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阿龙的眼睛,不由自主的咽了咽口水,还摸了摸身上的鸡皮疙瘩,有些慌:“那个啥,后来呢,后来发生了什么?”
“后来,阴间二踢脚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也就是中元节。”阿龙把手中的烟头按灭,对我讲道,“他和我说,一切好像都是个梦一样,卧室里根本就没有什么巴掌大的飞蛾,也没有那种臭味,他自己还是一如既往的躺在床上,睡醒了,就这么简单。”
“没了?”我挑了挑眉毛,“敢情他就做了个噩梦呗?”
“光是做噩梦,我能来和你说吗?”阿龙苦笑了一下,“他拉开了窗帘,上面全都是黑褐色的液体,也不知道那是啥,所以才给我发消息,说自己这边闹鬼了,想看看我有没有什么办法,我就想到了你。”
“那现在呢?”听阿龙这么说,我下意识想到了今晚,“零点之前还是中元节呢,他这一宿过的咋样,太平吗?”
“我尝试着联系他了,联系不上,这也是我比较担心的。”阿龙突然想到了什么,对我问道,“对了老林,你不是已经当上收池人了吗,对于这些神啊鬼啊的,应该比我更清楚吧,你知不知那长着人脸的飞蛾是啥东西?”
“我上哪知道去啊。”我无奈了,“我的事全都跟你讲过了,老姜头给我留下的日记里,从来就没提过这种东西,具体是啥玩应,得等咱们去看了才能知道。你叫王潘明了吗?”
“没有。”阿龙摇了摇头,“王潘明和我才认识多久,没跟你这么熟,再说咱俩去看了,要真是收钱啥的,你也能看在我面子上,少收点。”
“这才是你找我真正的原因吧?”我想了想,既然是飞蛾,就肯定不是鬼,充其量算是妖,问题应该不大,那去就去呗,“行,明天下午我下班了,咱俩去看看吧,能帮我肯定帮,搞不定的话,就叫王潘明过来!”
一夜无话,只睡了几个小时的我,只感觉头重脚轻,走路都飘忽忽的。
好在我和小白是搭档,今天开车出去拉尸,我在副驾驶还能眯一会,不至于那么累。
比起我,小白就强的太多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年轻人体力旺盛,她精神头特别足,还跟我开玩笑呢,说我老了,熬夜都撑不住了。
她说这话可真是刺激到我了,想当年,我年轻的时候上大学,某个国庆的七天假,我和室友们一起在网吧打英雄联盟,活生生打了七天。
他们那几个小菜鸟,根本就肝不了多久,最后假期过去,平均每人七天时间才打了一百三十来局的游戏。
我就不一样了,我用了七天假期,愣是打了二百多局,给我那三个室友打的心服口服,后来还赠了我一个“729宿舍最强肝帝”的称号。
听我讲出了这个故事,小白笑了,问我说话为啥要带“想当年”和“我年轻的时候”这些词汇,给我还整一愣。
原来啊,我真的在不知不觉间,上岁数了,不是身体吃不消,熬不了夜,而是意识老了。
这不闹呢么,我这连爱情的滋味都没尝过的大龄单身狗,一眨眼,就要变成老年单身狗了。
更气人的是,我旁边还有一只正值大好青春的单身狗无时无刻的嘲讽我,心都要被她给扎透了……
傍晚,昏黄色的暮光散落天际,侵染了半座天空,就连那一大片的流云也没能幸免,共同泛黄,好似一本被上帝尘封多年的日记,不经意间打开,便是满天的故事,叫人回味悠远,如痴如醉。
这次的事,算是阿龙的私事,早在出门前,阿龙就和我说过,十有八九是没什么利润可拿的,让我做好心理准备,全当是给他一个面子。
所以啊,我没和小白说,总不能有点什么事就叫她吧,也不能挑人家的便()
宜就占起来没完不是,谁还不想下了班回家休息休息呢。
书归正传,这次出门时间挺早的,我戴上了响马鞭和收池人五符中的开字符,与阿龙坐了地铁,大概二十分钟左右,我们就到了那位阴间二踢脚家的楼下了。
幸好今天白天,阿龙和他这位粉丝联系上了,昨晚上又是一场噩梦,但好在,那哥们撑了过来,也没出什么大事,现在还能下楼来接我们。
“老黑,是你吗?”隔着多老远,我和阿龙就听见有人在远处叫他,只不过,称呼的是他网名。
这里容我多说一嘴,阿龙的网名叫黑耀,为了辨别网络上的那些重名,他还特意在自己名字后面加了个yao,久而久之的,网络上读他书的人就喜欢称呼他为老黑。
至于他为什么起这么个名,听他说,有两层含义,一个是说,他想去当黑夜里最耀眼的那颗星,用自己心中的一个个故事,为别人照亮,另一个就是说他小的时候,得过一场大病,叫黑棘皮,肤色会比别人黑很多,以至于后来好多人都喜欢给他起绰号,叫老黑。
这么多年过来,阿龙的病好了不少,肤色和正常人无异,只是这种称呼习惯一直保留了下来,会让他觉得很亲切。
而现在,我和阿龙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眼前这位有些惊喜,迎面而来的人,就是传说中的阴间二踢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