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鸡这种行当,自古就有之,也不知道从哪朝哪代起的头,反正,是在宋代的勾栏瓦肆里彻底风靡市井。
传说宋代的瓦肆有三百多行,从早到晚都在上演时兴节目,参军戏、杂技、曲乐弹奏、双簧、戏法应有尽头,这斗鸡就属于瓦肆中老少皆宜的玩意儿。
斗鸡所用的鸡,不是寻常的家养母鸡,不以肥膘沉重为贵,最稀罕的一定是精瘦有肉、毛色鲜亮的各类公鸡,若家鸡养得太饱,就失去了血性,到了斗鸡场,那也是个满地啄米不会咬架的菜鸡。
从古时候开始,这种斗武公鸡通常不会叫它吃得太饱,又加上经常奔跑上蹿下跳,身上也不会积累厚重肥油,它们吃的营养全用来供养骨血和皮毛,必然导致精气神发之于外,那一身的羽毛尤其鲜亮,尾羽膨松有流光,再配上血红鸡冠子,不管是在烛火下还是阳光下,看起来都精瘦有神、威风凛凛。
总体上确实比肉鸡瘦弱,那但只要掀开那身皮毛,就可以看到皮下虬结的血肉骨骼。
岳观潮放眼望去,木围挡中的斗鸡正被玩主抱上场,这些斗鸡平常被当宝贝似的伺候,早就养刁了脾气,上了场依旧蔫了吧唧,只等玩家给吃口咸肉干,这才振奋了精神,脖子里的毛都炸起来了。
斗鸡一旦起了精神,玩家只要拿着沾了血的长毛杆站在两边就成了,它们自己就能斗起来,若是中途没了兴致,只把杆子朝鸡嘴边捅几下,鸡闻到血腥气立马会振奋起来,重新跟对家斗得你死我活。
公鸡相斗,全在于一抓一啄,修炼的也都是嘴尖指尖的功夫,在这一过程中,谁输谁赢已经有所预兆。
有知道门道的行家,会在家用锉刀打磨鸡喙,原本就坚硬的鸡喙经百般磋磨,堪比开了刃的刀片,锋利无比。至于鸡脚,则是训练它的抓握力气,能抓在杆子上整天整夜不摇晃,这鸡脚上的功夫就成了,之后依旧是打磨指甲,让它锋利如刀。
这种斗鸡算是武装到了牙齿,一旦两鸡相斗,尖喙利爪可算是大杀器,只要往对家身上一啄,连毛带肉全给薅下来,顿时血流如注。
你想跑也没用,它的利爪一旦抓住身体,就是飞上天也再难挣脱,再多啄个几十次,对家这斗鸡就再也不能用了,只能回家炖了吃口干巴肉。
如此半个时辰,基本上胜负已分,按规矩赢家通吃,既拿走押的银钱,也能把对家的斗鸡给啄死。
至于输家儿,那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有那输不起的,往往在斗鸡场外抱着鸡子嚎啕大哭。
自古愿赌服输是天理,功夫全在舞台后,要想享福就得先学会吃苦,这输不起的货色,这辈子怕也赢不了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