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市,夜深人静,雨还在下,空气中都透着湿冷。
一条灰色的流浪狗,毛发湿漉漉的,在篮球场附近的垃圾堆里觅食。找到一根骨头,叼在嘴里,撒着欢,尾巴摇的飞快。穿过篮球场,向着外面跑去。
突然,小狗停下,警惕地盯着对面——抱着篮球,浑身湿透的少年。
少年也面无表情地看着小狗,小狗浑身毛发直立,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呜咽”声。生存的本能告诉它,这个少年很危险。
一道闪电在少年身后炸开,小狗夹着尾巴,连到嘴的骨头都不要,飞快地逃跑了。
绍煜天冷冷地看着小狗远去的背影,漆黑的眸子更加深沉。转身,极速冲刺,投出了一个漂亮的3分球。
篮球场外,张鹏飞着急地道:“叶苑你想想办法吧。天哥淋着雨,整整打了半个多小时的篮球。这样下去,铁打的身子都撑不住。”
“他心情不好,原因呢?”叶苑撑着雨伞,猜测着是不是和商都的那件事情有关。
“没有天哥的允许,我不能说。”张鹏飞平时嘴上没把,对于好兄弟的事情却守口如瓶。
“你先回去吧。我守着他。”叶苑叹了口气,“定然不会让他出事。”
张鹏飞本来还不放心,但转念一想,有喜欢的女生陪着,不比自己这个单身狗守着美,再三交代叶苑一定要看着绍煜天回到家,便离开了。
叶苑拢起肩膀上的衣服,撑着雨伞,坐在了篮球场观众席的第一排,看着少年打篮球的英姿。
她又想到了前世,那时的她灰头土脸,走路都不敢抬着头,如过街的老鼠。看少年打篮球,只敢偷偷摸摸地躲在人群的后面,生怕被他发现。
叶苑就这样呆呆地看着,绍煜天也沉默不语,疯狂地打着篮球,魔怔了一般。两人心有灵犀,谁也没说话。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少年敛起一身的煞气。坐在叶苑的身边,不好意思地摸了把脸上的雨水,问,“你怎么来了?”
“张鹏飞说你心情不好,怕你出事。”叶苑个子矮,便站起身,给少年撑着雨伞,“就把我喊了过来。”
听着少女空灵的嗓音,绍煜天觉着自己心里的狂躁消失了大半,嘴角微不可察地勾起,轻声回答,“嗯。”
少年的睫毛半垂,小水珠顺着浓密的睫毛向下滑。路灯昏黄色的光打在少年的脸上,五官立体分明,像是沐浴光明的恶魔。
叶苑吞了下口水,别开了目光。少年不说,她自然也不会去问。时间到了,绍煜天会亲口告诉她。
“在商都,我的话还没有说完。你好好听着,我这辈子只说一次。”绍煜天抬起头,不好意思地看了眼叶苑,又飞快地低下,耳朵尖儿都红透了。
纯情又可爱,完全没了以往的痞气,“我不知道我的生命会停留在哪一刻。但我会在有限的时间里,用全部的生命去爱你。”
“所以,不要生气了。”
叶苑的心“扑通扑通”跳地飞快,她抚上心口,少说也得每分钟120次,“没有生气,我自豪还来不及呢。”
“真的?”
“好吧,只是有一点儿难过。”叶苑直率一笑,把穿着的外套又披在绍煜天的身上,叮嘱,“小心着凉。”
两人漫步在申市的街道上,向着绍煜天的家走去。绍煜天撑着雨伞,把小姑娘护了周全,自己半个肩膀都湿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