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迪克哭丧起脸来,他说道:“我的朋友们,你们能少一些愤怒,多一些怜悯吗?我看你们的眼睛里,还比不上尼德先生听了那个首领的话时,看我的眼神慈悲呢。虽然安慰我时也掩饰不住他劫后余生的喜悦,可我怎么就有点儿不舒服呢。没能拿到他的脚力钱我也没什么好说的,那并不是他的错。可他怎么好像也有些幸灾乐祸呢?好像我们阿波多利人大祸临头都是自找的似的。”
他们纷纷谴责强盗的恶行和尼德先生的无耻无情。又安慰着他们的小伙子:“等下次尼德先生再来老爹的酒馆儿,一杯酒最少要收他一枚银币。让老爹给你好好出出气。等着瞧吧!”
“当然,”蓝莓老爹说道,“最少两个银币!”
班迪克顿感安慰,心情一下子就好多了。“可你又是怎么平安无事地回来的呢?他们没有难为你吗?”
班迪克又喝了一杯酒说道:“我正要说呢。我猜他们也未必肯轻易放过我。就像他们说的,阿波多利人仗着自己的强大可以去欺负别的人,那么,他们也想尝尝那是一种什么滋味。”
他们又气又笑。这都是些什么样的强盗啊!
“不怕你们笑我。我那时趴在地上,只顾得哭了。”小马夫又开始难过了。“我正胡思乱想着,再也见不到我的老爹了。他要是真的能追上我,打断我的腿那该有多好啊,我就不会这么倒霉遇到这帮强盗了!这时,那些强盗却乱了起来。天神保佑,我们的近卫军终于赶到了。”
酒客们顿时又开始欢呼起来;“果然,还是我们的近卫军啊!为了近卫军,干杯!为了统领蓝鹰军团横扫天下的欧斯夏尔王子,干杯!为了我们的班迪克能逃脱他老爹的毒打,干杯!”
伊美雅煞有介事地举了三次杯,狠狠喝了三小口。玛尔斯不忍拂她心意,也跟着她一起举杯。
近卫军依然所向无前,人们还是无比地热爱着骄傲的蓝鹰军团。可本该受到他们保护的阿波多利人却幻想着能跌断了腿。喧闹的蓝莓酒馆里响起一声轻轻的叹息,可除了坐在他对面的那个假冒的酒徒之外,却没人能够听到。
“那些人是真正的强盗吗?果然是这样的吗?我们的强大和所作所为,已经让人们更害怕,还是更讨厌我们了呢?”
小小的欢庆仪式很快就过去了。因为班迪克已经吊起了他们的胃口,可他真正出乎意料的消息还没有开口呢。
小马夫兴奋地一抹嘴笑道:“虽然只有几十匹战马冲过来,可是那些强盗好像都知道近卫军的厉害,都一窝蜂地跑到密密的丛林里躲藏起来了。虽然一个强盗都没有抓到,尼德先生也早跑远了,可是至少我的小命总算可以又欢蹦乱跳地回来这里,和你们一起举杯相庆了呢。可是,在我回来的路上,终于让我想起那个强盗首领是谁了。怪不得我一看到他,就觉得像是在哪里见过呢。”
“谁?”他们忍不住接着问下去了。
班迪克呲呲牙笑道:“还记得上次丰收节吗?还记得那次角斗吗?”
酒虽然喝了不少,可还是有人剩下了几分清醒。想了半天,有人慢慢说道:“图尔赖?那个傻大个?不会是他吧?”他们都有点不敢相信。
班迪克喝了一大口,把酒杯放在桌上,才慢慢说道:“当然是他!我怎么会认错呢。他手里那根大棍子可太吓人了。就是他,没错的。”
“可是,他不是魔羽国的战士吗?如果没有跟随着他们的将军出征到奇利亚斯,也该老老实实待在魔羽国才对啊?你肯定看错了,他怎么会在黑森林当了强盗呢。”众人又纷纷表示都不相信小马夫的话了。
要知道,他可是经常会看错人呢!
突然,有人大声喊道:“即便是他又有什么了不起啊。上次他还想在()
巴布克莱耍耍威风呢!哼,又怎么样呢!还不是让我们的大个子维卡狠狠教训了吗!”
玛尔斯轻轻舒了一口气。
蓝莓酒馆儿里陷入了一片寂静。他们都端着酒杯,眼睛红红的。有的人喝了一大口呛得满眼流泪,有的更是趴在桌子上,“呜呜”地撒起酒疯来了。
已经好久没人敢提起这个名字了。也已经好久没人陪着他们一起狂饮美酒,一起哭,一起笑了。
蓝莓老爹鼻子酸酸的,他一边催着酒保再给大家上酒,一边揉着眼睛说道:“这个该死的家伙又跑到哪里去了?不知道现在强盗多的满地都是吗?你要现在肯回来,肯定要比铁匠还要发财呢。这个该死的图尔赖!你上次还靠着他挣了一百个金币呢!啧啧,一百个啊!”
虽然只是听到有个醉鬼提起了他的名字,可大家现在的心情无疑都好极了。蓝莓老爹的美酒又有了去处,他也喜笑颜开。
班迪克也激动不已,他四下看看,把头凑过来低低地说道:“你们还不知道吗?他在哪儿?现在在干什么吧?”
