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九月听了,虽然觉得可惜,可相比三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她觉得这个惩罚也还好。
可林朝东他们不服。
那狗东西害死了他们爹,结果连偿命都不用吗?不是“沙人偿命,天经地义”吗?
“县令大人!他为什么不用偿命?!”
林朝东想要质问唐县令,被林朝南给拦住了。
“县令大人,按律法,失手杀人判处流放之刑,可他隐瞒实情,潇洒了十年,不该罪上加罪吗?
还有她!知情不报,不是也触犯了律法吗?她又该判什么罪?”
林朝南指着远处跪坐在地上的林二,掷地有声的问道。
“匿奸者与降敌同罪。”
唐县令的这句话,林家沟村的人除了岳九月听懂了,其他人只听懂了“同罪”二字。
“同罪”好啊!
岳九月一家子算是满意了。
送走了县令大人,林村长叹了口气,背都佝偻了三分。
他虽然不知道林家明死亡的实情,却猜出来事情不简单,只是,他毕竟没有证据,又不想多生事端,所以选择了隐瞒。
没想到,十年了,逍遥法外的人终究是伏法了。
流放之罪,不说那流放之地有多么艰苦,只这一路上,就不是那么容易的。
所以说,何必呢!
古语说得好啊,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立刻就报。
岳九月也就是不知道林村长所想,不然,她会告诉林族长,这句话是出自《缨络经·有行无行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