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宫中,有御花园,即便到了冬日,都还有各种像是山茶或者是四季海棠的鲜花盛开着。花在深宫,是再寻常不过的点缀。倒是这连绵起伏的山峦,除了被俘金凉在路途中的那段时日,他还着实难得一见。
只是在这车上观景,同在马车上观景究竟是不同。
他初被俘那段时间,尚是草木初见嫩芽的时节,待到快出北境,也已是像这样的秋末时节。只是北境苦寒,便是有着山峦,也是山林陡峭,风尘滚滚。他若是掀开帘子,便会被风沙扑个满脸,什么都尚未瞧见,脸倒是刮疼。掀开帘子稍稍久些,便立马会遭到随行士卒的喝止。一个被俘的国君,是没有资格谈尊严的,更不必提身为君王的威仪。
坐在这车上不同。不必掀开帘子,他是亦能够将窗外的景致尽收眼底。且坐在马车上,视野也不若坐在车内那般开阔,没有办法将山间的景致尽收眼底。
沈长思从小就对各种风景、建筑包括小动物都十分感兴趣,很小的时候就喜欢一个人在花园里写生画画。沈如筠他低声吩咐保镖把车子开得更慢更沉稳一点,好让长思能够尽情地欣赏窗外的风景。
车子继续上前行驶,一道玄色镂刻着玄金暗色雕花的大门自动向两边退开。不若城门巍峨,可也较为气派。
车子一路驶过古杉夹道的山路,地势渐缓,一座主体是红瓦白墙,辅以绿瓦蓝墙,同园林建筑相似,却而又不尽相同的庄园,出现在沈长思的眼前。
沈长思身在大恒,长在大恒,见惯了巧夺天工的天台楼阁的他,着实被主楼边上那栋绿瓦蓝墙的建筑给惊到了。怎会有人拿绿瓦配蓝墙?这也未免太过不伦不类。
倒是主楼青砖白墙前面头,那一间透明的玻璃温房瞧着挺别致,应是一间花房,里头花团锦簇,盎然的春意像是要从里头跑出来,瞧着挺热闹。
车子在开阔的前庭停下。
保镖替沈长思开车门,沈长思下意识地把手伸过去。余光扫见保镖玄色西装,而非小福子的绸缎长衫。沈长思垂下手臂,收拢了之指尖,从车上迈下。
沈长思抬头,看了眼眼前这幢庄园。
日后,他便要鸠占鹊巢,以沈公子的身份,于此处安身立命了么?
…
“住了几天的院,闷坏了吧?要在花园里坐坐,晒晒太阳,还是先回房休息?”
沈如筠也下了车,他走到长思的身边。
沈长思先是过了数年被俘的生涯,回大恒后又过了十余年冷宫幽禁的生活。莫名其妙来到这异世,又在医馆住了数日。他自是不愿先回房,又处在一个相对密闭的空间里。
“朕……(正)好,我想在花园里坐坐,晒晒太阳。”
“也好。多晒太阳补补钙。我让人给你泡一壶奶茶过来。肚子饿不饿,要不要让厨房送几块蛋糕过来?”