他们全都站起身来,把班迪克那张小酒桌围得水泄不通。“知道什么?我们能知道什么?班迪克,这次你要是不说点真正让我们爱听的,我们对着你欢蹦乱跳的腿发誓,我们会让你老爹二十年来的愿望现在就变成真的。”
班迪克吓得连连摆手,他急忙说道:“我也是这次在路上听说的—是回来的路上,几个近卫军的士兵偷偷议论时,被我不小心听到了。不过好像是那么回事—你们可能都听说了野蛮人攻打罗阿洛德王国这回事吧?可他们在罗阿洛德王城下被彻底打败了。谁干的?我的奶哥哥,我们的大个子维卡!就是他!”
玛尔斯没有想到,这个消息已经在近卫军中流传开了。他不知道这预示着什么,也不知道是否会给还留在黑森林的士兵们的士气带来冲击。只是他离那里太远了,也已无暇顾及了。所以,他只能轻轻摇摇头,就像他第一次听到这个消息时那样,如释重负。有些开心,还有些烦恼。
当然,他也没有想到,十几个酒徒狂呼乱跳时竟会如此喧嚣尘上,像泡沫泛出了酒杯!如果酒杯有蓝莓酒馆这么大,只怕也无法阻拦如狂欢般的泛滥了!
他们大杯大杯地喝着酒,等不及了就抢过酒保手里的酒瓶,更有的跑到后面抬出了酒坛子。虽然老爹心疼地直咧嘴,可他也只是责怪他们粗手大脚糟蹋了他的好酒。而每次丰收节上免费的三大杯美酒的传统,也早已抛之脑后了。
他东跑西颠不停地吆喝着:“小心点儿,别倒在酒杯外面了。这可是我今年最好的酒了。天哪,该死的!你又都倒在桌子上面了。好了,好了。今天就让你们喝个够吧。”可酒徒们嘻嘻哈哈地都没人去理会他了。
他们给班迪克斟满最好的酒,仿佛他就是个刚刚和野蛮人战斗过的英雄。“快喝酒!喝完了,快点讲!”他们都等不及了。不知什么时候,人也比刚才多了些,人头攒动,喧哗吵嚷。
伊美雅偷偷拉着玛尔斯哥哥的衣袖,她得意地偷笑着:“我没有骗你吧?现在是不是有点儿像我说的那样了?”
班迪克还是头一次被这么多人围着敬着捧着呢。他嘻嘻笑着,有些得意洋洋。而那些酒徒们竟然能容忍他的傲慢和慢条斯理,也实在是太少见了。
“我要是把桌上的这些酒都喝完了,只怕就不能告诉你们什么了。毕竟我可没有他那样的酒量。”他们当然知道他说的是谁!于是都慢慢安静下来。丰收节,他们有的是大把时间来听他们喜欢听的故事,有香醇的美酒,有惦念的朋友,虽然一直在催促着小马夫,却盼望着他能慢慢地讲,他们好慢慢地听,慢慢地回味。
“我只听说,他曾经到了白龙之城。”刚刚安静下来()
的人们又开始吵嚷起来。
“这个家伙到了白龙之城,竟然没有迷路吗?真了不起啊。”
“你瞧,我就说他很聪明的。那个家伙真的到过白龙城吗?”
“有那么多人在追他,这么远的路,还是被他给逃脱了。干得好,你这个家伙!”
“嘘。”班迪克笑道,“当然是真的。虽然不知道他是怎么去的那里,和他在一起的,还有蕾丝瑞大婶家的那个格雷恩。反正他们就是到了圣城,在那里他是不是又干起了老本行,我也不知道。可是,当罗阿洛德的军队被野蛮人消灭,狼族唾手可得的胜利却被他—还有他带领的一千多黑森林的士兵给打败了。你们知道有多少野蛮人吗?”
“多少??”他们都瞪大了眼睛。
“好多好多吧。”班迪克嬉笑着,“他骑着他的老索尔彼,扛着大旗冲锋陷阵。野蛮人虽然身强力壮,可那里是他的对手啊。他拔出他的长矛,一下子就刺死了三、四个。野蛮人的头领要不是跑的快,都差点儿被他用箭给射死了。只要看到他,野蛮人都吓得屁滚尿流,追都追不上。”
这就是他们最爱听的。他们互相拥抱每一个身边的人,要是你的手中没有酒杯,他们就会强塞给你一个,斟得满满地:“还等什么!朋友们,让我们干杯吧!今天可是丰收节啊。”
玛尔斯狼狈地接受着他们的拥抱,伊美雅公主也好不到哪儿去。当那些醉醺醺的酒鬼们拥抱她时,她时而尖叫,时而又开心地笑出声来。玛尔斯和她中间已经隔了不知道多少人了。可是他的手臂却紧紧被那些人握着,挣脱不开呢。
突然,有人偷偷说道:“野蛮人现在是我们的盟友,他这样把他们都杀死了,那岂不是更加难以洗脱叛国者的罪名了吗?”
“谁说野蛮人是我们的盟友了?!”他们都怒吼着,“谁说的?谁说的?”
那人吓得捂着嘴直喊:“不是我,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