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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诡闻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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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四章:黑心猞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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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只好把包袱顶在头上,迎着乱石碎玉朝前赶路,走过最宽的峡谷后,溪流明显有收窄的趋势,宋思媛看向头顶,猞猁们紧紧跟随,为的就是在峡谷最窄处要了他们的性命。

“这些畜生,怎么会那么狡猾,哪怕是上了年纪的野兽,也不该比人还聪明吧。”

宋思媛没想到,猞猁连利用地势这种思想都产生了,知道利用峡谷最窄处来袭击活人。

徐侠客看向周遭,朝二人解释道:“老话说,物老成精,物老成精,动物存活得时间长了就会变得聪明,无论是鸡无六载还是犬无八年,都是在警惕活人不要让动物活的时间太长,尤其是跟人长时间待在一起的动物,它们在活得岁月久了以后,还真有可能会模仿人的行为。”

“从这一点来说,黄鼠狼、狐仙讨封,可能只是动物侵染人的行为,故意模仿人罢了,这些猞猁能直立行走还能听孔德顺号令,应该是他特意豢养的家兽,一连被训练三十多年,哪怕是个猪,也该通人性了,这样反而不奇怪。”

“我更好奇,这些猞猁的脑子怕不怕挨枪子儿?”

徐侠客顿了顿看向岳观潮:“那个峡谷口太窄,只有数米宽,一旦我们涉入其中,很容易进退不得,到时候万一他们在里面砸下石头,我们绝对没好果子吃,不如别进山谷,诈死假装昏倒,等把这些猞猁引下来,我们再挨个收拾。”

“怎么样?”

岳观潮低头思索片刻,点点头:“可行,可这些猞猁也有可能不上招儿,我们咋保证他们一定会下来。”

“猞猁嗜血,像这种毛色油亮的野兽,多是吃多了血肉养出来的,我们只要出现伤口,人血的腥味儿会吸引他们过来,这与野兽有多少智慧无关,人血对野兽来说,可是灵丹妙药。”

“你说,他们见三个死人,是吃还是不吃。”

“好~”

岳观潮眼神示意后,三人朝后不再朝窄峡进行,而是朝后逃难。

这一举动,叫猞猁仰天嘶吼,他们怕岳观潮他们逃出峡谷,果然紧追不舍朝着峡谷丢下小石头,眼见石头下来,三个人假装被溪水里的卵石摔倒,任由石头砸到身上,甚至连脸上都挂了彩。

岳观潮暗地里抽出短刀,朝自己伤口划了一刀,可见鲜血染红溪流,金砂在红汤中翻滚,更显得他们的血液诱人。

畜生嘛,最喜欢血肉,尤其是像这种生了灵智的畜生,他们见三人被乱石砸出血,高兴得呼噜乱叫,贪婪嘶吼响彻山谷。

这种猞猁都是打猎的好手,远隔几公里都能闻到血肉腥气,峡谷中人血的味道,它们必然能闻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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