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查吧。”馥汀兰轻描淡写,但是陈思源清楚,对于她的决定毫无反驳的可能,他轻轻点了点头,走出房间。
馥汀兰是个绝顶聪明的女人,很多事,他即便努力掩盖,馥汀兰一样会通过他所不知道的办法得知,对此他观察了很久,他唯一能解释通的就是馥汀兰除了超出常人外的能力,她对细枝末节有着绝对的推理能力。
就像井家发际于旧时的京海的事,井家与沈家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在井家独立门户后,曾经显赫一时,在内地时黑白通吃,因为国内形势不允许这样野蛮生长,于是井家早早转战国际市场,并在扶国有一个任谁都找不到的老巢,这些表面是馥汀兰让陈思源调查的,然而,更多的事都是她自己分析出来的。陈思源每次调查有关于这几家事情的时候,都会格外小心,反复的斟酌哪个是该告诉她的,哪些又会引起她更多猜测的。
然而,他越来越看不懂馥汀兰了,究竟是他在控制她,还是他一直被这个女人牵着鼻子走,他更觉得自己才是那只上了钩子的,每一次博弈,看不清对方的底牌。陈思源一直知道自己心中有处深谷,他实际上无法逾越的无非是他自己罢了,馥汀兰自始至终都是那个简简单单的阿兰,她被生活所伤,求死不能,半人半鬼的活着百年,如今她不过是想保全女儿罢了,因为女儿就是她的命。而那些旧伤,早随着漫长的岁月封存,无非是心头的一道疤,她永远无法回应陈思源那些正在进行时的情感罢了。
事实上,陈思源早已调查过十夜,就在半个月前。
“听说你是京海人?”陈思源眉心微皱,整个人居高临下的看着坦然坐在椅子上的十夜。
一处私人会所里,烟雾缭绕,陈思源手持一枚雪茄,已经极尽终止。
十夜愣了一下,他很清楚自己被查了,他是京海人这段历史被蓝薇抹的干干净净,他同时也很清楚了陈思源的所有都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围内,更何况馥家。十五岁那年,他被蓝薇从孤儿院带走,改了户籍和孤儿院的成长经历,那时候他的身份便是蓝薇的儿子,唯独留下一个他执意要留的名字在户口上。
说起来沈旭这个名字的由来,是因为祖爷爷留下的日记本,“旭”这个字是因为当时他被送到孤儿院时正值旭日东升,而十夜这个名字是蓝薇给他找大师算的艺名,“十”代表顶点,有十全十美的意思,“夜”为天黑到天亮的一段时间,五行为土,用作人名意指勤奋之义,象征领导力和感恩。这两个意味深远的字组合的名字,既特别又好记,有极致的努力成功和感恩之心,便是蓝薇给予的无限希望,
“你是几岁离开的?”陈思源坐在对面的靠椅上,认真的看着十夜,像是在十夜身上寻着什么,他恍惚的回到过去,记起了一些轶事,他恶寒了一把,很快打消那些猜测。
调查出这些对于陈思源并不难,只是十夜的经历太过于单一,被蓝薇处理的相当干净,如果不是他还在户口上保留着沈这个单姓,恐怕陈思源也毫无办法,但是正因为这个姓氏,让他很害怕自己的猜测,一切的发生太过于诡异,这身份矜贵的造局者,也开始行走在迷途中寻找真相。
“您恐怕没有权利调查我。”十夜并没有兴趣知道陈思源怎么查到的,他随意的用右手摆弄着左手的手指。
“我对你明星的身份并不感兴趣。”陈思源温润的继续说道,“你也大可放心,我不想害你,也并不打算公开这些信息。”
“所以呢?”十夜永远风轻云淡的样子,他拧开手边的运动饮料,喝了一口,随后用一双清澈的眼眸紧紧盯着陈思源。
“你需要离开馥芮白。”
陈思源摆出一副长辈模样,看上去并不带有任何恶意,眼神中有些复杂和欣赏的看着十夜,但那种情绪很快被转化成一种理智,片刻后消失在他脸上。
“我想您应该误会了,我们并没有在一起,我在追求她罢了。”
对于陈思源来说,无论如何都想要查清一些真相,他优雅的起身,掸着身上并不存在的褶皱,脚步沉重的离开,声音飘在空间里。
“馥芮白是个单纯的好姑娘,从未谈过恋爱,如果你们真到了那一步,你要好好待她,千万不要伤害她。”
这些就是陈思源与十夜的对话全部内容,陈思源很难从大脑里挥去那些难以想象的画面,沈旭究竟是谁?跟沈安之有什么关系?古怪的念头在他内心里蔓延开来,只是真相早已随着岁月被封存,即便是他本人无计可施。我不懂为什么人类总喜欢探寻真相,那永远不会消除的执念,从未令生命能够稍微松口气,尽管如此,还是没有办法节制那些好奇心。
我与十夜恋恋不舍分开,已经是次日的傍晚,我正沉浸在优美的幻想曲中,还没从回忆里抽身,刚进院门便迎面撞见了馥汀兰。
我还没想过要如何面对她,或许是不是还需要说谎,毕竟一个谎言需要说出来后,需要无数个谎话去圆,我还不会那些左右逢源的事,本以为会狂风暴雨的脸上竟然挂着微笑,实在看不懂她那笑容里藏着什么。
我确实有些得意忘形了,又一次整夜不回家,而整个过程里,寂静无声,她越是这样毫无反应,越让我相当忐忑。她这次似乎既没有派人定位我,也闭口不问我的去向,在心里反复琢磨了几次后,不由得联想到她日前信誓旦旦说起让我将她当作朋友的话,这次她定然是开始尊重我的生活了。毕竟我这个岁数,一般人的家长也都会张罗一下婚事,我谈恋爱也不是什么丑事,如此想着,我再次确认了她气定神闲的脸,决定向她坦白,甚至有些兴高采烈地说道,“我谈恋爱了。”
