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府看见英nV脸上的不安,拍了下脑袋道:“英nV,有件事要和你说。”
英nV期待地张了张嘴,赶忙点头。
阿云淡淡地瞥了英nV一眼,垂下了眸子。
灵府道:“接下来的时间我可能会很忙,有很多事情做,你愿不愿意帮我的忙,和我一起做些事情?”
英nV用力地点头,急切地表示:“英nV愿意!”
灵府笑道:“那就好,不过我还没有具T想好什麽事,只是先徵求一下你的意见。当然,忙不会白帮,这些都算作你自己的功劳,届时我会帮你向县尊求个恩典,看能否酌情放了你的身契。”
英nV与阿云不同,虽然是县衙买回来的,X质却是私奴婢,理论上还可以拿钱赎身。
英nV一听,激动得又是点头又是摇头。
灵府不解:“你这是愿意还是不愿意?”
英nV忙道:“英nV愿意跟灵府姑娘做事,可是英nV不想离开内衙……”
闻言,灵府很意外,阿云则翻了个白眼。
英nV嗫嚅着:“婢子在内衙吃得饱,穿得暖,住得也很好,外面都是兵荒马乱的,我、我情愿在内衙一辈子。”
灵府:“……”
英nV的表态虽然意外,仔细想想却在情理之中。
英nV本是庄户人家的nV儿,过得日子就苦些,又亲身经历了叛乱,看见了外面世界烧杀抢掠的残酷,逃难中又差点饿Si。
被卖进内衙後,和亲人了断了音讯,对阿云来说外面的世界没什麽留恋的,虽然在内衙行动受困,可至少衣食无忧,每一天都踏实安全。
内衙解决了英nV的基本生存需要,且她不像阿云,没有过过锦衣玉食的官家小姐生活,也没有接受过官家小姐的教育和与之匹配的眼界,所以对英nV来说,内衙的生活是她生活质量最好的一段经历。
但她依然愿意帮灵府,因为她数次看见灵府对着那些文书研究,心里羡慕得不得了。
她觉得钻研那些东西的灵府全身都在发光,她没来由地崇拜那种感觉。
她阿爷曾说,读书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人,他们一肚子学问,可以上到朝堂给天子效命。
她觉得灵府是她见过最厉害的nV子,她能对着那些难以分辨的文字一看就是一下午,能与县令侃侃而谈,这是多了不起的nV子啊!
她哪怕跟着学那麽一点点,也足够骄傲了!
可是……她犹豫地看了一眼阿云,弱弱地道:“我想跟着姑娘做事,可是我不识字……”
在这屋里的三个nV子,灵府识字,阿云识字,只有她不识字。
特别是灵府和阿云刚才的对话,让英nV顿时觉得自己又矮了一截。
看来灵府姑娘要的是能读书识字的那一款啊。
灵府真诚道:“不识字可以学,英nV你愿意学吗?”
英nV的眼睛一下子放出光亮:“婢子愿意!”
阿云在心里又翻了一个白眼,英nV十七岁,大字不识一个,现在开蒙不嫌晚吗?
就听灵府道:“那你从现在起,就跟着阿云学认字。阿云,你们得闲的时候教教英nV,这算给你的第一桩事。”
阿云闷闷地道:“是。”
这算怎麽回事?她费尽心力铺陈,才从灵府那里争取到的机会,英nV却没怎麽费力,转眼就得到了?
这让她觉得自己是为他人做了嫁衣。
而且她的第一桩差事,居然还是教那个蠢笨的英nV识字!
这让阿云很是不平,昨天从灵府那里感受到的善意,也被她抛在脑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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