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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走我的穷糙汉是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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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走我的穷糙汉是大佬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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箫声在厨房里捣鼓晚饭,他的厨艺其实算不上很好,但是做一些家常小菜没有问题。

半个小时后,路思言被叫去吃饭,他走进堂屋的时候发现桌子上只有两个菜,一盘菠菜炒猪肝,一个汤,而且分量都很少。

而箫声面前放着一个大盘子,是用今天中午路思言没有吃的饭菜做的炒饭。

路思言默默坐下,箫声也开始动手开始吃饭。

今天的菜做得都不错的,菠菜炒猪肝鲜嫩美味,冬瓜蛤蜊汤也清甜爽口,都是路思言喜欢的菜。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吃的时候心情很沉重,无法下咽。

他看着桌子对面大口大口吃着剩菜炒剩饭的箫声,手脚局促,有点无法面对自己。

“对不起……”路思言小声说。

箫声抬头看他,只是看着他的眼睛,没有说话。

路思言微微低头,垂着眼眸,浓长的睫毛被头顶的灯光拉长了影子,看起来像是完全挡住了眼珠一样。

他捏着筷子,说:“因为我不吃午饭,害你吃我的剩饭。”

这好像是流淌在路思言血液里的品格,妈妈从小告诉他,好孩子不能浪费粮食,更不能不尊重别人。

“嗯。”箫声闷声应答,没有再说什么,自顾自地吃着饭,但是终于动手给自己舀了一碗汤。

路思言想叫他吃菜,可是始终开不了口,他犯了错,但是没有勇气去弥补自己犯的错。

箫声吃得很快,路思言才吃了小半碗饭他就结束了,拿着火机去门口抽烟。

路思言看着他面前干干净净的盘子和碗,又想到他刚刚徒手弄死那条蛇的神情。

忽觉身边的这个人是如此的复杂。

或者说,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很复杂,包括他自己。

这天一早就开始下雨,赤山市好像是个多雨的城市,尤其是在夏季,总是匆匆来一场暴雨之后又匆匆离开,只剩路边的一片泥泞。

箫声披着雨衣上班去了,路思言吃了玉米粥和鸡蛋,坐在堂屋门口看院子里被暴雨打得七零八落的杂草,一大半都塌了。

雨水打落在屋顶,沿着瓦片沟壑流下来,在路思言面前连成一片水帘。

“那次下了好大的雨,妈妈睡到半夜雨水漏到床上来了哈哈哈,打在妈妈的腿上,然后就开始假装自己是古代受伤的女剑客腿上受伤流血,呃……”

然后妈妈会假装腿上受伤,痛呼一声之后躺倒。

路思言不自觉笑了一下。

他抬头往院子里张望,不知道妈妈的房间是哪个。

路思言起身来,一间一间的查看每个房间是做什么的,没想到堂屋隔壁那一间就是,透过玻璃窗的缝隙,能看见里面曾是一个少女的房间。

可是站在门口,却没有勇气推门进去。

自己有什么资格再去分享见证妈妈幸福快乐的生活。

转头的时候看到院子角落堆积的大量酒瓶子,有啤酒也有洋酒白酒,几乎堆成了一座小山。

酒有这么好喝吗?

路思言流连派对酒吧的时候也喝过不少的酒,但是他不怎么喜欢,不喜欢苦涩的味道,也不喜欢酒精带来的狂欢背后被撕扯的寂寞。

但是箫声喝酒的时候总是沉默的,好像呼吸都停止一样的安静,他默默地坐在廊檐下,看着天空,一口一口的喝着,面无表情。

好像人生被酒精拯救。

路思言魔障般转身去厨房,在角落里找到半箱威士忌和两箱啤酒,路思言拿了一瓶威士忌,打开瓶盖抬头猛喝了几口。

“啊……”路思言龇牙咧嘴地看着这瓶酒,咬咬牙,带着它出了门。

妈妈说附近有一条小河,她很喜欢去河边散步,说那里是看夕阳最好的地方。

路思言在不知道路的情况下胡乱走了一会儿,居然真的找到了那条河,河对面有个广场,已经有很多小孩在那里玩了。

路思言摇摇头精神一下,在河边草坪上坐下,手里的威士忌还剩下大半瓶,路思言已经晕晕乎乎了。

他的酒量一向不好。

此时河道尽头正是下坠的夕阳,红彤彤的一轮挂在天边,衬得整条河都是粉色的。

路思言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看过夕阳了,他总是在晚上出门,总是闷在自己的公寓里。

原来天空真的有这么漂亮。

正当路思言沉浸在景色中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声刺耳的刹车声,随后一个男人大喊:“快滚!妈的哪里来的疯猫!”

路思言转头看过去的时候正好看到骑着摩托车的男人一脚踹飞一团黑色毛茸茸。

“喂!!”

路思言爬起来步伐不稳地跑过去:“你干什么?!”

“关你屁事啊!一边儿去!”男人对路思言很是不屑,说完还对着猫咪说:“妈的晦气死了。”

“你再说一句!”路思言举起酒瓶子走过去。

男人看他这幅醉酒发疯的样子,骂了一句傻逼之后拧着油门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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