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权势里没有软弱。
跟万裕比起来,刘云琅虽然也是异能进化者,却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少校,而且还是在成为异能进化者之后才提升为少校的,还是三级跳。他是属于第五批成功融合异能珠的军人,只能说刘云琅的运气确实很好。而在之前他只是一名特殊部队里()
,每次要待在暗无天日的“井”里三个月的普通士兵。
除了运气之外,还是爸妈给的好身体给了刘云琅机会,在那种环境里他的身体素质完全不输最顶尖的特种兵,这点就连给他体检的医生都非常惊讶,说他可能就是传说中的“核能哥斯拉”吧——当时的体检医生只是开了个玩笑,恐怕她根本想不到会有玩笑成真的一天。
之所以刘云琅选择带领六万沿海居民去嘉州城庇护所,是因为他原本就是嘉州人。
虽说家里人都没了,但他还是想回去。
跟衣锦还乡无关,不过是一个不想将来的人所剩无几的愿望罢了,谁能想到才二十多岁的刘云琅,竟然经常会产生“落叶归根”的感觉。
曾经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间的繁华......当生我养我的人已经不在时,如果没有别的牵挂,或许只有长眠在他们身边才是离开这个世界最温暖的方式......
哪怕刘云琅觉得末世里不可能有人给他父母家人安葬立碑,尸骸估计都找不到了,可总在嘉州吧。
如若死后有知,总有相逢之时,刘云琅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他甚至已经打定了主意,如果上面不同意他的意思,那他就......
吹毛断发的匕首在刘云琅修长笔直的之间不断地旋转着,普通人的眼睛完全跟不上旋转的速度,看到的只是一团团的黑影,刘云琅的异能就是速度强化,只不过很少有速度强化异能者能够像他这样彻底,连手指头的灵巧和速度都一并强化了。
瞥了眼刘云琅的匕首,万裕道:“上次跟你说的事考虑得如何了?”
“万头,我总得先回家看看吧,以后的事以后再说,我现在只希望家里还能有几个活口。”
“嗯,如果家里还有人当然是最好的,放心,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我家的物资绝不差这点,只要你好好跟着我,不管你家里有多少人,后半身我都包了!”说完,万裕还不忘拍了拍胸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