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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灵召唤:只有我知道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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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南阳隆中一茅庐,草堂里论道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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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人平时游学读书,这三人都是力求精熟,将每个字句全部钻研透彻,所以他们的文采要远超诸葛亮,写一些诗句看上去要美很多。

诸葛亮则不同,他读书都是囫囵吞枣,从不去关注书中的辞藻文采,而是观其大略,研究这本书的真正内涵,了解作者究竟想要表达什么。

也正是因为这一点,虽然诸葛亮的文采不行,但他的好友却明白,他是一个真正有才学的人。

此刻他们读完这首诗后,都在认真研究,越发觉得不俗。

过了半晌,徐庶称赞道:“孔明,这首诗真是不错啊,初读有些意思,越读越觉得精妙,非常的有味道。”

石韬点了点头说:“是啊,并没有堆砌辞藻,却十分有内涵,这首诗,就像是孔明你的为人一样。”

孟建笑了笑,调侃道:“诗如其人?”

苏澈缓缓摇了摇头,说道:“在几位兄长面前,这首诗实在是不值一提,贻笑大方了,不值得如此称赞。”

随后几人促膝长谈,畅聊自己的人生和梦想,畅聊未来。

徐庶说:“我也不求未来能如何,只求能当个县令、县长,造福一方平安就心满意足了。”

苏澈听了这话,笑着说:“元直兄(徐庶),你才华不俗,将来必然可以官至郡守,甚至更高。”

徐庶听了这话,心情很是不错,郡守是什么概念?

一郡之太守,算是地方大员了。

这个官职,他根本不敢想,可诸葛孔明竟然能说他官至郡守,甚至更高!

比郡守更高?

那岂不是州牧了?

他这样的人,也能当州牧吗?

徐庶觉得这个有点太遥远了,就连想象都想象不来!

他们几人家世一般,虽有一腔理想,但终究是没有展现的机会。

“哈哈,孔明看人最准了,说元直兄能当郡守,那以后肯定能当郡守!!”一旁的石韬大笑着说道。

这话吹得徐庶心怒放,他摇头笑着说:“你们也太抬爱我了。”

“那我呢?”孟建笑着问苏澈。

“孔明,你觉得我能当什么官职?”石韬也跟着问道。

苏澈想也不想的说:“公威兄(孟建),广元兄(石韬),你们二人,具是才华出众,足以可以升任郡守、刺史!”

“哈哈,我们也能当郡守和刺史吗?”孟建笑着说:“可惜今日州平(崔钧)没来,否则也让你看看,州平能当个什么官职!”

“那孔明你以后呢?你以后能做什么官?”石韬看向苏澈,开口问道。

“对啊,孔明,你还没说你自己呢?”孟建笑着问道。

“孔明,他能做到什么官?”徐庶也跟着问道。

听着三人的追问,苏澈笑了笑,却没有说话。

他自有一腔抱负。

他要解民众之倒悬,拯生灵于涂炭!

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

让山河重现本色,使百姓安居乐业!

这等理想,自然不好直接说出来。

见苏澈笑而不言,几个好友也没有继续追问。

平日里的相处,他们都知道孔明的性格,知道他的肯定有了不得的梦想。

既然孔明不愿意说,那他们也没有继续追问,如果强行逼问出来,说一些惊世骇俗的话语,反而导致冷场了,这可就不好了!

此后又聊了一番平时读的书,苏澈听着他们说的那些书,恍惚间,仿佛回到了当初模拟张仲景的时光,那个时候,他也看过类似的书。

一时间,苏澈忍不住唏嘘感慨。

随后,几人又谈论起当今天下,这个混乱的世道……

很快,夜深了,苏澈和这几位好友一起抵足而眠。

在这个时代,招待朋友,那必须要和他们一起睡觉,不然关系就生分了。

虽然有点挤,而且徐庶的脚还有点臭,但没办法,只能忍一忍了……

因为第一次和这么多朋友挤着睡,苏澈左右睡不着,便皱着眉头想了想,在心中算了一算时间。

此刻他十七岁,在原本的历史上,他是27岁时出山,也就是说,十年后。

出山时,因为过于年轻,所以关羽张飞等人看不起诸葛亮。

刘备对他们说道:“孤有孔明,如鱼之得水。”

