馥汀兰有一种非凡的能力,只要她轻轻触摸那些有特殊意义的古物件,闭上眼睛稍稍花些时间,便能看见这个物件的前世今生,而这种造物弄人让她变得眼光异常挑剔,似乎一直在寻找着什么,对所看之物均流露出一种隐隐的遗憾。
柏叔拿来的的确是一件绝妙的珍品,可对于馥汀兰来说却是我的人生中第一次见到她荡漾出了惊诧之色。换句话说,她还没有触碰过那小巧玲珑的瓶身,眼角却滑下来一行泪。这使得柏叔不知所措的站起了身,支支吾吾的不知说什么好。
关于如何解释异常反应这件事,必须要说明一下,这一切与馥汀兰的身世有关。在我的记忆中,馥汀兰从未缺过钱,这得益于祖上的恩泽。
我们馥家家风正派,百年前是京海城赫赫有名的古玩世家,家世雄厚,当地一条街的染坊铺子都挂着馥家的门牌。馥汀兰的父亲馥谦修,也就是我的祖父,是当时小有名气的爱国人士,有一身不错的功夫,他经常凭着馥家剑法铤而走险的打击一些倒卖文物去国外的小贼。馥汀兰是家中独女,被家人倍加疼爱,动荡的年代,活得却像个天真浪漫的仙女,她每天学学女红,读读诗书,莞尔一笑,皆让人感受到星辰灿烂般的耀眼。俊俏的脸上时常挂着笑容,她两鬓间梳着两条麻花辫,辫子被漂亮的珠粒点缀,环绕在胸前衣裙的褶皱间,那总是被搭配淡雅长裙,均匀的裹在身上,让人不禁想象,像她这般幸福而又绝色的女子,如果能定格在那一瞬间,该多美好。民国二十六年,也就是1937年,馥汀兰二十五岁,与当地大户人家沈家长子沈安之顺利订婚,沈安之是她的青梅竹马,两个如胶似漆很快将进入婚嫁之事。
那一年盛夏,馥谦修亲自带着护卫秘密护送一批盗墓人的明朝文物匆匆归来。馥谦修神色紧张,身侧的佩剑血迹斑斑的还在滴着血,他不顾浑身上下的刀伤,便进入了馥家老宅的密室。馥汀兰无意中见到父亲的神秘举动,便趁着夜里家人熟睡悄悄潜进密室,可是在密室她在暗格中只找到了一枚外观普通的古钱币,正放在左手的掌心中摩挲,突地听得外面有刀剑拼杀的声音,慌乱中她不小心被钱币划破了手指,那只是被划破了一点点的伤口,钱币却如钻进了她的手里,她仿佛瞬间被那钱币吸干了全身血液,最后的一丝力气,她只看到一个若隐若现的人影,对她说,“这是馥家的劫数,汀儿,你一定要活下去。” 馥汀兰恍惚间看到一把剑插进了父亲的胸口,她想要声嘶力竭的呼喊,却发不出声音,而后便不省人事。那夜,风雨交加,天空中闪过一道道轰鸣的雷光,每一声响雷都掩盖着铿锵有力的剑鸣声,当尘土漫天被雨水淹没后,所有的昔日阳光化为乌有,却不知馥汀兰从此的人生宛若穿越了百年。
第二日,馥汀兰在密室的地板上独自醒来,走出密室时,她披头散发,形如枯竭老妪。焦灼的阳光下,馥家人如人间蒸发,硕大的院落空空荡荡,四处都是刀剑相向的痕迹,那把她分明看见插进父亲胸口的剑插在血泊中,却不见父亲的尸首,她双膝跪地,一口鲜血从口中喷射而出,与泪交融而下。突然听得有人在身后唤她的名字,她恍惚间被叫醒,当回头的瞬间,容貌再度恢复成二十五的样子。那唤她名字的人是家中的婢女铃铛,她躬身抱住馥汀兰,泣不成声,“小姐,夫人让我出远门送东西,一早回来家就成了这样,我疯了一样四处找你们,能看见你太好了,太好了……”
从此,世间传闻了各种版本,有人传馥家得罪了贼人惨遭灭门之祸,被人挫骨扬灰,有人说馥家大小姐是恶魔现世,吃了馥家人。终究没有人知道馥家遭遇了什么,但是从此没有人敢踏入馥家旧址,而馥汀兰由于那枚古钱币,仿佛被诅咒般,成了被时光遗忘的人,不老不死不灭的独自活了百余年。
在我的印象中,馥汀兰第一次露出情伤的神情,她别过头起身走进书房,撇下无所适从的柏叔,他并不知道自己闯了什么祸事,会让馥汀兰抽袖而去。
陈思源显然认得那物件,我猜想他是在馥汀兰还原老宅时的物品图中见过,这应该也是他回流还原馥家老宅原貌的任务之一,他面无表情的拦住正要跟过去的柏叔。
“多少钱收的?”
