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也因为程阳前世身子骨比较弱,她也不让程阳沾酒。
“哼,小样,你瞒着我的事儿,还不少呀!”柳柔柔趁着常姥爷、常秋雨不注意,踮起脚尖,轻轻咬了下程阳的耳珠子。
这家伙,在前世那是表现得特别的小白兔。
烟不会抽,酒不会喝,牌不会打,十足的稀有好男人模样。
偶尔让他喝点药酒,缓解下双脚上的疼痛,那就跟让他喝毒药差不多,得要哄着他,顺着他,亲亲他,答应他各种的条件,好比陪着他解锁床上运动的新姿势,他才皱着眉头,磨洋工一样,把小小杯的药酒给喝完,跟现在豪爽地直接拿起酒坛子喝酒,也不见任何醉意的他,简直是判若两人。
闻言,程阳双眼微微眯了下,双脚一打晃,毛茸茸的脑袋歪靠在柳柔柔单薄的肩膀上,跟只腻人的大型狗狗那般,柳柔柔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很是的黏人,唇边还带着傻傻的笑,憨憨地说道:“不多喝,我没有多喝,你跟我说过的话,我都没有忘记。”抓着柳柔柔的手,去揉自己的脸,“你看,我没有醉呢,把你的话全都给记下来了,我很听话的。”
未完,还用自己白净的手指去勾柳柔柔的,“不听话就是小狗,汪汪!”
柳柔柔被逗笑了,“还说自己没醉呢,都醉得说糊话,不承认自己喝醉了。”
程阳不应答,只抓着柳柔柔的衣角,继续憨憨地笑。
常姥爷仔细地观察了会儿程阳,见程阳样样都挺符合他对女婿的标准,这才端起程阳刚才倒给他的酒,豪爽地全部都给喝完了,算是认可了程阳,然后笑眯眯地看着程阳故意装醉,逗柳柔柔开心,侧头对旁边的常秋雨,说道:“这小伙子挺有我当年的风范的!我很喜欢!我们家的柔柔有眼光!可比你有出息多了!柔柔是自个儿就把女婿找来了,你还得要我帮忙呢!”
不等常秋雨回应,常姥爷突然长长地叹了口气,双手捧着怀中的牌位,特别珍惜地放在自己的膝盖上,眼神缠绵的对着牌位絮叨,“我的夫人呀,你看到了没,你的外孙女都有女婿了,你怎么还不回来呢?看看我们这个寨子,没有你这个压寨夫人就是不行,一年比一年落魄了,人也一年比一年少了,真怕等你回来的时候,我也不在了,到时候你可上哪里找,像我这么能干的山大王呢?别家的山大王可没有我这双慧眼,不抢别人,偏偏把你抢回来,让你当寨子里的压寨之宝……”
说着说着,眼眸里逐渐有泪光在闪烁,上下轻轻摩挲着牌位的手指,也微微颤抖着。
常秋雨看着心疼,伸手去扶常姥爷,“爹,你喝醉了吧,我扶你进屋休息下吧!”
“这么点酒,我醉什么?”常姥爷轻轻推开了常秋雨,冲着柳柔柔招招手,让她带着程阳在自己的跟前坐下,言语温润地说道:“不是想知道我跟你姥姥当年的事吗?我现在就跟你说。”当眼神落在柳柔柔旁边的程阳身上,常姥爷的目光就不如在看柳柔柔时候,那般的柔和,陡然间如刀锋般锐利了起来,嗓音也瞬间高了几个高度,“你得要好好的听着,想做好我家的女婿,就必须向我学习!”
程阳连忙站起来,恭敬地高声应下,“是!姥爷是我的好榜样!我要向姥爷学习!”
常姥爷高兴了,抬手往下压了压,示意程阳重新落座下来。
“其实我跟你们姥姥的事情呀,不是特别的复杂,就是让我多费了点功夫而已,因为你们家姥姥事儿特别的多……”
怎么多呢?
因为当时常姥爷压根就没想过抢亲,他就只想带着手底下的兄弟,去抢迎亲队上的嫁妆。
也是那时候常姥爷年轻,对于女人不女人的,没有多少兴趣,只对金光闪闪的金银财宝有兴趣,因为有了这些东西,他就能够让全寨子的老老少少填饱肚子了。其实虽说他们是土匪,大部分都是全国各地,活不下去的普通老百姓,大家三三两两的聚集在一起,为了活命就干起了土匪,抢点过路人几个大洋,如果没有大洋,留下点吃的喝的也成,他们是非常不挑的。
偶尔,看到过路人也跟他们一样,穷得响叮当,没有饭吃,还会慷慨的把自己的口粮分点给他们。
总而言之,挂着是土匪的名头,干着却不是正经土匪的活。
这日,常姥爷看路过他们山脚下的迎亲队伍浩浩荡荡的,很是富裕的样子,高兴地捋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
可还没开始大干呢,新娘子直接就从轿子上下来了,对带头的常姥爷喊话,“只要娶了我,不用动一兵一卒,随行的嫁妆都是你们的。”为了表示诚意,新娘子把脑袋上的盖头给取了下来,露出她娇俏的容颜,借此向常姥爷证明,娶她,一举两得,绝对不会亏本。
常姥爷手底下的那些兄弟都眼睛冒绿光了,直勾勾地凝视着新娘子,满带羡慕地对常姥爷说道:“老大,你今天出门是不是偷看黄历了?这么好的事情,咋没让俺碰上呢?”
然而,常姥爷丝毫没有被天上掉下的馅饼给砸中的喜悦,只深锁眉头,烦躁地一把推开了身边的小弟,满脸怒容地怒斥着新娘子,“他奶奶个熊,你这是瞧不起谁呢?我虽然是土匪,可土匪也是要尊严的!我绝对不会出卖自己的身体,换你的狗屁嫁妆!”
振臂一挥,呼唤着手底下的兄弟们,“金子银子就在眼前了!兄弟们,拿出土匪的气概来,跟我一起冲呀!千万不要被个小娘们给看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