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做什么?”宋行之的手落在她的头发上,将她额前的发丝往耳后弄, 语气里平淡又温和:“思思,你在京都闹够了,该回去了。”
宋行之这个人是个很矛盾的,他铁血手段,算计人心眼都不眨。却偏又生的一副极好的相貌。
清隽秀气, 透着一股文人书生的雅。
可此时,一只手扣住她的腰,另一只手拨弄着她的头发。语气悠闲,却又带着宠溺,像是在哄不听话的猫。
“母亲还在南疆等你,你一走就是大半年,也不怕母亲担心。”
他口中的母亲是她的生母。
何氏进宋府前,宋行之已经能跑会跳,是个大孩子了。何氏没生他养他,可偏偏他左一个母亲,右一个母亲。
叫的比她这个亲生的女儿还要热情。
沈清云的眼底也就在听见何氏时才算是颤了颤,毕竟是血肉情分,割舍不了。
宋行之抱着她的腰,只觉得她消瘦了许多。他心中喟叹一声,可扣住的手却又舍不得松开分毫。
“我先送你回去。”他闭上眼,只拿何氏来哄她:“母亲在你走后,哭了很久,整日的郁郁寡欢,哭的眼睛都要坏了。连着探之都没心思照顾。”
探之是她的弟弟。
何氏在嫁给宋父的第五年,生了个男孩。
若说五岁之前,她还能得到点母亲的宠爱,毕竟是身上掉下来的肉,跟养了个阿猫阿狗一样,总会想起来。
五岁之后,有了弟弟,何氏的目光就再也没落在她身上了。宋探之自幼身子不好,体弱多病。
只他生的聪明伶俐,却又极为听话。何氏喜欢的不得了,再说她年少时被人哄的伤透了心,连带着自己生的女儿也跟着恨上了。
沈清云看着他伸手,翻着面前的紫檀桌。
食盒里放着饴糖块,宋行之拿出一颗塞入她口中:“这是母亲给你做的,你尝尝。”
饴糖入口便是一股浓郁的香,融化后舌尖渐渐地品尝到那股清甜。这是南疆特色的小吃,玛仁糖。
里面添了核桃、青稞、玉米入口便是一股淡淡的香。
沈清云面无表情的吃完一块。宋行之见状还要喂她:“好吃吗?”
她偏头躲了过去,宋行之面上半分未变。将饴糖放回,转身又去拿紫檀木上的布老虎。
“这是我来时探之让我给你的。”宋行之将布老虎凑到她眼前,面上带着笑:“探之说想姐姐了,外面太危险,想让姐姐回去。”
“说想让姐姐陪他下棋画画。”
宋探之今年十一岁,却被宋父与何氏教的天真无邪。他生下来身子骨就不好,自然也扛不起刀枪,每日下棋画画做个富贵少爷。
再说了,宋家日后的掌门人是宋行之,他需要的也是个乖巧听话的弟弟。
宋行之这个人多聪明?他知晓自己说什么都没用,专拿母亲与弟弟来诱哄她。
毕竟沈清云生下来就没人要,却偏偏长情又念旧。
能让她放在心尖尖儿的,死了一个沈少卿后,就唯独剩下这两人。
“这大半年就当散心,回了南疆就把这一切都忘了。”他将布老虎放在她手上。沈清云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手,布老虎做的活形活现,精致又好看。
只不过好些年头了,旧的几乎瞧不出模样。这是何氏亲手给她做的,她放在床头,留了好些年。
之后,有一回探之瞧见了哭着要,母亲没问她一句,随手给了探之。
沈清云当时已经大了,也不会像小孩一样哭闹。只不过有些遗憾,毕竟何氏给她的东西太少,少一样就没了一样。
就像是年少时缺的关心与疼爱,长大后再如何补,心里也是空了一块。
她收回思绪,去问身边的人:“我如今是姜世子的人,你要怎么把我带回去?”
宋行之眉心飞速的拧了拧,那张宠溺的脸上一闪而过厌恶。好像这才是他真正的情绪,或者是对姜玉堂的厌恶掩都掩盖不住。
“他如今忙着与赵家四小姐联姻,如何还有心思放在你身上。”宋行之说这话的时候,目光是特意看着沈清云的。
“年后就要成婚,姜世子亲口答应的。”他看着她的脸,瞧见她那无所谓的表情,吊在心口的那股气才算是松了。
饶是他不承认,姜玉堂那张脸,的确是让人有危机感。
他握住沈清云的手,在她指尖上细细把玩着。手指挤入她的指缝,十指相扣。
纤细无骨的手腕之上,一只银镯子微微晃荡。宋行之的目光落在那上面,许久都未曾挪开。
他年少时就动了心思,自是知晓她这镯子是如何来的。
她深情又念旧,沈少卿给她做了个银镯子后,她就再也没戴过别的。
无论是金的还是玉的,镶嵌东珠或宝石,在她眼里都一个样,半点儿都不入她的眼。
在南疆时她经常穿着一袭红裙子,策马在沙丘之上,手腕上的银铃发出悦耳的声响。
那是他年少时的美梦。
白日里,他听她像只百灵鸟,凑在他身边唤他兄长,
到晚上,梦中那些衣裙总是破碎的,她哭着缩在他怀中,颤抖着喊他兄长。
可如今,这人坐在他身侧,一袭雪青色的长衫,面无表情,连着手腕上的银铃都不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