“三三三万……三十万……”
陈思源写了一张三百万的支票,放进柏叔手里,反常的犀利眼神望着柏叔一会儿,做了一个送客的手势。
柏叔捏着手里的支票,得意的狠狠的亲了一口,他缓慢向大门口挪着步子。柏叔这老爷子油的狠,他每天游走于鬼市,有几个内线,却眼力很差,柏叔错过了几次天大的好机会,自从一次偶然机会被馥汀兰现场指导了一下,便黑上了我们家。
趁着陈思源转身离开,他一个箭步窜到了我面前,以一种兴奋过度的声音大声道,“馥芮白,你看到刚刚发生了什么吗?这个瓶子我真的是无意中收的,嘿嘿嘿,你们家看上东西也不跟人商量的嘛,我还没捂热乎呢,真舍不得。”
“这个瓶子我刚刚看了,不是什么乾青花,就是个民国初期没什么做工出处的小东西,一个家里再普通不过的花瓶了,但工不错,有点像闺房私藏或者男女信物。”我很清楚他无非莫衷一是的想要在我这里套个原委,而我向来对这样有着浓浓女人味道的东西不感兴趣,尤其是民国时期的,也许来自于内心对馥汀兰一切的排斥,什么“今生即永生,今世即永世”,一看就是个定情信物,我甩了甩头,从沙发上跳起来,活动了一下腰身,向柏叔伸出五根手指,“顶多五万,柏叔,您偷着乐吧!”同时挥动着手掌作出了再见的手势。“下次来记得敲门,否则我要告您私闯民宅啊!”
“不过今天的事儿发生的蹊跷,就像有人硬塞给我钱似的,你说我老陈是不是走了发财运了,你不知道那个人说话口音很奇怪,好像外国人,又好像不是。”
我将柏叔硬塞出了大门,狗跟在我身边,笑嘻嘻的吐着舌头。
“那个……我刚儿是不是惹你姐不高兴了……你当真这个玩意儿不值几个钱?那你姐姐为什么要买……”
柏叔刺耳的声音被厚重的木门隔离后,我们家的小院又恢复了平静,这件事本来我认为可以不了了之,而却没想到,引发了后面的事,我怎么也想不到,我的那些随意的话会让一切走向了一个不可逆转的方向。
第二章 果真威风潇洒
四月十八日,星期一的一早,天气很明媚,大概是这个季节最好天气的一天,我穿着一身轻便的休闲装,推开院门,却不想柏叔正等在院子口,他还穿着昨天那身衣服,面容憔悴,见到我便突地扑了过来。
我下意识向后一躲,他扑了个空,也并不觉尴尬,笑嘻嘻地说道,“听说你是在电视台做鉴宝节目?我突然想起来,卖我瓶子的人我见过,就在你们节目上。”
柏叔边说边搓着手掌,又从身上掏出一根烟点燃叼在嘴上,紧紧的跟在我身边。
我低头看向他刚刚站过的地方,土地上踩了深深两个脚印,想来这老家伙的确连窝都没挪的等了许久,我迅速的躲过他正喷出的劣质烟烟雾,快步向胡同外走去,真不明白这个柏叔为什么如此执着于一个转让古董的人,只当是他又想来蹭热乎的借口。
“都有钱了,抽点好烟吧,老爷子。”
