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氛很沉重。
吉普开到小区门口的时候,白砚初叫停了。
“就送到这吧,时间不早了,阿和,你该归队了。”
“初队!”握着方向盘的手指捏的紧紧的,周和的眼圈有些红,他现在都不敢回头。
“别墨迹的跟个姑娘家似的,”白砚初一脸温和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心提醒道:“你们新队长脾气可不太好。”
说完便打开门下了车,临走之际按住了周和下车的动作,“坚持初心,你们的路还很长,不用担心我,我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这世间总会有分离,我们只不过是早了些罢了。”
部队里的日子,会是他这辈子永远都不会忘记的回忆。
他,从未后悔过。
回到家换好衣服后,白砚初突然有种身体被掏空的感觉。
整个人仿佛没有精神一般,这不像他。
在沙发上坐了没几分钟,拿起桌上的车钥匙打开门出去了。
漫无目的的在街上溜达了一圈后,车子拐了个弯停了下来。
十月初的天气说热不热,说凉也不是很凉,时不时的还有微风吹过,白砚初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外面套了一件长款的黑色外套。
说是长款,这将近一米九的身高一撑,长款变短款,再配上一条剪裁合体的黑色长裤,走在大街上,就像个行走的人形模特。
气质温和,眉眼所到之处像是一股暖流经过一般。
那回头率,简直就是个会走动的荷尔蒙,任谁路过都得看上几眼。
白砚初很少独自逛街的,以前在部队,出去都是成群结队,就算自己单独也是出任务的时候,身边有蛇虫作伴,像这样被人群观望,屈指可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