关羽等人听了也就不再说什么了。

事实上,这个时期的诸葛亮,还没有彻底成长起来,虽然有满腹才华,可一上来就大展拳脚,那自然不可能。

在原本的历史上,得等到刘备入川后,诸葛亮镇守荆州,诸葛亮此时的治政能力初步显示出来。

此后,诸葛治蜀,更是他内治的巅峰时刻。

他发展农业、兴修水利,推广蜀锦,将蜀汉治理成了天府之国,还搞活了蜀汉经济,拥有了与其他两国相抗争的实力。

当时吴魏两国的丝绸锦缎都来自蜀汉,这极大的推动了蜀汉经济的发展。

可以说,历史上的诸葛亮,是三国最大的商业鬼才。

据《三国志》裴松之注中引用《零陵先贤传》记载,刘备入主益州之前,答应了打下益州,府库里的财产将士们随便分。

结果打下来之后,刘备信守承诺,钱分完了,刘备又开始担心起军费不足了,正所谓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更何况这么大个集团的日常开销。

这个时候,刘备的手下有一个鬼才,名字叫刘巴。

他给刘备出了个馊主意:钱不够,印就完事了!

他建议刘备铸造直百五铢钱,也就是一种价值为一百枚五铢钱的新货币,这样广泛收集民间的五铢钱,又可以铸造更多的直百五铢,这样一来,财政问题就解决了。

也就是说,空手套白狼!

原本价值一钱的五铢钱,稍微加工一下,多加一些铜,变得更精美了,就值一百枚五铢钱!

这的确解决了刘备的财政危急。

史书记载:“备从之,数月之间,府库充实。”

但问题是,这一招从本质上来说,就是收割蜀地百姓的韭菜,属于竭泽而渔,根本不考虑货币贬值的问题。

这和后来朱元璋印的宝钞有些类似。

钱不够用?

印就完事了!

反正就是放水,反正就是膨胀,只要钱流通起来,那经济就会变得更好,一切就业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不是吗?

朱元璋这一手是从元朝这里学来的。

元朝其实是一个在金融上十分超前的朝代,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在全国以纸币为主要货币的朝代。

朱元璋作为一个从元朝过来的人,他对于纸币有着特殊的偏爱,他十分喜欢印刷宝钞(纸币),爱拿这一张张凭空印出的纸去换取物资。

然而元朝发行宝钞,至少在前期还是有保证金的,严格执行银本位制度,而朱元璋印宝钞从来就没考虑过保证金的问题。

洪武二十九年三月,朱元璋发动他人生中的最后一次北伐——第十三次北伐。

燕王朱棣率军在大宁两次大败北元军队得胜还朝,朱元璋一开心就赏赐了朱棣一张面值一百万两的宝钞。

朱元璋不仅拿宝钞当真钱,就连给朝廷大臣们的工资,都是直接发的宝钞。

不得不说,这宝钞,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明朝初期的财务问题。

一直到朱允炆时期,他的军费都来自于疯狂印刷宝钞。

可到了朱棣时期,随着不断印刷宝钞,货币严重超发之后,宝钞越来越不值钱了,几乎和废纸没有多少区别,这让热爱战争,想要建立功勋的远征大将军朱棣十分之苦恼。

为什么这宝钞,他老爹,他侄子,都能疯狂印刷,用来充当军费,反而到了他这里,却不行了呢?

纸钞的问题,和蜀汉这直百五铢钱,有异曲同工之妙。

如果没有诸葛亮的话,蜀汉后期的财政情况,恐怕会出现一个大问题!

正所谓超发一时爽,一直超发火葬场,时间长了,经济糜烂,底层民众那可就民不聊生了。

为了针对这种情况,诸葛亮将这份泡沫风险,转移到了吴国和魏国,只要让他们也用蜀国的钱,把蜀五铢变成“国际通用货币”,那这财务泡沫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大放水的泡沫,可能会造成的货币贬值,让大家一起来承担,虽然蜀国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但影响会相对小很多。

如此一来,蜀国也能一直大放水,一直超发货币,从而保证自己在经济上的绝对领先。

说白了,就是不仅收割国内的韭菜,还收割其他国家的韭菜,全天下割韭菜!

为了完成这一目标,诸葛亮就想到了蜀锦。

蜀锦作为上等的布料,一直以来都是最热门的商品,这些蜀锦大量出口到东吴和曹魏,一度出现了“魏则布于蜀,吴亦资西道”的景象。

正因为蜀锦是蜀地的特产,并且是高附加值产品,诸葛亮就拿到了主动权。

于是乎,诸葛亮规定凡是购买蜀锦的一律要用蜀五铢来结算!

