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多斯犹如抓住了救命稻草般握着丁巫的手,“好兄弟!咱们一言为定,我不会让你白忙活,此事若能成,我给你一成利。”
丁巫说道:“事不宜迟,等大雪封路,什么都弄不了。你把毛笔马匹准备好,我打通明朝边关的门路把东西弄出关交货,你的人就在边关等着接应粮食,今年冬天,保管你们部落一个人都饿不死。”
阿多斯赶紧回部落备好货物,毛皮马匹他都有,反正马匹没有粮草喂,也会饿死,还不如牵出去换粮食。
就在丁巫一步步把阿多斯引入圈套时。另一边,汗廷,由于三娘子有孕,俺答汗沉浸在爱情和再次为人父的喜悦里,牵挂小娇妻的肚子。
对于当母亲,三娘子既兴奋,又忐忑,她是一个年轻漂亮的继母,俺答汗的八个儿子和孙子们都不喜欢她。
三娘子越受到俺答汗宠爱,来自继子们的敌意就越重。现在,三娘子怀孕了,这个孩子将来必定要分去大块的土地、奴隶、牛羊和各种财富——我们都不够分好吗?
而如今,白莲教教主赵全天天来汗廷撺掇俺答汗南征明朝的都城,这让三娘子更感到不安。
丁巫向三娘子献策,“女人生育,身体的一半躺在棺材里头,太危险了。以前我的义妹是大夫,她就说过,女人生孩子就是过鬼门关。一块不干净的布、没有烧开的水、一把生了锈迹的剪刀都会要了产妇的命。”
“这样大规模的战争,俺答汗必须亲自率领各个部落的军队出征,且至少要打大半年多,哈屯独自在汗廷生孩子,万一有人乘机发难,哈屯如何是好?”
三娘子听进去了,不准赵全进入汗廷,还今天腰疼、明天肚子疼,后天做噩梦,把俺答汗急的团团转,只顾着小娇妻和肚子,根本脱不开身,就召集手下,要他们派兵去西北打一圈秋风,就近抢一些战利品好过冬。
至于带兵亲征,俺答汗已经歇了这个心思,等着三娘子平安生下孩子再说,他还有生育能力,以后有的是机会。
这一次,白莲教的带路党盯上了山西大同这片富庶之地,带着鞑靼军队往大同进军。
与此同时,丁巫要阿多斯准备去取粮食,“粮食已经运过来了,买通了大明边关守军,放他们进关,交易地点就在山西大同的边境,你多带人手,小心半路被人截胡。”
阿多斯大喜过望,整装出发去接粮食。
作者有话要说: 腹黑的丁巫和陆缨最配啦,高举鹦鹉cp大旗不动摇。另外,各位看在舟这么勤快的份上,撒撒花留个评论,舟很喜欢看大家评论剧情和人物感谢在2020-10-15 19:52:07~2020-10-16 02:28:4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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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章 内讧
交货那天, 下着雪,丁巫引着阿多斯来到一个山谷处,交易的中原人摸着脑袋上狐狸皮做的帽子, “你们的皮子的是最上等的皮料, 大冷天戴着头上还出汗。咱们明年再做交易。可惜今年出货太晚了, 等运到京城富庶之地转卖, 人家冬衣都做好了, 买的人少。”
哼, 这些狡诈的中原人,就是想乘机压价。
当阿多斯已经不抱希望时, 中原商人打了个嘘哨, 运粮的车队从隐蔽处出来, 几乎一眼看不到头!
阿多斯的人去车队随机检查货物, 里头的五谷杂粮什么都有, 品相一般,但没有什么陈芝麻烂谷子之类的东西滥竽充数,都能吃。
这已经超出了阿多斯的预期, 部落今年有救了,节省一点吃,还能抠出一点口粮去喂牲口。
阿多斯命令手下车里搬运粮食, 中原商人噼里啪啦打着算盘,“……我做生意,向来以诚信为本, 做长远买卖,否则丁先生也不会看上我。这是今年秋天的粮食价格,明年你早一点把皮货卖给我们,最好初秋就交货, 那时候粮食刚刚丰收,价格比现在便宜。同样的皮货,你至少能多得四分之一的粮食。有钱大家一起赚。”
阿多斯对中原商人保持警惕,没有往长远处想,只想做个一夜情买卖,“你们中原人为了钱,把粮食买给我们,就不怕担上通敌的罪名?”
