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身是个懒丫头,属于那种袜子破了洞都不知道补的那种人。
清理完各个角落,她又翻出所有衣服挨个补了一遍。
周明澜从屋外走进来正巧看见她在补袜子,其震惊程度堪比看见外星人。
她睁大双眼走过去,再瞧那针线活儿就更吃惊了。“闺女,你跟娘说,是不是当初王小芸让你学这些的?”
“?……”赵桃花从针线中抬起头,这才想起原身是不会缝补衣服的,她心思转了转,只能默认对方的猜测。
见自己猜对了,周明澜的鼻子都快气歪了,她一屁股坐到炕沿边瞧着那针线越瞧越扎心,“别缝了,当初我教你你不好好学,老沈家放个屁都是香的!”
无辜被骂,赵桃花眨了眨美眸,乖乖放下手里的活儿,柔声解释道:“娘,我长大了,也是想多学点东西,不全都是因为姓沈的。”
“你就嘴硬吧。”周明澜白了她一眼,显然是不相信这种说辞的,“沈天柏这回丢了工作,估计他们一家非恨死咱们不可。我听说他堂哥来咱屯当知青了,这两天王小芸的尾巴都快翘到天上去了,你如果见到他们家人就离远儿,千万不能再惹事。”
“他堂哥?谁的堂哥?”
“当然是沈天柏的堂哥呗,好像叫什么沈之初。”
“……”赵桃花不禁轻拧眉心,有些疑惑为什么沈天柏的堂哥会来这里当知青?
明明书中没有这段剧情啊?
在书中,男主沈天柏最大的金手指就是这位堂哥。
据介绍,堂哥沈之初在年幼时曾得过一场大病,之后的四十年一直被病魔折磨着,虽然富甲一方,却一辈子都没有结婚生子,没到五十岁便早早死掉了,而他的遗产除了捐赠出一部分之外,其余的都留给了沈天柏。
这促使沈天柏的财富更上一层楼,成了华国首富。
一想到这枚金手指竟然会主动跑来给男主利用,赵桃花的心里顿时生出一股郁气,她倒想要看看到底是个什么人这么眼瞎要把财产留给男主那种品行不端的小人?
而此时,在知青点里。
沈之初用一盒“大生产”牌香烟换来了自己想知道的真相。他听着自家堂弟的八卦新闻,突然,猛得打了一个喷嚏,这一声吓得谈论八卦之人肩膀一缩,立马闭上了嘴巴。
正听到关键处,沈之初揉了揉发酸的鼻子让其继续说下去。
待把整件事情的经过都了解清楚之后,他对人们口中的赵桃花充满了好奇,能把自家堂弟的工作弄没,这姑娘还真是勇猛~
至于沈天柏,他真没想到平时看似老实巴交的人竟然会干出这种事来?
难怪他老叔一直没告诉自己所发生的事情,如果换成是他有个这样的儿子,他应该也会觉得难以启齿……
作者有话说:
ps:沈之初原名叫沈天齐,因为年幼时生过一场大病,家人觉得“天齐”这个名字不好养活,后改名为沈之初,但在梦中,男主一直用原名沈天齐和女主相处。
◎最新评论:
好看,什么时候见面
什么时候更
就哈哈啊哈就
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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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第12章 糖醋萝卜
◎陷入回忆想起某人◎
麦浪迭迭,秋高气爽。
在秋收的前两天,赵家哥仨终于陆陆续续回来了。
最先回来的是跟媳妇去了娘家的赵正东,此人和原身中的记忆差不多,长得很帅,但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看起来就像个病秧子,那白皙的脸蛋和麻杆般的细腰,像极了爱吃软饭的小白脸。
赵桃花更好奇的是,这样一个病秧子怎么会有女孩儿愿意嫁给他呢?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爱情的力量?
赵正东被自家妹子那“审视”的目光看得有些心底发虚,他怼了怼身旁的媳妇让其把从娘家带来的东西交给对方。
郑小梅接收到丈夫的暗示,忙从挎兜里掏出一把木制的小梳子递了过去,“桃花,我听你大哥说你头发总爱生虱子,这是我娘家哥自己做的,你试着用它梳头发特别好用。”
“?!……”赵桃花是第一次听说原身的头发竟然还长虱子?以原身的尿性,她一点都不怀疑这话的真假性!
于是瞬间感觉头皮发麻,汗毛都火乍了起来,仿佛那些虱子此刻正在头发里蹦迪。
她接过梳子带着哭腔问:“嫂子,这梳子真能把它们都梳出来吗?”
郑小梅先是看了眼丈夫,然后面对赵桃花憨憨一笑道:“应该能吧,他说特别好用,我没试过。”
这种半吊子回答就像后世的虚假广告不能让人信服,但赵桃花仍然选择把梳子收进口袋里,并且立刻马上去洗头,只要一想到头发里有虫子,她整个人都裂开了……
到了傍晚,原身的三哥赵正西和四哥赵正北也风尘仆仆地回来了,周明澜望向两人的身后,疑惑问向三儿子,“正西,你媳妇呢?咋只有你一个人回来?”
赵正西的媳妇叫林杏儿,算是隔壁屯子的村花。当初他俩结婚,全屯人皆是震惊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