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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当警察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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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警长的计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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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灯明出了办公室,一会儿就回来了。

他的手里拎着装备:一条执勤腰带,两个弹匣袋,一支警用手电筒,一支警棍,一副手铐,一个胡椒喷雾,一个远程对讲机。

琼斯美迪接过后,皱眉说道:“怎么都是旧的?”

王灯明悠悠的道:“新人,首先,你得改变一下观念,别把我这里当作警局,当作安保公司就行,我这没那么多规矩和流程,市警局很久很久以前就抛弃了我们,这套装备好不容易才凑成一套的,你就知足吧。”

琼斯梅迪的样子看上去想骂人。

她检查了一下,说道:‘枪呢?最重要的东西怎么没有?’

“别急。”

王灯明从抽屉里拿出一把枪,琼斯美迪再也憋不住:你这是密斯转轮手枪,型号是m629吧,这种古董枪太老,装弹量太少,还是旧的,不行,我要g17l,m9,m1911也行。

“又忘记我给你说的了,这是个小警局,别那么挑剔,你别嫌弃这把枪又丑又旧,若不是看在你是个美妞,抱歉,应该叫美丽的女警的份上,我还舍不得给你,这把枪,它大有来头,还有名字的,知道它叫什么吗?”

琼斯梅迪扁扁嘴。

“听好,它叫幸运之枪,又称六朝元老,不懂什么叫六朝元老没关系,不对,到你这,那就是七朝元老,我们这个警局被人叫做幽灵警局,经常有警察领盒饭。经过本警长三年的分析,观察,以及最后的总结,凡是使用这把枪的人,都会善始善终,命大福大,比防弹衣都好使,你的,明白?”

琼斯梅迪下意识的拿起枪,左右打量。

“警长,你使用什么枪?”

桌上电话响起。

王灯明接了电话,说的是中文。

王灯明将电话挂了后,琼斯梅迪随口问:“报警电话吗?”

王灯明却笑道:“吃过中国菜吗?”

琼斯梅迪由衷的道:“很少,吃过包子,煎饼,特好吃!”

“好,对胃口就行,带上你的幸运之枪,我们去吃饭。”

“好的。”

两人开上那辆已经有近十年的福特警车,出了警局。

小镇本来人就少,来这里的中国人更少,半年前,来了一对年轻人,自称是夫妻,在镇子里开饺子馆,一直很少吃家乡饭食的王灯明,就成了这里的忠实客人。

饺子馆的老板姓刘,叫刘鸿盛,他的老婆叫陈青。

刘鸿盛长得不咋地,性格内向,不怎么说话,和哑巴区别不大。但他的手艺相当的不错,尤其是他弄得那些小吃,这些日子,把王灯明都喂得长膘了。

陈青,做饭的手艺不行,但人长得实在的粉嫩水灵,婀娜多姿,比还美。

都是中国人,加上年龄与陈青夫妻两又差不多,王灯明自然喜欢跟他们交往,他逐渐了解,陈青和刘鸿盛都是大学生,毕业时间不长,都喜欢人少的小城镇,志同道合,就跑来这里开饺子馆。

王灯明当然相信陈青的话,但总是觉得这两口子,不像两口子,看着老是别扭,为什么别扭,王灯明到现在都没整明白。

可有一点,王灯明察觉,这对夫妻似乎有意无意的在掩饰什么,他不好问,那是人家的事,和你有什么关系。

最让他奇怪的是,他第一次来到这个饺子馆的时候,刘鸿盛看见他的那一刻,脸上居然露出了紧张的神色,是陈青上前招呼,才避免了尴尬,所以,刘鸿盛给他的第一个感觉就是胆小怕事。

饺子馆的名字叫四海为家,门口挂着两个红色大灯,在镇子上的最主要干道的中段,这条街叫约翰尼可大街。两人一进去,也许是物以稀为贵,镇子上就他一家中国餐馆,所以,他们的生意还不错,今天也是一样,位置几乎都坐满了。

陈青看见王灯明来了,跑出门口,上来迎接。

王灯明用家乡话低声说道:“还在里边不?”