吴、魏两国的官员一看,直接傻眼了,蜀五铢是个什么玩意?

一枚五铢钱,等于一百枚五铢钱?

上面印一个百,你就给他算一百啊?

这tm还不是一株五铢钱吗?

这个世界上,从来就不缺少聪明人,那些人一眼就看出其中问题,觉得这可能会出现问题,自然不愿意接受这个条件。

你想空手套白狼,哪有那么容易?

于是乎,诸葛亮又想了个办法。

先是规模化。诸葛亮带头在家种了800棵桑树,并号召百姓商贾都来参与种桑养蚕,种的人多了,那价格自然就降低了,这就导致蜀锦比起其他布料有明显的价格优势。

其次则是国营化。诸葛亮设置了锦官,集中了76000名织工,并且对他们进行专业的培训。根据地方史料记载,诸葛亮曾教授民众织锦知识,至今苗族人还把五彩锦叫作武侯锦。

如此一来,蜀锦的价格便宜,工艺先进,规格统一,品质上乘,自然也是销路大开。

哪怕其他吴国和魏国的领导人不想被割韭菜,但谁让蜀锦是个硬通货呢,架不住民间的自由通商。

通过这一招泡沫转移,割其他国家的韭菜,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算是“锦本位”。

此外,除了蜀锦,还有蜀盐也被诸葛亮官方营业了,使得蜀盐的产量倍于魏吴,同样是物美价廉。

无论是购买便宜的蜀盐还是便宜的蜀锦,都必须使用蜀国的五铢钱。

也就是价值100的一枚五铢钱!

这钱上面文所写,大概意思是:一枚直百五铢的价值可以与一百枚五铢钱的价值相等。

我说他价值一百,那就价值一百!

随着不断的通商,久而久之,蜀五铢渐渐就在吴、魏两国通行了起来,甚至一度都超过了他们本地的货币数量。

在这样的情况下,可由不得吴国和魏国的官方不同意了。

这两国的领导人,也只能硬着头皮用了。

后来孙权赏赐吕蒙一亿钱,用的就是蜀五铢。

别说中原的国家,随着贸易的进行,蜀国的蜀五铢,甚至流传到了中亚地区,在国外广为流传。

蜀国的财政问题,也从竭泽而渔,变成了可持续性的竭泽而渔。

真是割韭菜一时爽,一直割韭菜一直爽!

凭借着优渥的经济,蜀国不过数百万人口,却能供应十几万的大军,七年北伐五次,原因就出在了这里。

要知道的是,十几万的大军,每天所吃的粮食,最起码得消耗数百万人的粮食才行!

这可不是一个小数字,这得多么优渥的家底,才能这么玩?

