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呢?那这不是搞定了吗?”
“只要找到狗,然后吓一下对方,比如拍拍肩膀,或是直接把狗给踹出来,不就好了吗?”
我有些难以启齿:
“.那我这不是,找不到狗吗?”
胡小五那边一愣,似乎有些没听清,又问了一遍。
我这回倒是有了些理直气壮,破罐子破摔的架势:
“我的纸人技法,找东西需要贴身物品或是亲属血缘!”
“我现在上哪里去找狗的贴身物品?狗又不穿衣服。血缘什么的,更是难找.平阳县城那么大,上哪里找一只比我还能跑的狗?”
胡小五那边似乎捂着嘴,憋笑憋得猪叫了好几声,好半晌才说道:
“姑奶奶我想说,有没有一种可能,嗯,狗是一种非常有领地意识的生物。”
“你当初在哪里见过它,那它通常就会在哪里出现呢?”
我一愣,只觉得有一股尴尬到头皮发麻的感觉,从头皮直冲脚底板,巴不得瞬间扣出个三室一厅。
对哦!
狗会撒尿标记领地,书本上说,成年狗的巡逻领地大概在一到三公里之内,但是我要找的那只狗要更加特殊一些。
因为它顶着老太太的人头,脚上又是自己的脚,藏也藏不住,但它又害怕被人揭穿,所以搜查的范围还可以进一步缩小。
我读书的时候,二叔就曾经说过我,有些读死书的派头。
虽然书上的东西也都能记住,用的时候也能想起来,但是偶尔就是会太过死板,不懂变通。
现在这是,丢人丢到东北去了!
我深吸一口气,想明白了关键,也不再继续听胡小五的猪叫,道了声谢,随后便找到第一次见到‘狗人’的麦田之上。
考虑到狗的作息,以及第一次见到狗人的时间点,我特地磨蹭了一下,一直到晚霞漫天,这才缓缓走到了麦田边,开始沿着田埂开始仔细搜查。
如果我估算不错的话,田垄上肯定是不会有狗的踪迹的。
因为我们这边的麦子,一年有两到三熟,人来人往很是频繁。
如果狗人安身在田垄之上,每次插苗割麦的时候,对它而言都是一次地动。
所以更加有可能的安身之地,是每片田地的边缘地带,也就是田埂。
而且还要有地方藏起老太太的头颅,不能被别人发现
那必定要有一个洞!
就比如——
眼前这个!
我眼睛一亮,借着稀薄的晚霞,看到了脚下一个不易察觉的洞口。
洞口只有碗口大小,这般大小的小洞,通常不会被庄稼人轻易打掉,因为怕里面是蛇穴或是大鼠洞,打了之后出逃更麻烦。
而这刚好给了那只狗喘息的机会。
我俯下身去,对准洞口,按亮手中手电筒——
恰巧看到洞穴中,正对着洞口的一张人脸。
害怕的宝子们还是可以躲在作者怀里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