“你说你和你姐姐真不一样,你跟个假小子似的,嗨,丫头,你慢点走,我这一大早可就是来找你的。”柏叔并不掩饰情绪,他依然延续着昨天的激动,看着他厚厚的眼袋又挂上了一层暗淡,想必这样一笔巨资让他整晚都没睡好觉。
我不知道正在阅读故事的您是否有过这样一种感受:凡事发生后去接受就好了,人们最不可控个性却总是想要探求个究竟,而那本与自己毫无关系的事或人一旦被提及,与这件事或这个人有关的会慢慢向自己不可控制的聚拢而来。人们通常把这称为宇宙吸引力法则,也有人叫蝴蝶效应的改变,我倒更相信其实一些事情是早就存在的,只是一直没有引起格外的注意罢了,遇见谁,碰见什么事情,其实都会在生活中某些细节的经历相吻合,最后会画上一个完美的圈,而这个圈的大小完全取决于自己的一些执着或放下。
作为我这样一个自认为不太讲究俗套的人来说,其实也避免不了好奇心的作祟。比如我一直无法释怀的两件事,寻找家族隐藏的真相成了我的执念,或许如果我没有那么大的好奇心,也不会让自己做出后悔终身的事,如果让我重新选择,我绝不会为了谜底的揭开,而亲手将馥兰汀一步步送到死亡的边缘。
“我老柏是贪财,但是也不太相信天上有掉馅饼的事,这个人我真的很眼熟。”
我们家的宅院坐落在市区最繁华地段,走起来却离主马路有好一段距离。我不想借助家里的任何力量,除了不得不回家住,其余时间我就只是个刚上班的小白领,所以经常为了挤公交车而拼上老命。我奔走于硕大的柏油马路上,一辆塞得快吐了的公交车从我面前驶过,喷着浓重的汽油味儿。这柏叔一直不肯罢休,跟在我身后絮絮叨叨,生性热情的样子,让我周一的一大早好不烦躁。
“奶糖,快上车。”
奶糖是陈思源五岁前给我起的乳名,因为小时候我总喜欢哭,他就拿着奶糖哄我,也只有他这样叫我。他正开着一辆幻影停在了我面前,操着低气压的声音让我上车。本来我一直拒绝他送我上下班,但是为了摆脱柏叔的跟随,我果断拉开了车门,长腿微微一曲,钻进了副驾驶。
推开车门的瞬间,便看到一张赏心悦目的脸,我经常开陈思源的玩笑,说他这斯文得让人无法直视的侧颜不知道能骗了多少男男女女。说起来,陈思源是馥汀兰侍女铃铛的后人,从小与我一起长大,他是个温暖的男人,对我真是好得没话说,像对亲妹妹的那种,但是总是隐约有一种说不清的距离感,或者更确切的说是相敬如宾吧,在他的眼里,他与我的长幼关系大概跟馥汀兰一致,对于我的玩笑他从来都是轻描淡写,也从不接我开的玩笑。
“你们老板不发工资的吗?连打车的钱都没有。”陈思源眉心微皱了一下,一大清早就满头大汗等公交车的我让他有些心疼。
“嘿嘿,我刚刚攒钱准备买个宝贝。”我笑得无所顾忌,把他递过来的一张卡丢在了中控上。
“这么嘴硬,就不肯求助家里一次吗?”