我如真正的朋友一样与她分享,尽可能掩饰着欢喜之心,表达着我对于十夜的欣赏,可是事情永远和我想象的不一样,并没有得到该有的回应。
馥汀兰脸上故意挂起的笑容很不自然,好不容易在嘴里挤出来一句,“好啊……”
我并没有察言观色到她的微妙变化,继续眉飞色舞的描述着我的喜悦心情。
事实上我已完全无法掩饰自己的情绪,那一刻,只要看到我的人,都能看得出,我深陷情爱之中。
这些变化却在心里馥汀兰心中成了大大的心结,毕竟这二十五年里只属于她,而她从未想过将我交出去。
当晚,我在半清醒状态下,对着镜子洗脸刷牙,馥汀兰突然推开了我的卧室门,我感觉一阵冷气从背后爬过,“我们已经是朋友了”,这个定论确是有点下的太过早了。
第三十二章 乘风破浪吧
我来形容一下,当时的情形吧。
当悄无声息的房间门被打开,在室内昏昏沉沉的光线下,我嘴里含着牙刷,回头看见馥汀兰如聂小倩一样一身白裙,披着长长的黑发,端庄地笑着,清眸深处竟然多了些许我看不懂的温度。
她的脸定然是惨白的,但馥汀兰是真的美,一头如瀑的黑发,发丝滑动在锁骨上,又一直垂倒腰际以下,我很少看见她这样毫无装饰只穿睡袍的样子,确是无时无刻赏心悦目的画面。
我拿下牙刷,抹了抹嘴边的泡沫,喉咙里的水呛了出来。
空气里弥漫着尖锐的潮气,这样的威压,让我的后背迅速陇上一层细密的汗珠。
我漱了一口水,用余光瞥向卧室,她正若无其事地坐在我的床上,当时的我已经差不多缺氧得快要致死,心里活动从来没那样丰富过,心道,“完了,看来要毁了。”
我也坐回床上,两人尴尬地坐着,馥汀兰似乎也在思考着如何改变眼前的冷场,在我还没想出来怎样解释昨天的谎言时,她突然侧开身,故作轻松地,“听思源说你平时总去跟同事喝酒,要不也带我试试?”
你们大概也有过此经历,虽说细节不尽相同,但是在严苛家庭环境长大的孩子自然都是懂的。说起酒,对我来说真是毫无招架能力,因为从小就几乎没有出去玩的机会,所以当经济独立后,就变得很想放飞,而酒是个除了漫画和小恶魔让我最难以抗拒的东西。从小到大馥汀兰虽并不搭理我,但是她却始终用一根绳子拴在我的身上,我自我解嘲的称那根无形之绳为“狗链”。不仅我的一切都在她的掌控之中,甚至于分毫不差的掌握着我的下一步动态。比如,我在初中时交了“同桌的你”,升高中后,那人与我频繁的书信往来突然中断,现在细想想,那些定然都是被馥汀兰的礼数吓得远去,以至于我所有的友情或萌芽之情都腹死胎中。我的朋友们均离奇在不同时期离我远去,令我独自陷入在孤独的环境中,甚至于不再想交任何朋友了,因为即使拥有,也是要失去的,我又何必让自己难过。
待我与她的视觉年龄差开始缩短后,我们之间形成了很深的鸿沟,我开始为有这样一位鬼怪母亲而感到羞耻,甚至于开始主动隐瞒起来,她对我的更加冷淡,也让我们的关系愈发陷入困境,而似乎长久以来,我们这样的关系被平衡在一个固有的模式中,谁都没有想过去打破什么。
而这一次,在我看来,不小心搞大了,这段时间她不仅母性大发,干脆不按套路出牌。显然一切都不一样了,我也想真的可以无所忌惮的和她成为姐妹走一遭也未尝不可,我坚信小酒一入肚子,感情自然就不同了,就像我和庄晗晗一样,几杯下肚,便可以肆无忌惮,一切尽在不言中。
完美到了快虚假的地步,小日子真幸福啊!
我呆了一呆,正琢磨去个好地儿,却发现她颊上腾地升起两朵红晕,日前我心里所有的薄怨瞬间烟消云散,哪还有什么母性大发的样子,不想她一个一百多岁的老朽,也可以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害羞,着实可爱,让我激动的快要哭出来。而后来,我回忆起这段,我有点佩服自己的判断力,从来就没对过,这一次,我是真的生生将自己套进去了。
我学着她的样子眯起眼睛笑了笑,完美得体的点了点头,露出不羁的本性,用俏皮的眼神从上到下扫视她,略带欣赏的说道,“那个……馥姐姐,您需要换一身衣服吧。”
“你偷穿了我的高跟鞋,要不也借我一身?”
果然馥汀兰是耿耿于怀的,这话说的也太噎人了。
我扶着额头,是啊,在社会上混,欠的总是要还的。主人都开口了,我自然是不能失了风度,便也扯出一抹“欢迎光临”的微笑,迅速行动起来,毫不吝啬的敞开了大衣柜,“好说,好说,我带你看看我独家宝藏。”
我是个漫画迷妹,收集各种手办、漫画书是我的爱好,签名本更是从不落下,那些限量版的联名款服装和鞋子我几乎都买了重叠的一套,一套收藏,一套试炼,如此给我们俩做一套情同姐妹装,太可了。
我说话的时候,馥汀兰已经走到了衣柜前面,她还真会挑,竟捏出了我最喜欢的一套衣服,我还舍不得穿的新战袍,于是下意识的用手拽住了衣架,却感觉到另一侧她手里紧紧抓住的力道,根本没有松手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