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想去哪里?”水手服从牙缝里挤出了这句话。
林成实摸了摸下巴:“我知道有一家带桑拿房哦,就是有点远。你能陪我去吗?我可以加钱。”
水手服扬起了一个有些扭曲的笑容:“当然可以。”
在夜幕的掩饰下,林成实带着水手服坐电车。
水手服一看就是从事特殊行业,林成实却一直牢牢抓着她的手,毫不在意他人狐疑的目光。
当到达那家林成实想去的酒店时,时间已经到了半夜。
酒店是无人式服务,林成实牵着水手服在电子屏幕上选房间。大半夜的这旅馆生意真不错,房间几乎都要被订满了。
“lucky,带桑拿的房间还剩一间。”林成实欢呼了一声,“希望房间的灯光足够明亮!”
水手服已经不说话了,而是不动声色地跟着林成实到了房间里。
在门关上的一瞬间,林成实听着自己旁边的那个水手服即将克制不住的咬牙切齿的声音,为了不一进门就被殴打,赶忙说:“我其实,想要拜托你做我的模特。”
“模特?”那水手服酝酿了半天的情绪,突然被这么一说,愣了。
林成实说:“是啊!我其实是一名画家。一眼就看出你是男扮女装!我还没有画过伪娘呢!能请你做我的模特吗?”
“呃……”水手服无言,他用真正的男人嗓音说,“林成实,你这家伙是在耍我吗,适可而止吧。”
“哈哈哈,”林成实笑眯眯地说,“真是奇怪呀,你的声音听起来好像一个不告而别的混蛋哦。”
——
林成实是在首都读的大学。
他原先的计划是依然住在工作室,距离大学不远,还方便漫画的连载。
然而,就连他自己也没想到,最后他与一个认识才一个月的人合租了。
这根本没有办法,有时候人们之间的缘分就是突如其来,无法预测。虽然听起来不可思议,像是某种搭讪的恶俗台词。
林成实第一次见到雨宫都志,是在午后的画室。
他本来想去观察一下油画有没有晾干,却发现画室那几扇超级明亮的大窗户难得都被窗帘给挡住了。
几张课桌被拼在一起,雨宫正双手抱胸,翘着腿躺在上面睡觉。
窗户似乎没有关严,一阵风吹过,窗帘如水波般飘动,正午的阳光一瞬笼罩在雨宫的身上。
那时,林成实感到他的心脏跳漏了一拍。那不是爱情上的心动,而是艺术上的灵动。
他那时整个人都变得傻乎乎的,上前拉着雨宫的手叫他缪斯。
后来搞清楚这个看似柔弱的家伙的武力值后,林成实表示谢谢他当时没有给他来上一拳。
雨宫当时躲在那里补觉,午后的太阳晒得他昏昏欲睡。即使林成实在那里团团转,甚至给他画了一幅小像,他都没有在意。
有点像是吃饱喝足的鳄鱼,对在嘴里蹦蹦跳跳的埃及鸻爱答不理。
第二次见到雨宫,他在篮球场上打野球。这回他是个黑肤寸头健气少年,阳光的气质和精湛的球技,让即使是初次见面的队友都毫无芥蒂地将他作为核心。
第三次见雨宫,他在漫画店里打电玩。长长的刘海遮住了他的眼睛,佝偻着身躯,那挺拔的身体显得瘦小。当林成实坐在他旁边时,还会往角落里躲避。
后来又经历了几次偶遇,林成实终于忍不住开口:“既然我们这么有缘分,不如留个联系方式吧?”
“蛤?”这一次的雨宫是个杀马特,嘴里叼着烟头,不耐烦地说,“胡说什么呢,老子根本不认识你。”
林成实若有所思:“好的,那要同居吗?”
“蛤??”在意识到他的伪装根本没有逃过漫画家的眼睛后,雨宫真的成为了林成实的室友。
人们众说纷纭。
“不知道为什么林会和雨宫做室友?他们两人一点也不搭。”
“林君,你和雨宫是青梅竹马吗?诶?不是?那为什么……”
在众人眼中,除了一起长大,根本无法解释两人的友谊。
与朋友很多的林成实不同,雨宫是学校里的隐形人。即使是同班同学都想不起来他的模样。
唯一的印象可能是:“雨宫吗?他又差点挂科呢。”
“都志君,你实在是太奇妙了。”林成实几乎天天这么说。
在林成实眼中,雨宫都志此人人性组成之复杂,是他一生中前所未见。他在人群里就像怪兽一样显眼,不知为何他人都视若无睹。
只要他愿意,他能成为男人、女人、富人、穷人、老人、孩子,他能如王子一样高贵,又能如乞丐一样低微。今天的他可以不识大字、粗鄙无知,明天他又能绣口锦心、满腹经纶。
他爱好为自己捏造一个虚无的身份,然后扮演这个身份,直到失去兴趣。
很多人认识「雨宫」,却不认识雨宫,这可能就是他在大学里默默无闻的原因。
对林成实而言,雨宫是真正的缪斯。他漫画中的许多人物都有着雨宫的影子。
实话说,对着雨宫创作,是一件极其上瘾的事。
每当林成实想要创造一个新的人物时,只要讲一讲设定,雨宫立刻就能投入这个角色,还能让这个单薄的角色迅速血肉丰满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