被魔教夺走危害江湖。”
落日马场在严守阳数十年的经营下,已经汇聚了整个西北首屈一指的财富,如果这样巨大的财富被魔教据为己有,那这个西北江湖,就将彻底被魔教掌控。
于钟朝忽然皱起眉头,叹道:“可惜严老爷子唯一的儿子也已经死了,他遗留下来的这件信物,却不知到底要交到谁手里?”
此言一出,几人都不由一阵沉默。
曹敬武也叹道:“原本除了严兄以外,田庄主可算是我们西北江湖名望最高的人了,若有他主持大局是最好不过的,可惜他也命丧魔教之手,看来这件事可不是我们几个人三言两语就能决定得了的。”
于钟朝点头表示赞同。
曹雄却道:“爹,于门主,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要马上离开这里,等到了安全的地方,大家在从长计议不迟。”他看了一眼依然还在昏睡的薛禹,皱眉道:“薛越还没有醒,他双旗门的事,我们也不能袖手旁观的。”
曹敬武点头道:“不错,我们马上动身,不能再耽搁时间了。”
接下来的事,就是如何处置严家这数十具尸体了。落日马场在西北是有名望的所在,如今满门被灭,所以那些尸体不能草率掩埋,需要报知当地官府衙门。至于那二十名魔教教徒,身份来历不明,也得按程序让官府勘察核实后方可处置。于是经过几人的简短商议后,决定暂时不动那些尸体,王小侠命两名骑军携了将军楼的令牌火速通知当地府衙,并留下了一部分骑军留守,若当地府衙来人,便告知落日马场的案子将会有镇边府的密切关注,有任何动静,必须第一时间派人通知。
而后王小侠率领数十龙突骑军,护卫着曹敬武父子,于钟朝以及昏迷的薛越,火速离开了落日马场,直向大风城而去。
夜半,子时初,古北口。
古北口是一个小地方,距离前往大风城还有约莫二十里。和许多北方偏远村镇一样,充满着古旧苍凉,从这里吹过的风,无论春夏,都饱含着风沙的粗粝。
古北口虽离大风城最近,却并非处在中原前往大风城的官道之中,所以平日里本就不算太热闹,如今一场突如其来的三月晚雪,便让这个小地方越发冷清了。
夜色已深,风冷刺骨,天地白雪皑皑。古北口内的居民大多已经早早进入梦乡,却在小镇内一处十字路口的街头间,还行走着零零散散的人影,他们大都是过往的商旅,为了节省一些银钱,才选择来到古北口住宿休息。
十字街口的角落处,一间老旧的民房前,茅草为顶的木棚下,两个破旧的灯笼在冷风中摇晃,昏黄的灯光下,()
摆着一个简陋的小吃摊位。
时辰虽晚,但这摊位却并没有打烊。西北历来苦寒,这些小地方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山珍海味,不过一壶老酒,一碗羊杂汤,另加几张烙饼,就是这个小吃摊所有的家当了。
食物虽是再平常不过的东西,但却总有一些与众不同的滋味,有些人尽管遍尝无数美味,却还是会对一些不起眼的廉价之味念念不忘。
比如此刻正坐在小吃摊旁喝一口羊杂汤再啃一口略显焦硬烙饼的男人,就正是那种对这个小地方廉价之味念念不忘的人。
小吃摊的老板是一个年过三十的妇人,或许是在这风沙苦寒之地生活已久,她皮肤粗糙黝黑,但样貌身材却圆润纤细,尤其两只大眼睛水灵泛波,顾盼间眉目生姿,颇有几分别样风韵。
妇人是一个寡妇,丈夫死后,家里就剩一个五岁的儿子,她孤儿寡母又别无营生,就在这十字街口的自家门前摆了这一个小吃摊,挣些散碎银两用以度日。她虽已经不再年轻,身上却有种与众不同的另类风韵,于是许多男人借着来关顾生意的由头对她虎视眈眈,若能偶尔占点便宜碰一碰她的纤腰翘臀,便是能销魂许久的妙事。
但这个男人却不是为贪图妇人美色而来照顾生意的人。他只是单纯的喜欢妇人这个小吃摊的老酒和肉汤,以及那几张味道其实并不怎么好还会硌嘴的烙饼。
这世上有许多种人,而他,就是会念旧的那种人。
因为这一场大雪,让妇人的生意非常冷清,眼看时辰已晚,被冻得浑身渐渐发冷的妇人一边低声诅咒着鬼天气,一边刚准备收拾东西打烊时,她就忽然看到那个男人从旁边的街道中牵着一匹白马走来,停在她的摊子前看了看,然后将马拴住,就一屁股坐了下来,要了一壶老酒,一碗羊杂汤,三张烙饼。
