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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春天(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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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而久之,许多朵花被编织成缤纷的花环,被小垠讨好地递来我面前。

他不知道我是色盲,所以每次扔球游戏中,他都费尽心思去拾色彩鲜艳的落英,想讨我的欢心,但呈现在我眼中的只是一圈灰色,零星的那点色彩还是可怜的枯萎的花瓣。

水汪汪的眼睛注视我,我首先的反应不是感谢他,而是飞奔去旁宅,任由花瓣吹落一路,任由他快乐地跟着我跑,亲眼见证我去向顾珩炫耀。

顾珩在按照医嘱为林如意做复健,引导她发声,简简单单的张嘴“啊”一声,他教了她一下午,温柔又耐心,完全无视我的存在。

小垠捡回飘落的花瓣,捧在掌心,静静在身旁守着我。

我受到无视当然不开心,可我那时候太年轻也太愚蠢,将怒火全都撒在无辜的小垠头上。

在我离开时,因我突然停下,他不小心撞上我,害得我脚下一个踉跄,他立马撒开宝贝的花瓣就要来接我,我不识好歹推开他,一并把他送的破花环扔在地,狠狠踩几脚。

“什么破东西,我不稀罕!”

年少的我不稀罕的不过是顾珩的关注,然而在见到呆愣愣的小垠时,我仍狠心地,趾高气昂地离去,留他一人在原地把破碎的花环拼好,悄悄放置在我的书桌。

后来小垠拯救我于危难,卧在病榻的他对我说:“从那时候起我就知道我永远比不过顾珩。”

他大智若愚,看得比谁都清,“你偏爱顾珩,他不开心,你就不开心,从来如此,连你自己都没发现。”

因此之后某天林如意不慎从高高梯子跌落,是小垠救了她,为此扭伤脚,在床上躺了好几天。

顾珩担心,我也担心,甚至有些困扰,为何大家都喜欢林如意呢,顾珩便算了,可就连最乖最我听话的小垠也如此。

不仅他们,园丁,女仆和管家都对她笑眯眯,对我却总严肃着脸,我揽镜自照,两个眼睛一个鼻子,比她差在哪里?

她甫一来苏宅,便被安排住进旁宅,尽管叁人常一起上下学,但我与她并不熟稔,最大印象是瘦,就连请张姨特地给她熬鸡汤也不顶用。

不过她也不是毫无优点,看在她曾帮我踹了那老变态一脚,我愿封她为“护花右使”。

她也爱花,常帮园丁浇花,比我这假把式强多了。

我安慰自己,没关系,只要秦先生不喜欢她,无关紧要的旁人我都不在意。

谁又能想到当日之言,竟一语成谶?

不过这都是之后的事了,暴风雨来临前,我们曾有过一段好日子。

经过那件事后,顾与林对小垠的态度明显友好,我拉着他们在树下过家家,我和顾珩是妈妈爸爸,林如意和小垠是女儿儿子,小垠本来不愿意与我分开,被我一眼瞪回去。

顾珩也不愿意,觉得太幼稚,尤其是和我凑成一对,简直在侮辱他的人格,却敌不过林如意期待的眼神,他善于捕捉她微小的情绪,无可奈何屈服在我的淫威下。

但我们对正常的家庭生活是陌生的,甚至在我们的游戏中,先有了孩子,才想起举办婚礼。

戒指是小垠用狗尾巴编织,上头紫色的小野花是顾珩寻来,插上去当钻石,林如意也摘了一把野花给我充当捧花。

我毫不矜持地笑开了花。

这场婚礼没有证婚人,只有两个睁着滴溜溜大眼睛的小哑巴,和一个比我还害羞,看都不敢看我的新郎。

我清清嗓子,循着记忆问道:“顾珩,你是否愿意苏简简成为你的妻子与她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她,照顾她,尊重她,接纳她,永远对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秋风低鸣,少年立在记忆的尽头凝睇我,一言不发。

我知道他不愿意,可现在是假的,是演戏,如论如何都得给我留点面子不是吗?

我涨红脸,恼羞成怒:“你到底愿不愿意嫁给我?”

他沉默许久,在我真正发飙前,上前一步,把脆弱的野花戒指套在我的无名指,低声道:“我愿意。”

小垠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和林如意一起傻乐,把大把大把夹杂野草的小花抛至天空,庆祝我与他人的幸福。

这戒指真美,我举起手对准太阳,温暖的光穿过我的指缝。

或许这就是童话故事总停留在王子公主的婚礼的原因,将一切定格在最美好的时刻,是另一种仁慈。

之后一地鸡毛的生活拉开帷幕。

比如给孩子们喂汤时,我失手泼在小垠的面孔,他眨眨眼,长长睫羽扑闪扑闪,我手忙脚乱为他擦拭,再比如给林如意修补裙子时,正反面没分清,缝得歪歪扭扭,我赶忙遮住,以免被顾珩发现。

他正在远处拾果,作为我们过家家的晚饭。

阳光从摇曳的叶间疏漏,我以手遮目,望向深远蓝天,高高建筑的露台上,俊美无俦的男子笑望我,我禁不住起身蹦跳着朝他挥手。

那羸弱不堪的戒指便在动作松散,随风凋零了。

这是我的十五岁,亦是我一生中最后的快乐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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