“用不着你操心,我好着呢,哥,过几天跟你亮亮我的新宝贝。”
倒车镜里,柏叔的身影很快被远远的甩在了车后,那个小黑点最终也被抛到了九霄云外,我的思绪又回到了昨天馥汀兰那反常的表情,那是一种哀伤成疾的神情,我绝对没有看错。我没有任何心情揣测一个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于是从一个极端想到了另外的极端,那东西会不会是已经死去的爸爸的,可是这个瓶子的年代是民国时期的,这又让我很快否定了自己的假象,这个世界上绝对不存在另外的一个特殊人类,就算有也绝不可能是我的爸爸,我是个正常人,不正常的只有馥汀兰一个人而已,我在心里反复这样叨念着,想到这我感到很不安,紧张的打开了车窗。
从小到大记不得这是我们第几次搬家了,由于馥汀兰的外貌始终不变,又过于显眼,而这一次我们对外的关系竟然头大的变成了双胞胎姐妹,我无法想象有一天我被人误解为她的姐姐,甚至有一天是妈妈、奶奶的情况,每次想到这儿,我都感觉无比的恐惧。
“不要随便搭讪,尤其是邻居,准备一下,我们搬家吧。”我注意到陈思源脸色并不好看,自从昨天买了那个破瓶子,他就整个人看着都不对劲儿。果然,很快他便复读机般,那没有任何感情色彩的语气,像坨冰般劈头盖脸砸在了我头上。
想想那个时候大概我不懂如何表达爱吧,其实对于亲情早随着岁月深深的埋进了心底,只是不知道那就是爱罢了,因为万事万物的质发生改变,都需要一个触发条件,而我们一成不变的相处模式,让我缺乏了思考力,更想不出,这一起长大的人也或许是个从未了解的陌生人。我习惯了被他照拂,自然而然的没有多停留一秒的直怼回去,“可不是我招惹的,谁让那位那么喜欢炫耀?非要自己出面在鬼市跟人家杠一个不出名的礼器,她自己惹的祸,这锅我可不背。”
巴诺这座古城是历经数千年的十三朝古都,当初我们逃离般来到了这座城市,而如今似有魔力般吸引着我,我有一万个理由想要留在这里,在这里还没玩够,总觉得这里有我非常期待的未来,我可还不想这么快搬家。
我将脸伸出窗外,这里春天的风并不柔软,拂面将我的满头短发吹得起飞,我这才发觉,原来我头发松若柳丝,似乎多年来我早习惯的潇洒只是为了隐藏着什么,心不知被什么尖锐的东西碰了一下般难受。在记忆里,我曾也是满头长发,是在青春期大家都在向往长发及腰的少女时代,我猛然知道了那位的秘密,在那年生日我赠送了自己一头齐耳短发。我倔强的想要摆脱馥汀兰赋予的一切,她的举止优雅内敛,我便粗犷豪迈,不修边幅;她柳叶大眼,我就偏在高高的鼻梁上面架着一副大大的无镜片眼镜;她皮肤白皙无暇,我便热爱户外将皮肤晒成小麦色,甚至不介意多几颗雀斑;她每天端庄套裙傍身,我则永远一身运动休闲装,与裙装老死不相往来。说起她似乎从未正式的关心过我,那种压抑的家庭关系,我虽早就习惯,却一直是个偷偷摸摸的探究者,而她昨天的那行泪,让我深深的在意着,我收回可爱自信的表情,关上了车窗,抿着嘴终于挤出了几个字,“昨天她哭了?”
陈思源正在专心致志的开车,似没听到般,虽然他并没有转过头来,可我看到了他嘴角分明颤动了一下。
“‘今生即永生,今世即永世’,这么肉麻的话是她的老情人写的?”本不想说出这样的话,我并分不清那种情绪是不是想要关心她,可是无论怎样却也没有想说出如此刻薄的言语,想到连这个毫无血缘关系的表哥都能对她更了解一些,唯独是对我为什么不能坦诚,一下子一股热辣辣的气息涌上了我的心头,我毫无遮掩的皱起了眉头,用纤细的手指推了下眼镜,口气淡淡道,“我知道她的秘密,你不用替他掖着藏着,反正我习惯了,你们从未对我坦诚过,什么都瞒着我。”
“奶糖,你不要总把自己说的那么孤单,我跟馥先生都是很爱你的。”陈思源转过脸,恢复了以往的和善,微笑着,满眼疼爱的用一只手摸向我的头发,这让我更加烦躁,在他那张脸上看不出任何撒谎的痕迹,或许真相早就被时间封存,但直觉那就像充斥谎言的海妖之歌,不知还有多少我不知道的秘密,尽管如此,他还是我能够唯一有依赖感的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