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点头,“秦爱卿可知这东西出自何人之手?”
秦官细想了下,“难不成是出自工部?”
皇上沉着脸,哼道,“一群酒囊饭袋之徒。不提也罢。”
换了别人听到皇上发怒可能会害怕,但秦官当过御史台的一把手,对皇上都敢参,倒是没那么怕,反而眼巴巴看着皇 ,等着对方回答。
皇上被他这表情取悦了,笑道,“秦爱卿有所不知,此物出自一个十岁女童之手。”
秦官听罢,眼睛瞪得溜圆,头一个念头不是惊奇,而是怀疑。
这该不会是大人做出来了,为了驳名声,所以拿孩子当幌子吧?
他自己就是文人,知道那些文人为了出名,什么法子都敢使。
他刚想将自己猜测说出口,突然想到前阵子闹得沸沸扬扬的女童出书事件。
说起来,林晓在京城也算小有名气。
这不是书肆掌柜的功劳,他们计划在年底将书送至京城。
林晓之所以出名,完全是因为新陵县县令的一封奏报。
对方将林满堂的果园和林晓写的三本书呈给上官。
上官又呈给上官的上官,一级一级呈上去,这事就传开了。
本来嘛,一棵树长五种果子就够稀奇的。没想到想出这种植法的农民居然让自己十岁的女儿将其写成书。
这两件事加起来,绝对吸引人眼球。
这事刚开始在官员圈传播,秦官自然也有所耳闻也知道了。
别人当个乐子来听,他却是好真的好奇,亲自遣仆人到新陵来购买书籍。
回了家就开始研读,并且打算等明年春暖花开时,就照此法实验。
嗯,还没开始实验,现在皇上又告诉他,这孩子又做出了新东西,就是眼前这个打谷机。
这女娃该不会是个神童吧?
他激动得搓着手,迫不及待想要见对方一面,只可惜他现在在总明观当祭酒,不能丢下那么多学生,跑去千里之外的新陵,这可就太让人难过了。
秦官心里失落,面上也带了几分,回禀的时候,有些遗憾在里面,“不知皇上找臣来所谓何事?”
皇上让太监将内阁起草好的圣旨递给秦官,“朕想让秦爱卿兼任当一回承旨。”
秦官打开圣旨,看了好半天,“不,不是,皇上,这也太不合规矩了吧?”
昔日祖冲之发明了水磨,水椎等物件,孝武帝只是升了他的官,没赏他爵位。对方只是写了三本书,又做这么个东西,皇上就给了封号。这也太舍得了吧?
皇上摆了摆手,“她是个女子,就算做出太多东西,朕也无法授她官,就只能赏她封号了。对了,她那爹倒是个人才。你宣旨后记得送他几本袁为尚的文章。”
秦官心一跳,袁为尚可是翰林院的学士,皇上送对方袁为尚的文章,这是想让对方……
“此事需得保密,若是泄漏,朕……”皇上没有说下去,秦官却知道皇上的未尽之意,立刻拱手,“老臣定当遵命。”
皇上点头,“去吧。”
第127章
这天上午, 林晓正在家里削柿子皮。
枝秀拎着山上采来的野果过来看林晓,“这是我从山上采,甜滋滋的, 你尝尝。”
林晓舀了碗清水, 一边洗一边吃, “你今儿怎么没去挣钱啊?”
枝秀抿嘴笑, “我大哥已经考上秀才, 我现在不用那么累了, 我想歇几天。”
“你确实该歇歇啦。”林晓点头赞同。
枝秀苦着一张脸, “可是家里发生点事儿,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就想跟你说说。”
林晓抬头看着她, “啥事啊?”
“我大哥考上秀才, 我二哥就没法考了。然后我们村的村长说如果我二哥肯入赘到他家, 他家的考试名额就给我二哥。”
林晓呆愣好半晌, 啊?还能这样?也对啊, 只说军户不能入赘到农户, 没说军户不能入赘到军户啊。考秀才靠的是真本领。只要他有这个本领就不怕。
“我爹不同意, 我大哥也劝他, 入赘后,男人就没了尊严。可我二哥说‘那也比死了好’。他们就吵起来了,已经僵持好几天了。”
林晓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她能说刘文奎做得不对吗?这已经不是尊严的问题了?这是性命攸关的事儿。
“其实我能理解二哥,他比大哥聪明, 可他没有大哥命好,早一年出生。他那个身板, 去了战场就是死。要是入赘好歹有条活路。”
林晓也觉得有道理, “那你好好劝你爹和大哥呢?”
“说不通, 他们说男人哪怕死也要站着死,不能跪着死。活也要活得有尊严。”
男人的尊严林晓不懂,但如果有人敢践踏她的自尊,她可能会打爆对方后头,她掐着手指,“就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吗?”
枝秀摇头,“没有,只有这一个办法。”
枝秀在这边待了没多久,就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