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自己闺房的叶倾城,不由得心中烦躁。
两个保镖的话应该不会骗人,自己应该是很美的才对。
当叶倾城的目光落到房间里的落地镜上,那美轮美奂的脸蛋和凹凸有致的身材,就出现在了镜子里。
赤着脚走到镜子的面前,叶倾城秀美微蹙,打量着镜子中的自己。
俗话说美人七分在骨,三分在皮。
美人骨重六斤四两七钱,这是降生时的标准,据说这样骨重的女子,可以金盘起舞,纤细腰肢盈盈一握。
多一分则丰腴,少一分则纤瘦。
但叶倾城偏偏是不丰盈也不瘦,可以说是绝对完美的身材,配上黄金比例的身高,足足有一米六五的身高,也让叶倾城愈发显得亭亭玉立。
尤其是那一双修长而笔直的铅笔腿,更是不知道让多少女孩子羡慕嫉妒恨。
脸蛋的话就更不用说了,颧骨圆润,且下巴刚好,是那种无论远看近看都是无可挑剔的对象。
一双妙目更是充满了灵气,精巧的鼻子和白皙娇嫩的皮肤,即便是那些电影明星也没有叶倾城的如此浑然天成的美貌。
“可是他……为什么就这么不在意呢?”
一直以来,叶倾城就如同是众星拱月一样,所到之处自然能吸引来一大片的目光,无论那些目光里究竟蕴藏着怎样的目的,但这些目光里的炙热却是使叶倾城既感觉到无聊和讨厌,同时心里也有些沾沾自喜。
美丽的女人,她的美貌会带来虚荣心。
尤其是叶倾城如今也不过二八年华,小女生的心思里,自然很在意这些东西。
萧云对自己的视而不见,让叶倾城心中失落。
还从来没有人敢这么不把她放在眼里!
随即,叶倾城的脑海中猛然浮现出聂红袖的身影来。
聂红袖,与叶倾城被誉为是平城的双壁,一个是明艳绝伦,一个是如同曜日,两个人都是处在光芒万千当中的女人。
而聂红袖即将和萧升龙大婚的消息,也更让叶倾城心中爽快。
哼,你聂红袖再美,再不服,最终不还是要嫁给萧升龙那个嚣张又臭屁,并且还十分虚伪的男人?
而我叶倾城就不一样了,我看上谁那是谁的福分,整个叶家也不会有人反对,从这一点上来看,我叶倾城就是比你聂红袖略胜一筹。
女人之间争强好斗之心,往往都来自于家世和男人。
家世和美貌,以及自身条件全都差不多的话,那就只有比男人了!
一想到内聂红袖即将嫁给萧升龙,叶倾城的心里终于爽快了一些,看着镜子,素手微微拂过自己的面颊,咧开嘴笑了。
这一笑,就连叶倾城自己都有些看呆了,并非是她自恋,而是上苍确实是给了叶倾城一副好皮囊。
“哼,臭男人,臭萧云!”
萧云还有很多事情要办,即便是如今有了落脚之所,他还是需要钱的。
他需要钱来办各种事情,也需要钱来修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