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许老板不后悔,那是不可能的。许老板最近在床上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时,都忍不住要想,凭颜然老娘那没出息的性格,当时要是肯多出点钱,不难把她包养下来。那样的话,颜然就自动地成为自己的“干女儿”,还能逃得出自己的手掌心?
而且干女儿干女儿,中文总是那么博大精深……(此处省略3500字)。
可惜历史不像这个男人脑子里想的那样精彩。错过了的,终究还是错过了。为了公司着想,许老板还是只能继续挺自家的艺人。
现在除了陆涤生自己的核心铁粉,那五首歌已经几乎没人认为是他写的了。颜然的声望则是一天更比一天强。《天耀中华》一出来,颜然算是完全被体制内所接受,以后她的前途只会越来越光明。
跟颜然没法再打下去了。
颜然的每一次在新闻中出现,都会对陆涤生的声望造成一波打击。现在几乎每个平台都是颜然粉丝把陆涤生粉丝按在地上摩擦。每天都有从陆涤生脱粉,甚至爬墙到颜然那边去的粉丝。
目前陆涤生的社区签到数,如果不算公司买的数据,比他全盛时期已经少了一多半。按这个趋势,等过了今年,陆涤生就只怕连流量都算不上了。
没有流量的流量是什么?报废品而已。
所以只要颜然肯和解,基本上什么条件蓉文都肯商量的。而五首歌的版权,肯定是谈判的重中之重。
颜然跟陆涤生谈了半天,最后的结果是:
第一,颜然承认蓉文和陆涤生对已发行的四首歌的一切已经拥有的权力,并在网上公开承认这四首歌的作曲作词者是陆涤生。
颜然跟陆涤生谈了半天,最后的结果是:
第一,颜然公开承认蓉文和陆涤生对已发行的四首歌的一切已经拥有的权力,并公开承认这四首歌的作曲作词者是陆涤生。
第二、颜然拥有对已发行的四首歌完全的演唱、发行、改编甚至授权的权力。除了授权以外,颜然在行使任何权力时都无需知会蓉文,并不需支付任何费用。
第三、无论是蓉文还是颜然,今后在对四首歌进行授权之前都需要事先知会对方。
第四、在目前已发行版本的基础上,颜然对这四首歌做的改编,其改编部分的版权属于颜然。同样,蓉文对四首歌的改编版权属于蓉文。
第五、蓉文以在一年之内,以其他名义支付给颜然四十万元作为补偿。
第六、对于蓉文尚未发行的第五首歌,颜然收回一切权力。包括署名权在内的所有版权。蓉文将撤回对这首歌的任何权力主张。
第七、本协议除非诉讼或当局的强制命令,此条约第五、六两款不得公开给无关第三方。前四款公开前需征求双方同意。违者支付违约金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