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用沉香木做发簪,这女人应该不是普通流民。
这簪子是郑葳首饰盒里最低调的一支,再怎么看也是块木头,因为不惹眼,她才将之戴在头上,
没想到会遇见了识货的人。
“家里怎么连个菜刀都没有啊,你们平常怎么切菜啊?”
祁元潜下意识的摸了摸别在腰间的匕首。
北国人平时会在腰间挂匕首,不仅有装饰彰显地位的作用,也会用它切肉。
来到孙家村,但凡有切东西的任务,他们都是用匕首,因此家里没有菜刀。
平时只有他和宇文允两人,没什么要隐藏的,但是此刻不能把匕首掏出来。
祁元潜和宇文允只当做没听见,若无其事的忙自己的。
没人回复,郑葳又问了一遍:“家里有菜刀吗?”
祁元潜和宇文允这时心虚的很。
“没有。”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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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行吧,那我出去找邻居借一下。”
郑葳边把晾在外面的头巾取下来,边吩咐郑章烧一锅开水。
灰扑扑的头巾系在头上,看起来土气的要命,灼人的容貌硬生生压了一半。
郑章和宇文允一个在烧火,另一个在跟灶台上的死鸡大眼瞪小眼。
都没有注意到郑葳这一动作,即便看到也会视若无睹。
只有祁元潜将郑葳的动作收入眼底。
郑葳本已经离开,想到什么,悄咪咪地走到祁元潜面前,小声地问:“对了,哪边邻居更好打交道一点啊?”
祁元潜对右边的邻居家没什么印象,只记得左边的邻居家每隔几天就要爆发一次家庭大战,便毫不犹豫的指了指右边的方向。
“好的。”郑葳答应的时候,整张脸神采飞扬。
宇文允只觉得,若是出去跟人聊天也是这幅表情,头上的灰头巾围着也没用。
右边的邻居家此刻正在吃午饭,表明身份和来意后。
郑葳能感受到邻居全家的目光都亮了,眼里满是难以抑制的八卦之光,老太太甚至邀请她一起吃。
要不是家里的鸡肉更有吸引力,她确实会坐下一起吃。
郑葳拿着菜刀回去时,锅已经差不多烧开了。
她把菜刀递给祁元潜:“在鸡脖子那里,把鸡血放掉。”
毕竟是这个家里唯一的成年男丁,这种血腥的事情当然要他来干。
祁元潜一手菜刀一手死鸡,还没走两步,就被郑葳叫住。
“等等。”
她小跑进屋拿了个碗:“用这个接鸡血。”
毕竟鸡血也算荤的,不能浪费。
接下来是指挥宇文允用热水拔鸡毛。
烧的热气腾腾的开水,浇在死鸡身上,鸡的毛孔都打开了,这样拔起鸡毛来更方便。
太子殿下一脸愤恨地给鸡脱毛,拔得不干净的地方还要进行返工。
工作结束的时候,宇文允快要被鸡身上的臭味给熏吐了,万幸鸡身上只有这些毛。
祁元潜要把带着鸡毛的水倒出去,被郑葳拦住了。
她把鸡毛捞出来:“收拾一下,应该可以去市场上换点油盐酱醋啥的。”
祁元潜举着木盆,视线不可避免的落在郑葳整理鸡毛的手上。
他少年时读乐府诗,读到形容刘兰芝指如削葱根,他很难想像像葱一样的手指是什么样的。
他从小在军营里长大,身边围绕的男人远比女人多。
见到的女性也多是粗使婆子。
实在没法想象,削葱根一样的手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见到郑葳的手,他脑子里突然冒出这段记忆,和这句诗。
盆里的水温还有点高,郑葳的手放进去烫的有些泛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