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嚣张的新人(海席盟主加更)
正如周寒尽的同行者所说,最近两天《断桥残雪》已经杀疯了!
榜单之上一片人仰马翻!
这首新人新歌,已经引发了业内的无数关注和讨论。
所有人都不禁回想起白帝出道的那个月发布的《消愁》,当时也是这么不讲道理的一路杀了上来,风里雨里一往无前!
“歌坛要变天了!?”
“怎么又是一首新人新歌?”
“这楚辞到底从哪里冒出来的?”
“楚辞,《楚辞》,起名风格和白帝一样嚣张。”
“现在的新人都嚣张,觉得自己很厉害,但只有白帝是真的厉害,当然这个楚辞目前看,好像也挺厉害的。”
“是啊。”
“这首歌的走势和几个月前的那首《消愁》太像了,楚辞简直完美复刻白帝出道即巅峰的剧本!”
“不一样。”
“白帝虽然也包揽词曲编曲,但起码不亲自唱。”
“而这个楚辞竟然是唱作人,自己写歌自己唱且背后没有任何公司的纯野生新人!”
“是现在的新生代太猛了?”
“几个月的功夫接连冒出两个妖孽!”
“看来各大音乐公司又要开始抢人大战了。”
“先看这首歌具体能冲到哪儿吧,就目前的走势来说还真不好说,白帝这种现象级的新人,可不是谁都能复刻剧本的,不过这歌有个《月光》也不具备的优势,那就是演唱难度低,所以传唱率非常高!”
传唱率和演唱难度往往成反比。
演唱难度越低的歌曲传唱度就越高。
今晚的ktv里。
很多人都点唱《断桥残雪》,就是最好的证明。
同样是时下大热的古风歌,就没有多少人会点《月光》。
不是这歌的质量问题。
是大家点了也唱不了啊。
三个字十五个转音怎么玩?
而传唱度高,对打榜也是非常有利的。
最简单的例子。
那些还不知道这首歌存在的人跟朋友去ktv。
听到有同伴点唱《断桥残雪》都会好奇这是什么歌?
感觉很好听,又不是很难的样子……
这么一来《断桥残雪》的热度就自然会越来越高。
这点和《消愁》的确一样,都是那种大家稍微听听就能学会的歌。
当然。
硬要对比的话,《断桥残雪》的增幅速度肯定还是比前者弱了一些。
不过这点没人提,因为客观条件摆在那,白帝的背后是神话在帮忙宣传。
楚辞是野生新人,背后根本没有公司——
歌曲详情页里会显示出那些歌曲的出品公司,这些信息一目了然。
宣传没那么厉害,数据涨的慢一点也是正常的。
不过这首歌毕竟是月初发布的,还有足够的时间去追赶。
果然。
当时间来到十二月十五号。
这首纯野生的新人新歌正式冲进了赛季榜前十!
这一刻。
周寒尽终于动摇了。
他对女朋友李潇道:“你做好心理准备,这歌的确对你有威胁。”
关系到李潇能不能稳稳拿下赛季榜第一,周寒尽还是挺上心的,专门把这首歌又研究了一遍,研究之后他发现了一个现象。
很可怕的现象。
那就是这首歌近两天在各大ktv的点唱率一直稳居前十!
要知道很多人去ktv是唱老歌的,很少有新歌能够冲进点唱率前十!
如果进了……
那只能说这首新歌的传唱率已经爆了。
李潇叹了口气,“我不像你那么喜欢嘴硬,那天听完这首歌,我就知道这首歌能威胁到我,因为这首歌现在已经在古风爱好者心中封神了,上一首让古风圈这么推崇的歌曲,就是白帝的《月光》。”
“古风要火。”
周寒尽若有所思道。
李潇点点头,“接下来赛季榜上的古风歌应该会越来越多,这种风格的受众群体在扩大,我们也可以考虑出点古风歌了。”
“那这个月……”
“这个月我就不折腾了,看看《断桥残雪》有没有能力把我掀翻吧,他要真有这个本事,我成全了他的出道即巅峰又如何。”
李潇淡淡开口。
作为一个歌后,如果为了挡住一个新人,拼了命的宣传拉数据,那就算赢了感觉也难免憋屈。
周寒尽:“……”
这娘们是不是在内涵我?
虽然但是,我之前也没想着挡住白帝啊,无非是找个台阶下罢了。
李潇笑了笑。
很淡定的样子。
而天光的音乐部此刻却淡定不起来了。
作为三大中音乐成绩最好的娱乐传媒公司,眼看着一个新人都能威胁到自家歌后的地位,公司音乐部的人都有点急眼了。
怎么回事!
流年不利啊!
之前周寒尽赛季榜翻车也就算了,毕竟白帝现在羽翼已丰。
可怎么歌后现在也有翻车风险了,今年最猛的两个新人是都跟我们天光杠上了是吧?
伱这歌咋不上月发!?
上个月发你还能和白帝打个擂台呢。
两首古风歌的正面对决,多好的一件美事!
不过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歌坛隔几年就能冒出个厉害的新人,这是符合行业发展规律的,可一年冒出两个出道即巅峰的新人?
这不合理。
甚至有人猜测这个楚辞该不会是哪位大佬的马甲吧?
很快大家就否定了这个猜测,大佬的马甲不会用独立音乐人这层皮来给自己增加游戏难度,这么干没什么意义。
况且那些大佬写歌一流,却不是谁都有唱歌能力的,这个楚辞应该真的是纯野生的新人。
音乐部某高层当机立断:
“想办法联络上,看能不能把他签到我们天光,如果能签到我们天光以后还能让他直接和白帝对垒。”
是的。
随着《断桥残雪》冲进赛季榜前十,这首歌已经闯入了三大的视野!
不仅天光注意到了楚辞。
纳森和神话这边也注意到了。
不愧是三大,这两家公司的反应和天光非常一致:想办法联系到楚辞,看能不能把对方签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