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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门闺秀穿七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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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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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云芝把那盘青菜往桌上一放, 激动的跟沈国忠讲沈瑶的事, “咱家瑶瑶懂事了, 真的。”

沈国忠看着后边跟着出来的两个孩子, 没王云芝那么乐观, 看闺女这夏天清瘦了些, 问沈瑶:“瑶瑶是不是馋肉馋得厉害?”

沈瑶有些赫然, 堂堂的候府姑娘馋肉,想想都没脸,可这就是现状, 她点点头,老实跟沈国忠说是:“想着多养点鸡吃肉吃蛋。”

沈国忠看她,这还真是会自己思考问题了啊, 王云芝眼睛发亮, “你看我说得没错吧,咱瑶瑶就是变聪明了。”

这样一件小事着实代表不了什么, 沈国忠还是不敢信的, 沈瑶多会察言观色啊, 笑得一脸天真抖机灵, 挨着王云芝撒娇, 说:“我是变聪明了的, 前天扫盲班我学会一个字了。”

沈刚都不敢信,他开始上学的时候,回家也试图教他姐识字, 可他姐就是开不了窍, 怎么也教不会,勉强教会了她转身也忘了。扫盲班他可是陪着上的,就那么一堂课,她姐还是不怎么认真的随意听听,还学会认字了?

沈瑶用实际行动告诉一家子人,咱不止学会认了,咱还会写了啊。

她得意洋洋用手指在桌上写了个主字,正是宋晋诚那天课上教的其中一个字。

这下可不得了,沈国忠差点没跳起来,他激动的看着沈瑶,问:“瑶瑶还会别的字吗?”

沈瑶晓得循序渐进的道理,摇了摇头,说:“就记住这一个。”

沈国忠哈哈笑,“记住一个就很了不起了,这是那天扫盲班上学的?”

陪着上扫盲班的沈刚点头,道:“那天是宋知青讲课,是教了这个字。”

把沈国忠和王云芝给激动得,菜都要凉了,谁也没顾着要吃饭,王云芝问沈瑶:“那瑶瑶今晚再去学不?”

沈瑶点头,又说:“刚子也可以教我。”

沈刚还真来了劲,现场教了个天字,沈瑶似模似样学了几遍,就能用手指在桌上写下来了,王云芝觉得,她闺女是天才啊,没准就是因为太聪明了,天才的路是坎坷的,所以才先傻了十来年。

要不是这会儿反封建迷信,她都想给祖宗烧高香,乐着乐着就掉起眼泪来了,她这辈子别的都还好,就只一个闺女让她操碎了心,现在沈瑶能识字了,能识字了离完全好起来还远吗?农村人看来,能识字都是有大本事的,比如村里和公社的干部,比如那些城里来的知青。

“国忠,你看到没,咱瑶瑶好了,我就说她不傻,她就是比别人懂事得晚一些。”

看到王云芝哭起来,沈国忠一个大男人鼻头都发酸,大女儿身上倾注了他们太多感情,就怕她被人歧视,这些年夫妻两把沈瑶捧在手心里养,家里的好东西都紧着她,可沈瑶一天天长大,十七岁的大姑娘了,她以后嫁什么样的人就成了沈国忠和王云芝的心病,好人家看不上沈瑶,差的人家像那些有缺陷的沈国忠和王云芝不舍得,夫妻俩个甚至都做好了没合适的就养女儿一辈子的打算。

“是,这是好事,你别掉眼泪。”

“今天上工我得跟大家伙说说,咱瑶瑶都能识字了,她好了。”王云芝饭也没心思吃了,想着要怎么给闺女洗去傻名声,她的闺女千好万好,现在连唯一的一点不好都没了,满村找不到比她闺女更好的姑娘了。

沈瑶可没算着她只是微微露一点她好转的迹象出来能叫王云芝激动成那样,她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呢,沈国忠拍着王云芝肩膀让她稳着点,看一眼院子外头,说:“先别嚷嚷,再看一段时间。”

王云芝不能理解,怎么还要再看段时间啊,一个傻名声背了十几年了还没背够啊。

沈国忠问她:“你舍得闺女跟咱一样天天下地啊?你就是舍得,瑶瑶从小没做过这些,她能吃得了这苦头,前天背一篮猪草手掌就摩好几个大水泡,你不还心疼得厉害。”

王云芝一下就冷静了下来,旁边的沈瑶也拉了王云芝的手,说上午扛了螺蛳蹚肩膀痛。

她该撒娇讨好处的时候可一点不带犹豫的,府里她们兄妹三个,大姐入宫为淑妃,生了皇二子,也颇得皇宠,大哥少年成名、战场建功,只她除了美名倒没其它特别拿得出手的,偏她是一家人最宠的,就是大哥大姐也宠她宠得厉害,和她这性格不无关系,她要讨好什么人,逮着你撒起娇来你很难不依从她。

沈瑶完全没有要帮着家里一起赚工分的觉悟,让自己好起来是为了找更好的路子,田地里那些农活她有自知之明,干不了,也不要那样委屈自己。

王云芝自然舍不得,十几年了,宠女儿都成了融进骨血里的习惯了,她愣愣说:“那,就还让瑶瑶背着傻名声啊,往后怎么说婆家呀?”

沈瑶听到说婆家,不免又想起自己娘亲来,出事前,她娘其实已经张罗着在给她选议亲的人家了,手上罗列了一堆人选,从家族势力到个人能力,从性格到品行,在外边逛不逛花楼,屋里又有没有人,把看得过眼的几个巴不得从头发丝到脚后跟都打探仔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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