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莳笑道:
“所以我们应该换个思路——你妹妹的男朋友,才是真正的戚知锦。”
沈莳在“真正”二字上加了个重音,同时注意着“戚知锦”的表情。
娃娃脸的青年唇角抽搐了一下,太阳穴突突直跳,冷汗顺鬓角缓缓滑落。
“其实一开始,我只是有一个隐约的猜测,并不敢肯定,也没有证据,直到我看到你喝水的样子。”
说着,沈莳转过头去,对呆立在一旁的管家说道:
“管家先生,能麻烦你到607房一趟,把垃圾篓里的空矿泉水瓶拿过来吗?”
管家当然没有不同意的道理。
他用最快的速度奔向607室,翻出垃圾篓里的矿泉水瓶,又狂奔回来,总共耗时不到一分钟。
“对,就是这个瓶子,谢谢你。”
沈莳让众人注意观察没有盖上盖子的瓶口,“大家都看到了,瓶口处有一圈完整的唇彩,跟这位‘戚知锦’用的唇彩颜色一样……”
他强调道:
“可是,大家觉得,这圈唇彩,又是如何印到瓶口的呢?”
伍洛汀想也不想就抢答:“那还能如何?当然是喝水时印上去的呀!”
“对。确实是在喝水时留下的。”
沈莳点头,然后比了个举瓶子的手势,“不过,从这圈唇彩的形状和位置来看,这人喝水时必定有一个习惯,那就是他会将瓶口整个衔进嘴里。”
说罢,他转头去看“戚知锦”:
“你和真正的戚知锦身高、体型和声音都很相似,所以敢于模仿他——反正戚知锦是个刚入圈不久的小透明,我们这里又不能上网,没有人会知道他究竟长什么样子。”
沈莳顿了顿:
“为了扮演好‘戚知锦’这个角色,你用了跟他同色的唇彩,甚至刚才去拿水时,还特地选择他在房间里喝过的矿泉水。”
他叹了一口气,“然而,你根本没注意到他爱衔住瓶口喝水,对吧?”
“戚知锦”的眼神已从怨毒转换成了漠然。
——是的,他承认自己疏忽了。
他该死的根本没有注意到戚知锦那幼稚的衔瓶口的习惯!
更要命的是,他还在沈嗣面前,用不一样的姿势喝了一样的矿泉水!
同样的,正是因为他并非真正的戚知锦,才会忘记了他有那杀千刀的恐高症,才会在设计诡计的时候,完全忽略掉了必须要把“恐高”的因素考虑进不在场证明里。
而他最大的,也是不可饶恕的失误,是他在这场剧本杀里遇到了沈嗣!
偏偏如此一号人物,居然他妈的是个“新人”!
“我猜,整件事应该是这样的。这位假冒的‘戚知锦’,嗯……姑且先称呼你为‘无名氏’吧!”
见“戚知锦”不肯开口,沈莳摇了摇头,自顾自说了下去:
“你应该原本就跟真正的戚知锦相识,并从他口中得知了他与张宜、汪二朋两人的纠葛。然后你混进《新星大推理》节目组,参与了剧情策划和前期的准备工作。随后节目组撤离钟楼山庄,你用了某种方法偷偷留了下来,杀死了山庄导演和摄影师……”
沈莳想了想,道:
“我注意到咱们来到这里的时候,停车场并没有任何一辆汽车,这就很不合理了。因为这意味着留守的导演和摄影师甚至没有给自己准备车子。”
他两手悬空,似是虚握住一个无形的方向盘,“因此我猜想,你大约是把他们的尸体塞进了备用车里,再用什么工具卡住离合器,让车子冲下断崖,对吧?”
戚知锦,或者说是无名氏抿紧嘴唇,既不承认,也不否认。
“处理掉两人以后,你篡改了游戏规则以及我们的任务卡片,将一切都安排成对你最有利的样子,给自己制造了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沈莳轻轻叹了一口气,说道:
“最后,你只需躲在戚知锦房中,等他毫无防备地进入房间,再将他杀死,就能取而代之了。”
“等等!”
陆秀又忍不住了:
“沈莳,我承认你的推测很有道理,但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我实在想不通!”
他提高音量,大声叫了起来:
“如果这个‘戚知锦’是假的,那真的戚知锦又去了哪里?他那么大一个人,就算杀掉也是一具一百多斤的尸体啊!能藏到哪里去呢?”
陆秀张开双臂,比划了一个大圈:
“虽然这么大一个山庄只有咱们几个,但我想,倘若这个冒牌货真敢拖着一句尸体到处走的话,还是很有可能被人当场逮个正着的!何况他几乎一直都在我们眼皮子底下活动,根本没有处理尸体的时间啊!”
“你说得对。”
沈莳微笑点头,“所以无名氏用了一个很巧妙的方法来处理戚知锦的尸体。”
众人:“???”
沈莳见众人皆面露迷惑,给了一个提示:
“你们觉得,他为什么要大费周章,整出《美杜莎之首》、《奥菲利亚》和《普罗米修斯》这三张名画的模仿现场呢?”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