无论是奶茶也好,蛋糕也好,都是沈长思未曾尝过的。
沈长思还是太子时,便偏好甜食。小时候母后不许他多吃,吃多了坏牙,吓唬他一个君王要是长了一口坏牙,难免为有碍君王威仪。长大后,又有阿元管束着他,无论是糕点还是果脯,只需他一日吃一回。一回还有数目上的约束。
母后跟阿元越是拘着他,他便越要贪嘴。倒是后来去了金凉,金凉乃蛮荒之地,蔗糖乃至含糖的糕点跟其他甜食都是稀罕吃食,他一个俘虏自是吃不起的,渐渐也就将这偏好甜食的喜好给戒了。
沈长思有那位沈公子的记忆,知晓奶茶跟蛋糕,也知道他们的味道是甜的,可他脑海里的记忆毕竟模拟不出气味同味道来。听沈如筠提起这奶茶跟蛋糕,便起了兴致。
他不习惯言谢,倒还是对沈老爷子说了一句,“有劳爷爷了。”
“跟爷爷还客气什么。”
沈如筠吩咐管家去厨房让送奶茶跟蛋糕过来,他则一起陪沈长思在一树下的圆桌旁坐了下来。
管家端上奶茶跟蛋糕,以及老爷子爱喝的白茶。
沈长思端起奶茶,瞥了眼这似土块一般颜色的奶茶,着实瞧不出这玩意好喝,也便有些犹豫,只是闻着确实挺香。沈长思试着尝了口,这所谓的奶茶瞧着一点都不讨喜,味道确是不错。
奶茶的味道不错,沈长思便也想要尝一尝蛋糕。沈长思没在桌上瞧见筷子,只瞧见了这个朝代独有的用餐工具,刀叉。沈长思知晓这刀叉怎么用,可他担心他自己头一回使用这玩意,就跟他自己穿衣那般,到底不熟练,会在老爷子面前露出端倪,也就暂时没去碰那块蛋糕,只慢悠悠地喝着他的奶茶。
沈如筠喝了口白茶,感叹道:“我们爷孙两人,有多久没有像今天这样晒着太阳了?也不知道爷爷还可以陪你晒多久的太阳。”
沈长思并非真正的沈家大少爷,可他并非草木,他住院这几日,除了这位沈老爷子,以及惺惺作态的裴慕之跟钟麟两人,谁也未曾来探望过他。对于老爷子这份爱惜孙儿之心,沈长思自是记在了心里。
沈公子不知能不能回到这身子里,如同他不知能不能再回到大恒,不管如何,沈公子一天不能回到这身体里来,他便替沈公子敬一天的孝。若是当真他得当一辈子的沈家大少爷,他便也替沈公子抗下这责任。
沈长思将手轻轻地覆在老爷子放在桌子上的手背上,“爷爷,您一定能长命百岁的。”
沈如筠是个豁达的人,他并不忌谈生死。他欣慰地拍了拍沈长思的手,“长命百岁也未必见得就一定是好事,其实爷爷不怕死,人难免总得走这一遭。爷爷只是担心,要是哪天爷爷走了,你爸妈又都一心只在乐乐身上,留你一个人……”
爸妈,乐乐?
沈长思在医馆里除了这位沈老爷子,一个家人也没瞧见。他以为沈公子同他一样,父母早亡。这会儿听了沈老爷子的话,这才想起,沈公子的父母不但尚且健在,他还有一个小了数岁的胞弟。
沈长思喝着杯中的奶茶,眼底掠过一抹凉薄的嘲弄。怎的换了个身子,竟还是给人当兄长?
“我原先觉得娱乐圈太过复杂,裴慕之又在这个圈子里待了太长的时间,觉得他并不那么合适你。接触下来,尽管依然不是很喜欢他,但是看在他对你还不错的份上,也就帮着说服你爸妈,同意了你跟他的婚事。现在,既然出了他做出了这样荒唐的事情。长思,你给爷爷一句准话。关于你跟慕之,你到底是怎么想的?你是打算原谅他,日子继续就这么继续过着,还是……”
“长思!”
裴慕之气喘吁吁地赶到,爷孙两人的谈话因此被打断。
裴慕之稍稍缓了缓呼吸,他抿起唇,“爷爷,我能单独跟长思聊聊吗?”
还有脸追到这儿来!
沈如筠绷起脸,他转过头,看向沈长思,“长思,你的意思呢?”
…
不过一个戏子,焉配单独同他谈话?
沈长思慵懒地地放下手中的茶杯,他起身离开位置,走到沈如筠的身边,笑着道:“爷爷,您一大早去医院接我,又坐了一路的车,身体应该很累了。我先扶您进去休息好不好?”
这位一手创立了盛世百货帝国的老人,哪怕如今年纪已近八旬,仍然思敏捷。
沈如筠当即领会了孙子的意思。老爷子把手搭在沈长思的手上,由长思扶着站起身,“好,好。我们回屋休息。”
“长思!”
裴慕之追了上去,被保镖队长陆远涉命人给拦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