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点打卡也应算迟到》
我在想,九点才打卡的人,也应该算作迟到才对。
等等,先别着急批判我,我是打工的,不是老板。但我真心的,当然也只能代表我自己,认为九点才打卡的人,实际上就已经迟到了。
那打卡机,是在公司门口的嘛,从门口走到工位上,有一定的距离,等他坐下来,才打开打字机,这肯定已经过去了一分钟;这还是我呆的小公司,如()
果是那些大公司,甚至是工厂,如果他准时在九点才打卡,从门口的打卡机,走到他的工位上,还需要再三五分钟,甚至十几分钟,这就注定了他必然不能准时回到自己的工位上,也就是说他少干了几分钟活。
那你说少干这几分钟活,对我这个打工的人,有什么损失?当然有啊!我是打工的,他也是打工的,凭什么我提前到公司,老实巴交地多做了几分钟,但是拿到的工资却和他一样,甚至比他少?这就是一种系统性的不公平。
再加上,现在的打工仔,家住得越来越远,老板们也默认了员工们可以回到公司再吃早饭这一做法。有的人,来到公司之后,先打了卡。但他们并不是马上就开始工作,相反,他们先是打杯水,然后坐在打字机前吃个早饭,也不介意食物碎屑掉到键盘按键的缝隙中;吃完了都还没有结束,他们还要上厕所,蹲个坑,拉个屎,这样一来一回的,很多人能把半小时给磨掉。
而这时候的我,有时候已经处理完一件不需要太过耗时间的工作了。根据科学的工作时间分配法,早晨的第一件工作,先安排比较容易,且耗时量少的,让自己用简单的工作进入状态,也可以用这件工作的被完成激励自己。
他们呢?才刚刚从厕所里,臭烘烘地走出来。
所以,如果将打卡要求的时间提前十五到三十分钟,就可以有效地减少这种行为所导致的企业损耗,当然也是对像我们这种老实巴交安守本分的好员工的一种保障。我不用再为自己早到而不忿,也不用理睬“不爽你也一样卡点到呗”之类的不专业的反诘。
难道我做好自己作为一个好员工应该做的本分,也是一种过错吗?
而且,我的这个建议,只是要求将打卡时间提早。当员工早到打卡之后,可以在九点之前,继续像以前那样,进行一些他们喜欢并且习惯做的事情,比如美美地来上一杯提神的咖啡或柠檬茶。
我相信,只要是认真上班,且具有工作效率的人,都不会反对我的提议。可惜,我人微言轻,这样的提议,也不知道能不能被老板看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