老秦人都不敢这么玩。

可以说。

诸葛丞相的经济眼光,绝对是一等一的存在……

原本苏澈还不知道如何破局,此刻神游太虚,想着历史中发生的那些人和事,渐渐的,总算是有了一些头绪,有了一些不值一提的大胆想法。

从商,这可是苏澈的老本行。

当初的一手庞氏骗局,差点玩崩了汉末的天下,最终竟然莫名其妙的圆了回来,最终还是杀死了三国,让三国没能到来。

不过,那是汉末,天下还未乱的时候。

现如今,天下已经开始乱了,很多事情做起来也没那么方便了,再想复制当初程锦钱庄的风光,显然不太可能了。

虽然此刻诸葛亮不过十七岁,但天下已经发生了很多大事。

先是黄巾起义,然后是张角战死,接着有董卓作乱京师。

董卓废了少帝刘辩为弘农王,立了九岁的陈留王刘协为帝,也就是汉献帝。

这一年,曹操号召各路诸侯共同讨伐董卓,次年,董卓焚洛阳,迁都长安。

随后王允设计,让吕布杀死了董卓。

又一年,李榷郭汜围长安,杀王允,败吕布。

同一年,曹操击败了青州黄巾军,收编为青州兵,实力壮大。

此后曹操东征徐州,大败陶谦,陶谦病亡,刘备领了徐州牧。

随后吕布占了徐州,刘备投奔曹操。

这些是去年的事情。

今年同样发生了一件大事,袁术在寿春称帝了。

如今乱世已至,再想提前杀死三国,显然是有些不切实际。

回想了以前,苏澈又开始认真思索起来现在的情况。

隆中在南阳,而南阳又是荆州,荆州的刘表,虽然是汉末群雄之一,但实际上却没有什么远大的志向。

手里哪怕有再好的牌,如果不打出去,那也赢不了。

刘表虽然远交袁绍,近结张绣,据地数千里,带甲十余万,称雄荆江,先杀孙坚,后又常抗曹操。

可从一开始,刘表就没有鲸吞天下之志,好于坐谈,立意自守,而无四方之志。

这样一个人,在这乱世,只要一死,这偌大的家业,便会分分钟分崩离析。

想清楚了这一点后。

次日。

苏澈离开了隆中,一路赶到了襄阳城。

诸葛亮此刻所在的隆中山,就位于襄阳城的二十里外,说近不近,说远也绝对不算远,地理位置非常优越,相当于郊区大别墅了。

隆中还是三郡交界处,东临南郡襄阳,西南接汉中郡房陵县,北临汉江,隔江就是南阳郡邓县邓城,交通十分方便。

在这样一个地方隐居,可不一般,特别在这个乱世,隐居这种行为,更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拥有的。

比如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就是如此,同样算是隐居。

要知道的是陶渊明的时代,同样是一个无比混乱的乱世,属于政局不稳的两晋南北朝中的东晋。

在这样的时代,普通人连一口饭都吃不饱,活生生饿死不知凡几。

隐居这种行为,真不是一般的人能做到的。

诸葛亮的情况也差不多。

电视剧里王朗在两军阵前骂诸葛亮为诸葛村夫,然而诸葛亮自然不可能是什么真村夫。

前面说过,诸葛亮的叔父诸葛玄投奔了刘表,二人的关系十分好。

随后叔父诸葛玄将诸葛亮两个姐姐嫁给了襄阳豪门,为诸葛家在襄阳打下了立足的根基。

历史上,诸葛亮还娶了黄承彦的女儿为妻。

黄承彦是当地豪门,他的夫人是襄阳豪门蔡瑁的姐姐,他的小姨子是荆州刺史刘表的小老婆。

也就是说,黄承彦是刘表的连襟,而诸葛亮娶了黄承彦女儿为妻,就和刘表攀上了亲戚。

有了这些有背景的亲戚,就需要经常走动,巩固关系。而诸葛亮的这些亲戚,也都居住在汉江沿岸,从隆中出发能方便往来。

汉江边,襄阳城里的刘表府邸也是诸葛亮常去的地方之一,刘表长子刘琦和诸葛亮关系很是亲近。

此刻。

当苏澈来到襄阳城后,采买了一些礼物,便直接去了刘表的府邸,没多久,刘琦就来找了过来。

“孔明,好久不见啊,哈哈哈,你住得那么偏,我都没办法经常去找你玩了!”刘琦憨笑着说道。

刘琦长得人高马大,为人憨厚,对待朋友,完全没什么心机,此刻这一番话,是他的真实想法。

刘琦还有个弟弟,叫刘琮,因为这个弟弟,他逐渐失去父亲的宠爱。

不过这个弟弟更是蠢笨,刘表病逝后,蔡瑁等人废长立幼,奉表次子刘琮为主,此后曹操南征,刘琮直接举州投降。

然后曹操就说了一句经典名言:“生子当如孙仲谋,刘景升儿子若豚犬耳。”

意思是生儿子就要像孙权,刘表的儿子就是猪狗一样的货色。

这一句话看似骂了一个人,但好像又骂了三个人,孙权躺枪,刘琦也被骂了。

不得不说,曹老板在内涵这一方面,还是很有一手的。

苏澈听着这话,连忙行了一礼,认真说道:“新元兄,好久不见,无恙否?”

“无恙无恙!只是最近少了一个朋友,实在是寂寞得很呢。”刘琦笑着说。

这话说得含糊,想要带过这个话题。

可苏澈却看出了刘琦神色之中的异样。

他盯着刘琦的双眼,继续问道:“新元兄,真无恙耶?”

刘琦听着这话,顿时一愣,有些尴尬的说:“的确有些事情,我想请教一些问题……”

苏澈微微一笑,说:“新元兄,你我是什么关系?必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是这样的……”刘琦开口说起了最近自己遇到的问题。

这章写得有点慢,虽然剧情进度很缓慢,但还是写了很久很久,用了一整天的时间,更新稍微迟了一些,非常抱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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