中原商人正是吴百户假装而成,他拿出一锭雪花银,往嘴里轻轻一咬,“真香啊!难道大明的银子就是香的?蒙古的银子就是臭的?在我看来,都他娘的香!银子是我爹,金子是我娘,只要能赚钱别说帮你们买粮食,就是龙袍我也给你买过来。”
“大家并非一直都是敌人。”丁巫指着前面空旷的地,“大概两百年前,这里是一处通商的榷场,大明和蒙古的商人们在这里做着正当买卖,互通有无,大家有得赚。后来战事频起,榷场就没落了,到现在成为一处荒地。如果是以前,我这样牵线搭桥的掮客根本就不存在,你们不用偷偷摸摸的做生意。”
阿多斯说道:“俺答汗多次要求重开牛市马氏,你们的皇帝不肯答应,庚戌年,俺答汗一路打到京城,逼着老皇帝答应开榷场,老皇帝答应了才退兵,可是刚回来,老皇帝皇帝又反悔不开了,出尔反尔,毁掉榷场的是你们的朝廷,我们都希望开榷场。连连打仗的责任在你们昏庸的朝廷。”
吴百户毕竟是个大明军人,忍不住说道:“两百年前,你们在土木堡把我们的皇帝给活捉了,简直奇耻大辱,从那个时候开始,榷场就没了。庚戌年,俺答汗在京城郊外抢了一个月,几乎是把刀架在我们老皇帝脖子上,逼老皇帝重开榷场。
“我们有句俗话,强扭的瓜不甜,老皇帝是个最好面子的人,迫于围城的压力答应了,等你们退兵,他肯定反悔不肯重开榷场,若真开了,榷场时时刻刻提醒这次耻辱,老皇帝面子往那搁?”
”何况开了榷场,榷场的交易对你们而言很重要,可以换粮食盐铁等等没有的东西,但是对大明的税收还不如南方一个小城,开关还要加强边防,这笔买卖不划算啊,别说是老皇帝,就算是我,我也不开榷场,没有什么利润。”
阿多斯站在蒙古部落这边,自是不忿,“你们叫做土木堡之变,我们叫做土木堡大捷。两百年那一战,是你们的朝廷先挑起来的,你们的小皇帝被一个叫做王振的太监蛊惑,年少气盛,血气方刚,以为自己多么了不起,非要御驾亲征来打我们,都杀上门来了,我们能不反抗?我们打败了你们,活捉小皇帝。”
“你们中原人都狡诈,嘴巴会说话,小皇帝当了俘虏还不消停,巧舌如簧说服了我们的小王子放他回去了,他回去重新夺回皇位,根本不提开榷场的事情,转头又派兵打我们。就这样来回打了两百多年,战争又不是我们挑起来。如果能活吃饱穿暖活下去,谁愿意打仗。”
吴百户不服气,“你们吃不饱穿不暖,也不能来抢我们的啊,我们就活该被抢?”
阿多斯说道:“你们大明不也只要有机会,就烧我们的草场、断我们的水源、驱赶我们牧民,叫做烧荒,我们也死了很多人。”
吴百户说道:“你们抢我们,我们就不能打你们?”
阿多斯说道:“你们的朝廷不给我们活路,朝廷又远,打不到朝廷就只好打你们。”
眼瞅着两人要争起来,丁巫从中说和道:“大家做买卖,和气生财,莫谈国事,明年继续合作。货物搬卸的差不多了,赶紧走吧。”
阿多斯上马,对丁巫说道:“跟我回部落吧,你是我们部落的大救星,这次挑最肥的羊招待你。”
丁巫说道:“你们先回去,我还要给守边的大明军队结清另一半的钱,放这么庞大的运粮队伍入关,得先把他们喂饱。”
“改日再请你做客。”阿多斯领着运粮队消失在风雪中。
阿多斯走后,丁巫对吴百户说道:“你前面演的还不错,后面差点就露馅了,你一个只顾赚钱的商人,管什么国家大事。”
吴百户摸摸头,“我就是忍不住……你这些年是怎么做到一直心静如水的?”
丁巫说道:“我脸上这张面具,已经有七年没有摘下来了,怕是已经戴到灵魂上。”
吴百户问:“两边你都生活过,你觉得阿多斯和我,那个更有道理?”
丁巫想了想,说道:“人家能够打得过你,何必和你讲道理?拳头就是道理,草原生活残酷,弱肉强食,那个部落衰弱,就要被强者吞并,部落的人沦为奴隶,天经地义,这里几乎所有人都认同这个想法。阿多斯在各个部落首领中算是性格比较温和的人,好好的和你说话,没和你当场打起来就很不错了。”
吴百户面露不屑,“哼,蛮夷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