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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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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进了屋子,汪大夏啪的一声关门,落门栓,“我和陆缨来保护你,以防那人继续加害与你。”

魏采薇搞不懂的了,“你那天男扮女装,不是已经把他认出来了吗?凶犯跑了?”

怎么进宫一个月,外面的世界就像沧海桑田,出来全变了,裕王府是这样,凶犯也是如此。

陆缨把锦衣卫目前按兵不动的原因解释了一遍,“因涉及储位之争,没有真凭实据,我们还不能动手抓人,现在还在监视。所以,你现在并不安全。我们是过来保护你的。”

原来如此!

汪大夏问:“你今天是不是去了裕王府?”

你怎么知道?魏采薇点点头,“对啊,给李选侍看病,我们约好每个月去一次。”

“你别去了。”汪大夏连忙说道:“裕王府现在不干净。”

魏采薇蹙眉,“你这样说人家不太好吧。”

汪大夏急的语无伦次。

陆缨说道:“裕王府现在大肆翻修,混进去了景王的人,这些人有白鹿观的道士,还有一些连我们都不知底细的工匠,鱼龙混杂,我们猜测景王欲对裕王不利,但没有证据,而且我父亲不准我们参与两个亲王之争,只能旁观。”

“我们锦衣卫的探子也混进去了几个当工匠,方便监视,他们有人认识你,所以我们才知道你已经出宫了,还去过裕王府。”

“对对对!我就是这个意思。”汪大夏急切说道:“现在的裕王府漏洞百出,各方人马都有,就像火/药桶似的,随时都可能爆/炸,裕王府比你家还危险。”

“我们不可能一直陪着你。”汪大夏指着隔壁自己家,“不如你搬到我家去住,我家有看门护院的,木指挥使也在我家里住着,北城兵马司的人也时常来巡视,想必凶徒不敢擅入,你在我家里是安全的。”

魏采薇没有想到局面已经失控,说道:“去你家不行。一来我是个寡妇,没道理搬到邻居家去住——我不是怕自己的名声,反正我已经声名狼藉了,但是你爹,还有木指挥使都是单身汉,且在北城有名望,你也知道外面的谣言多么厉害,我不能抹黑他们。”

汪大夏指着自己,“我也单身未婚,为什么不提我?”

魏采薇发问:“你我的名声有区别吗?一个纨绔,一个荡/妇。”

汪大夏遂闭嘴。

魏采薇继续说道:“二来,我住你家,那些人是景王的人,琼华岛一事就晓得他们有多么丧心病狂了。天知道他们会做出什么铤而走险的事情来,我不想连累你的家人。你弟弟才三岁,不行的。”

不等汪大夏反驳,魏采薇问陆缨,“我有个疑问,爱财如命的严世蕃突然把拖欠裕王府两年的俸禄吐出来,是不是为了方便景王的人去裕王府监视?”

要铁公鸡拔毛,除非有比钱财更大的企图。

作者有话要说:  看上一章评论,大家都好厉害啊,看明白了铁公鸡拔毛的原因,你们人人都是干锦衣卫的料,赶紧加入组织吧。

第144章 什么特么的叫做惊喜

如此, 方能说得通严世蕃为何突然还了两年欠款。就连亲家陆炳找他有事帮忙,也得先给银子贿赂他,否则免谈。失去妻小的裕王还在悲伤之中, 根本不过问王府的庶务, 不会像上次那样东拼西凑一千五百银子贿赂严世蕃把俸禄要回来。

严世蕃从来不做赔本买卖, 这次还钱不要裕王的贿赂, 他这是要裕王的命啊!

陆缨也仔细考虑过此事, “以严家父子和景王的关系, 八成就是了。但严世蕃这个老狐狸一向很谨慎,即使裕王府出了事, 也跟他无关, 揪出了卫太监和景王, 也查不到他头上去。对他而言, 补发俸禄, 只是例行公事而已。”

汪大夏也认同,“严家父子支持景王久矣,这个时候改弦易辙, 放弃景王,改投裕王?太晚了吧!”

