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姐妹家吃酒胡吹的纤云听说李大壮被衙役抓走,一时惊慌,什么也不顾上,火急火燎往家赶。
进了家门,纤云一眼就望见蓝璎正端坐在东厢房长长的榉木书案前,案上放着几张信笺,她握着笔神情专注在书写。
纤云已听人详细叙说街上发生之事,自然知道蓝璎此时在做什么。
她轻步走进东厢房,蓝璎听到声音,抬头莞尔笑望着她。
纤云也算识得一些字,一边瞥视书案上已经写好的两张信笺,一边犹犹疑疑问蓝璎。
“璎儿,你这是……你还真打算写一封证词交到县太爷和姚知府大人那里啊?”
蓝璎淡然笑道:“此事并不麻烦,不过费些纸墨而已。我就快写好了,到时候请姑姑和阿娘也都一齐具名。有我们三个人联名递上的证词,想来梅城县县衙的人总该谨慎查案,也不会太过为难李屠。”
纤云虽是大大咧咧的性子,但也不是那等不明事理之人。
她听了蓝璎的话,心里一番计较,知道唯有如此这般,李大壮才能少受些牢狱刑苦,早日脱困。
但她仍是不忍心,柔声道:“大壮虽是我的侄儿,但他同你并无甚么亲近关系。璎儿你如今出手救他,就不怕把自己的名声全给毁了吗?”
蓝璎放下手中的鼠须笔,起身站到纤云姑姑身边。
她道:“毕竟救人要紧,有一件事还需要姑姑去办,且要快,迟了恐怕惹出事端。”
纤云一听便知此事关系到李大壮生死安危,立即重重点头。
蓝璎俯首弯腰,悄悄交代了纤云几句,纤云风风火火再次出了门。
纤云走后,蓝璎坐在书案前,静心将证言写好,细细审阅一遍,又再誊抄一份,分别署上自己的姓名。
黄昏时分,郑夫人坐着袁府的马车回来,听完蓝璎所说之事,顿时惊震不已。
她面色惶然,担忧道:“我的乖女儿,你心思善良要救那李屠也无不可。只是你行事怎地如此孟浪,说出那些粗鲁话,就不怕让人笑话咱们蓝家规矩不严,说咱做爹娘的教女无方吗?”
见蓝璎紧咬着嘴唇不说话,郑夫人叹了口气。
“卒极之事,仓促间能想出法子救人已经很不错了,本也怪不得你。你写的证言,若是让你爹看到,恐怕他要气得睡不着觉了。不过若是真能救李屠一命,那也值得试上一试。”
蓝璎抬起头,粲然一笑,遂即将书案上一支短毫沾饱墨汁递给她娘。
郑夫人嗔了女儿一眼,拿起笔在两封证言上各签署好自己的姓名。
她写完,放下笔,眼眸含笑。
“我还真希望你爹爹能看到这封证言呢,若是让他知道今日之事,他一定后悔放我们娘俩出来!”
这时纤云也回来了,她抱着长长的布包神神秘秘地进屋,将那布包小心翼翼地放在蓝璎面前。
“找到了,这小子把东西藏在桌子底下,根本不在床铺下面,害我一通好找。不过我纤云是谁?还能有我翻不到的地方!幸好还是找到了。”纤云压着声音,兴奋道。
蓝璎隔着布包轻轻一抚,笑着对纤云点了点头。
郑夫人好奇地问布包里是什么东西,蓝璎只哄她说是李大壮家传的鸠杖,极其贵重,所以要提前收好,怕明日被县府那些衙役搜屋子时顺走。
郑夫人直夸蓝璎细心,根本没察觉背后的纤云正朝着蓝璎挤眉弄眼。
纤云见那两封证言上,郑夫人和蓝璎都已经签署好名字,心中很是感动,忙也挥笔落下自己的名字。
蓝璎等纤云写完,拿起信笺一瞧,却见上面写着“吴思莲”三个字。
郑夫人见她很是疑惑,忙道:“你纤云姑姑本名就叫‘吴思莲’,后来我们一起进袁府,她的名字就被改成‘纤云’二字了。”
纤云有些不好意思,打着哈哈道:“哎呀,这三个字总也不用,写起来手都有些生疏,反正没有写错就行。是吧?没错吧?没错就行啦。”
蓝璎边等着信笺上墨迹干透,边问她娘:“那阿娘的本名就叫这个吗?”
因为方才的两封信笺上,郑夫人落笔就是“郑芫”两字。
郑夫人闻言忽然面带尴尬,抿着嘴唇,偷笑不语。
纤云抢声道:“你娘本来姓郑名元,是那个元年元月的‘元’,因为在家里排行老大嘛。后来进了袁府,某位老先生多事非给她往名字添上几笔,改叫现在这个‘芫’。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反正你娘自己倒喜欢的很,还称赞那人诗才绝伦,是也不是?”
郑夫人又羞又臊,急得去捂纤云的嘴,可到底还是让纤云全部给吐露出来了。
虽然纤云没直说改阿娘名字的老先生是谁,但这般显而易见之事,蓝璎又怎会听不明白?
郑夫人气恼道:“当着孩子的面呢,你说这些做什么?”
纤云笑道:“璎儿又不是小孩子,有什么不能说的?我还得说,那个男人啊,他不光多情改了你的名字,更是多情到出双倍的价钱赎回了你阿娘的卖身契。再后来嘛……”
“吴思莲!”郑夫人沉着脸,低喝一声纤云的本名。
纤云见她似乎真真生了气,立即住了口,俏皮地朝蓝璎吐了吐舌头。
蓝璎也是搬到枣园巷后才知道她娘和纤云姑姑原本都是戏班子里唱戏的伶人,只因后来戏班子解散,她们才又被一齐卖入袁府为婢。
至于她娘怎么认识的她爹爹,又是怎样嫁给她爹爹为续弦,从一名婢女摇身变成梅城县赫赫有名的书香望族蓝家的女主人……
种种这些事,蓝璎作为他们夫妇二人唯一的嫡生女儿,作为蓝家的大小姐,她竟全然不知。
蓝璎也曾想主动去问问阿娘,但又怕勾起她娘那些伤心难堪的过往,因而一直就不提这些事。
重生之后,知道的事情越多,蓝璎就越加想起前世一个又一个的人都同她说过的那句话——“原来你什么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