陈青轻声说道:“在,按照你说的,只要他们再来,就打电话给你。”

“很好。

“可他们今天人很多,我很后悔,不该给你电话.”

“没事,做你的生意就是。”

王灯明刚说完这句,带着琼斯梅迪走进了饺子馆,他正找人,猛听到嘘声忽然响起,口哨声此起彼伏。

“我要挖掉他们的眼睛,一群恶棍!”琼斯梅迪怒气冲冲。

嘘声,口哨声是从临街靠窗边的一张桌子发出来,那些人个个粗壮结实,穿着古怪,打扮也是古怪,发型更古怪。

“嗨,灯警长,真巧,来,来我们这里。”

饺子馆的里端,有个人站起,挥着手。和王灯明打招呼的,一个黑大个,叫格雷川。

王灯明和琼斯梅迪来到他们跟前。

“新来的?哦,天哪,是天使给上帝请假了,允许你来到这野蛮人住的地方吗?“

琼斯梅迪回道:“你的小嘴真甜,谢谢。”

格雷川说话的时候,虽然带着点调侃的意味,但很和气。他的那张桌子有四个人,手臂上都绣着一只蝎子,这几个人是镇子里蝎子帮的人,格雷川是这个小帮会的头儿。

这家伙不叫王灯明为王警长,因为王灯明名字里有个灯字,所以,不知道哪天起,他就叫王灯明为灯警长,格雷川怎么叫,王灯明无所谓,别叫本拉灯就行。

王灯明道:“川爷,来,介绍一下,这是警局新来的琼斯梅迪。”

“你好,琼斯梅迪。”

“你好。”

格雷川伸出了右手,琼斯梅迪也伸出了右手,算作礼貌。但她的眼睛却死盯着窗边的那张大桌子,那里有七个人,块头个个结实粗壮。

领头一人,络腮胡子,一对突出的牛眼,永远都带着点猩红。他那隆起的胸肌的上端,看上去完全可以放的稳一个装满水的纸杯子。

他叫屠戈登布,也是王灯明的熟人,绰号野熊,打黑拳起家的拳击手。

就是这伙人吹口哨,发出阵阵嘘声,。

这伙人和格雷川他们有点类似,手臂上,胸口处刻着纹身,纹身标记为半个血红的月亮,大概一年前来到镇子里的,这个叫血月帮的帮会在镇子里开了一家娱乐会所。

所谓一山不容二虎,他们和格雷川的关系很紧张,暗地里火拼过一次,格雷川的人根本不是对手,格雷川被打得喝下屠戈登布的一泡尿才逃过一劫。

屠戈登布没来之前,格雷川是这个镇子的最大刺头儿,巴拉克都不敢动他,但王灯明不理那么多,擒贼先擒王,格雷川被王灯明收拾了,镇的治安一下子好了很多。

可屠戈登布来了之后,更加的刺头。

格雷川,巴拉克都不敢抓,屠戈登布就更别说了,巴拉克只顾着挣点小钱,拿点工资,只要不出大事,挨到退休就算有个完美的结局。

就这样一个警察,但是到了那位三流作家的笔下,就变成:稳重老道,经验丰富,立足大局,治安精英,警察楷模。

这就是王灯明最不爽的地方。

巴拉克不管,王灯明管。费德利倒是说对了,王灯明是镇子有史以来,最操蛋,最认真的警察。

王灯明的做法,将镇子居民对兔子国人的认识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好骚的老外警察,这还是兔子国那边过来的吗?

一视同仁,王灯明抓过屠戈登布的小弟,还好几次。因此,两人的梁子越结越深,屠戈登布数度公开扬言,一定要给王灯明一点颜色瞧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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