陆缨说道:“总之,你在家里不安全, 又要避讳,不能住邻居家。不过,我们家在什刹海有一座别院, 每年冰封的时候,我们姐妹兄弟们都会在别院住一段时间,每天在结冰的湖面玩冰嬉,父亲也会陪我们玩耍。”

“如今我们都大了, 姐姐们都出嫁了,弟弟也和吏部尚书吴鹏家的小姐定了亲要学着稳重,父亲身体又不好,所以今年我们不会搬过去暂住,屋子空出来,看门护院,丫鬟婆子都是现成的,他们再猖狂,也不敢碰我们家的产业,我跟父亲和李宜人都打了招呼,在事情尘埃落定之前,你搬过去暂住。明天一早我带你过去安顿下来。今晚我们两个都在这里保护你。”

陆缨心细又霸道,不容魏采薇推辞。

魏采薇没想到自己回家睡一晚上又要搬家躲灾,这种东躲西藏的日子何时是个头啊。

但是她如果不搬过去,陆缨和汪大夏肯定不放心她,他们又要忙着盯裕王府那边,她帮不了什么忙,不能给他们拖后腿。

魏采薇点头道:“好,我明天跟你走。”

“你们家到底有多少房产啊?”汪大夏掰着手指头,“西城的陆府、金鱼池的别院——跟衍圣公孔家还是邻居、什刹海的别院,就已经是三座大宅了。”

陆缨淡淡道:“我也不清楚,我住过的大概有二十几处,出嫁的姐姐们都有房产田地铺子当嫁妆。不过房子多了也没什么意思,就是个睡觉的地方。我觉得魏大夫这里就挺好,清静自在,自己做主,大门一关,没有人天天催婚烦我。”

魏采薇和汪大夏相视一眼:我们并不太懂得高官弟子的苦恼。

魏采薇说道:“不说这些不开心的事情,不管怎么样,日子还得过。一个月不见,我挺想你……们的,我备了肉和美酒,明天要搬家,索性痛快吃喝,天大的事明天再说。”

自从陆缨和汪大夏大闹琼华岛之后,把陆炳搞怕了,根本不准两人进宫,所以这个月他们都没有见过魏采薇。

一听说有肉吃,汪大夏嘴巴都湿润起来了,“对,天大地大,吃喝最大。”

三人在院子厨房里烤肉吃,腌制好的牛羊肉、排骨等等在铁丝网上滋滋冒油,外面北风呼啸,他们吃得鼻尖冒汗,大碗喝酒,什么烦恼,担忧,统统抛到一边去。

三人最后都有些微醺,吃完之后,魏采薇安排住处,“一楼炕上最暖和,陆缨睡在这里,汪大夏睡丁巫那屋。”反正汪大夏火力壮,不怕冷。

陆缨听了,说道:“我不喜欢睡炕,我和他换。”

汪大夏也乐意,因为躺在一楼火炕上能够看到二楼魏采薇房间的房门……还方便我晚上敲她的房门,说几句私房话。

如果睡在丁巫房间,他鬼鬼祟祟摸出来,必定会惊醒陆缨。

汪大夏立刻说道:“换就换,我喜欢睡炕。”

陆缨举着一盏灯,到了丁巫房间,一切都没有变,只是凉席收起来了,换成了厚棉被褥,打开衣柜,丁巫的衣服整整齐齐叠在里面,最下面一排是鞋子,半旧不新的布鞋摆在那里,等着主人归来。

只是主人归期不定。陆缨脱下齐小腿肚的长靴,热水泡脚,洗干净之后,莹白如玉的双足穿上了丁巫的布鞋,后脚跟和鞋帮空出一根拇指的距离。

陆缨把布鞋当拖鞋穿,还挺舒服,她穿着拖鞋端着盆出去泼洗脚水,厅堂里汪大夏已经躺在火炕上了,看到她雪白的脚跟,连忙扯住被子蒙面,”我什么都没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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