妇人连忙应着,将食物送了上来。男人像是赶了很长的路,一身风尘仆仆。他像是真的饿了,一口酒,一口饼,再喝一口汤,他吃得很认真,满脸的惬意满足。
妇人站在摊子后,她先是看了看那匹浑身雪白没有一丝杂色的马,就不由心头一动。她是土生土长的北方人,从小对马匹甚是熟悉,所以她有眼力能一眼就看出那是一匹名种良驹,价值不菲,不是寻常人能买得起的。
白马背上,斜挂着一杆长枪,那长枪枪头用油布包裹着,枪杆鸡蛋般粗,通体亮银,在昏黄的灯光下微微泛着银光。
妇人的峨眉忍不住微微一挑,她久居西北,见过不少形形***的人,知道随身携带兵器的大多都是不好惹的江湖人,便不禁看向正在独自喝酒吃饼的男人。
那男人约莫三十岁的样子,披着一袭黑色斗篷,露出里面的白色长袍。他长得剑眉星目气宇轩昂,个儿高挑精壮,虽风尘仆仆,却丝毫遮掩不了一身的英气挺拔。他安静的坐在昏暗的灯影下,却仿佛有一种明亮的光从他身上散发出来,让人一见便难忘,让人一见就难免心动。
妇人看了一会,黝黑的俏脸就不由微微有些发烫,眼神也有些迷离,一颗心也开始颤动起来——她见过许多人,其中更有各种不同的男人。但她却从未像现在这样看着一个陌生的男人,心里就突然颤动了,因为那个男人身上,有一种真正的男子气概,那气概不是因为他那一匹价值不菲的白马,也不是那一杆雪亮的银枪,更不是他身上质地上乘的白袍,而是因为他的人。他坐在那儿,那种气概就像一颗山崖边的青松,或者说他比那白马背上的银枪更像一杆枪——挺拔,高昂,顶天立地。
妇人忽然回神,惊觉自己满脸烫红,顿时羞涩难当,暗骂自己好不知羞,竟莫名的对一个陌生的男子脸红心热。还好她的皮肤本就黝黑,又灯光昏暗,不然可就真的丢人丢大发了。
妇人连忙收回目光()
,自顾自尴尬的抓着抹布擦着桌子,但又忍不住偷偷地向那男子望了一眼。她守寡多年,见惯了那些心怀不轨的男人,腻烦了他们猴色的目光和下流的动作。但她要生存,她那有些独特韵味的姿色就是能让她好好活下去的本钱,所以一直对那些男人怀着既不理睬也不反感的态度,殊不知她内心里,早就不知恶心了多少回。
可是今晚这一个满身风尘之色的陌生男子,却让这个早就心如止水的妇人,莫名的心动了。
心动是什么?不过就是一刹那的心跳加速,一眼之间的此生难忘,再回忆时依旧脸红耳烫的难言之隐而已。
沉默的男子依旧还是一口酒,一口饼,再喝一口汤。酒不是好酒,饼也并不酥脆,汤的味道也不是很新鲜,可他却仍然吃得津津有味。他看上去很饿,但动作却很舒缓,让他在吃东西的时候,仿佛也有一种独特的魅力。
这个时候,十字街口向北的那一条街道,不疾不徐地走来一匹高头大马。
马是黑色的,浑身透发着一股坚韧的力量感。妇人被马蹄声吸引了目光,她看着那匹马,峨眉又是一挑。
这样的马,同样是不同寻常的好马。它不同寻常的原因不是因为它的品种,而是因为它是一匹战马。
今年年初的时候,妇人曾去过一次大风城,在城门口见过一队彪悍的骑兵,那些骑兵所骑的马,就是和眼前这一匹黑马同样的战马。
妇人微微皱起眉头,这样的风雪深夜里,怎么会忽然来了一匹战马?
黑色的战马来到妇人的小吃摊前,居然停了下来。
让妇人有些惊讶的是,黑马的背上,竟然也斜挂着一杆乌黑的铁枪。
铁枪乌黑沉重,龙舌一样的枪头冷冽生寒,黑色的枪缨在冷风中轻轻飘荡。
那男人看到黑马停下,不由抬起头,然后微微一笑。
黑马上的骑士翻身下马,将马牵到那白马旁边拴住,然后便朝小吃摊走了过来。
那人身高七尺,蜂腰猿背,头戴风帽,身披褐色披风。他还年轻,同样不过三十出头的年纪,一张轮廓分明的脸上却满是被风沙磨砺过后的淡褐色,一看就知是常年与西北风沙打交道的人,但眉眼之间,却另有一股子粗旷坚毅之气。
让妇人很意外的是,那人竟然很随便的就来到了那男人面前,然后又很自然的坐了下来。
而那黑袍白衣的男人却没有半点意外,微笑着打量了一番褐衣男子,良久后才道:“韩师兄,好久不见了。”
褐衣男子揭开了风帽,那张布满风霜的脸在昏暗灯光下刀刻般的轮廓更明显了几分。他扫了一眼桌子上的酒壶,然后开口道:“云师弟,你等了多久?”
