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加里·泰森,和我是大学室友,在学校里我最好的死党。但我们并不是在杜克,而是在达勒姆的一家汉堡店里认识的,当时我们作为还未入校的新生,都参加了一场大胃王比赛,结果他是第一名,我是第二名。
后来当我们分到一个宿舍的时候才惊讶的发现,原来是对方。按照我们华国的说法,这叫‘缘分’,按照他的说法,这叫‘神明的旨意’。
而且我们两个人的性格脾气都非常契合,所以我们放假的时候经常一起出去玩。”
马克微笑着谈论着自己的挚友。
“哦?他就是加里·泰森!?迈克·泰森的亲侄子!?
我说怎么有点眼熟,你刚才为什么不介绍给我认识!?哦,真是糟糕,我好像又错失了一块上好的璞玉。他得有2米05了吧,看看那块头和肌肉,这样的静态天赋如果不去打篮球真是暴殄天物。”
大卫·法尔考遗憾的摇了摇头。
“在大学里,他打过一阵子的橄榄球,但是他的最大梦想就是去当兵,去到世界各地那些苦难多战的地方,维护世界和平。”
马克说道。
“哦,你们这些孩子可真是单纯,就像一块白布一样,那些四处演讲拉选票的人说什么就信什么,有一天被人当枪使了,还以为是在做着正义的事情,却不知道已经成了那些躲在演讲台后面的恶棍的帮凶。”
法尔考哈哈大笑的摇了摇头。
马克有些不太明白法尔考的意思。
“不要紧的,等他看清了这个国家的真正嘴脸,会回来的,但我不知道他的篮球基础怎么样,不过如此完美的静态天赋,即便是基础差点,打打替补还是绰绰有余的。”
法尔考喋喋不休的说道。
林肯轿车和福特猛禽行驶在米国85号州际公路上。
“孩子,你可以在车上休息一会,我们还需要两个小时才能到达夏洛特。”
法尔考说着自己就闭上了眼睛,开始闭目养神。
马克看着车窗外飞驰倒退的枯燥景色,不一会也沉沉的进入了梦乡。
等到他再睁开眼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下来。
汽车驶进了一座像是乡镇的城市——夏洛特。
市区中普遍都是一二层的平房小楼,仅有的几座高楼也在夜幕的映衬下显得突兀嶙峋。
难以想象,作为米国东南部的金融中心,北卡罗来纳州最大的城市,这里完全看不到像纽约一样车水马龙的繁华景象,相反倒是像盐湖城一样的冷清凋敝。
林肯停在了一个小型停车场,法尔考跟司机和手下的随行人员打了声招呼让他们自行去解决晚饭问题。
“我们终于到了,对于新秀来说,这里气候适宜,而且非常安静舒缓,是最适合训练的地方。如果在纽约,在布鲁克林,在洛杉矶,哦,那可太吵闹了。
你要面对数不尽的媒体记者,和他们手中的长枪短炮,还有无数的狗仔跟踪,保证你在餐厅吃饭放一个屁他们都能给你宣扬出去。”
法尔考一路唠叨,领着马克来到了夏洛特上城希尔顿尊盛酒店旁的商业街。
“孩子你想吃什么,中式,法式,意式,日式大餐,还是那些墨西哥苍蝇馆儿,披萨店,汉堡店,拉面店,你别看这座城市像一个城乡结合部,但美食和商场都是有钱人才能消费得起的地方。
而且从明天开始,你就没有饮食自由了,所以,我允许你今晚放纵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