他一开口,仿佛连语气里都满是风沙的味道。
“也没多久。”黑袍白衣的男子放下了酒杯,淡淡道:“不过一壶酒而已。”
“军中事务繁忙,又遇上下了大雪,所以耽搁了时辰。”
“无妨,刚好可以好好吃一顿饭,喝一杯酒。”
褐衣男子抬头看了一眼站在摊子后面的妇人,语气里含着几分打趣,道:“记得上一次你来,也是在这里喝了一壶酒。难道这儿的酒很好喝吗?”
妇人离得并不远,便听到了这句话,心头莫名一动,敢情那黑袍白衣的男子,以前曾来过她的小摊子喝过酒?怎么自己却一点印象也没有?
他像是终于填饱了肚子,心满意足的伸了伸腰,然后才道:“好不好喝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对我的胃口就行。”
“三年不见,你还是一点没变。”褐衣男子看着他道:“师父他老人家还好吗?”
“老头子可能是上了年纪,这两年脾气好了不少,()
不过饭量却好像没以前好了。”他随口回答。
褐衣男子忽然叹了一声,道:“当年从长安辞别师父远赴西北投军,转眼已经快十年了,这些年时常想起他老人家,却没机会再回去看看他,实在过意不去。”
他把玩着手中的酒杯,目光落在褐衣人脸上,淡淡笑道:“从小到大,老头子最疼的就是你这个徒弟,这一点就连我这个亲生儿子都要靠边站。他虽远在中原,却一直都在打听你的消息。三年前我从西北回去后,他得知你已经得展抱负,成了西北边关统领一军的少将军,他高兴得很,拉着我们陪他喝了一晚上的酒。今年春节过后,老头子想着铁师伯的寿辰将至,就要我来西北走一趟。虽是说给师伯贺寿,其实就是要我来看看你,顺便印证一下这些年你的功夫有没有长进。”
褐衣男子苦笑一声,随后一正神色,语气恭谨地道:“我知道当初师父对我期望甚高,可惜我却辜负了他。这些年他老人家非但没有怪罪我,还对我这个不孝徒弟如此在意,韩举实在无以为报。过两年等他老人家六十大寿的时候,我一定会告一段长假,回长安好好陪他老人家几天。”
此时若有其他人在场听到褐衣人说出了“韩举”这个名字,一定会非常吃惊的。
如今在这西北边关之地,几乎没有人不知道韩举这个名字。此人年纪不大,却是镇边府军督魏长信最为器重的左膀右臂,更是统领边关“风虎步军”的“烈风军”骁骑前锋校尉将军。韩举身具将帅之才,个人武功更是出类拔萃,尤其以枪法见长。不过却很少有人知道,西北“铁枪门”门主铁中堂,就是他的同门师伯。
而此刻名动边关的韩举,就坐在古北口这家极不起眼的小吃摊前。
黑袍白衣的男子转头看了一眼那匹黑马背上的黑铁长枪,忽然悠悠道:“这些我是没变,不过师兄你却好像变了不少。”
“我变了?”韩举饶有趣味的问道:“我哪里变了?”
“这西北的风沙果然不简单嘛。”他耸了耸肩,道:“想当年。你也是一个江南烟雨之地的翩翩少年郎,如今却硬生生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北方人,这难道还变得少吗?”
韩举淡褐色的坚毅脸庞忽然闪过一抹复杂之色。他抬起头,目光望向东方的夜色,喃喃道:“好久都没淋过一场家乡的春雨了,也不知道老家门口那条河里的水是不是还依然清澈见底。”
黑袍白衣男子没有接话。桌上有杯,他倒了一杯酒,推到韩举面前。
“不过,我却从未后悔。”韩举收回目光,缓缓道:“我来到了这里,才知道边关的风沙,才是更适合我的地方。”
“也算不错。至少你终于能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了。”他微微一笑。道:“师兄,喝一杯暖暖身子?”
韩举看了一眼面前的酒杯,皱眉道:“军中有禁酒令,我已经许久不曾喝酒了。”
黑袍男子却自顾自的喝了一口酒,道:“我也许久没有和你喝过酒了。”
闻言,韩举没有再多说,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看来这几年,你也终于找到了一杆好枪。”黑袍男子忽然淡然说道。
“枪是好枪。”韩举目光落在黑马背上的黑铁长枪上,却又道:“可与你的映山红相比,却还是差了些。”
“用得顺手吗?”他问。
“自然顺手,这可是我花了很久才寻到的。”
“既然合适,那就是最好。”他笑道:“可有名字?”
“龙舌。”韩举放下酒杯,他看着那杆黑铁长枪的目光很温柔,就像是在看他最心爱的情人一样。
“名字不错。”黑袍男子道:“希望这些年的军中生涯,没有让你的枪法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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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举却道:“军中不比武林,这些年我也没有与人好好切磋一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