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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修仙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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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 他会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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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盘古大神不敢这么做,因为他这么做了,宇宙本源将会被毁坏,万界生灵将毁于一旦。”

“难不成还有人比盘古大神的实力更加恐怖?”

小个子男人没有说话,笑了笑再次开口:“你继续!”

“恩!”

“另外一个人物就是本场故事的大反派了。”

“他相貌丑陋,头顶生疮,脚底流脓,身上还挂着一层原谅色,长相极其猥琐,极其恶心。”

“他在主人公面前,就像是一个小小蝼蚁,一个会蹦会跳还会呲牙咧嘴的蝼蚁,主人公念在上天有好生之德,就没有跟他计较,但是他并不珍惜,反而去咬了主人公一口,结果主人公生气了,就一个眼神灭了他!”

......

小个子男人再次笑了笑,这一次笑容有点尴尬。

“真的有那么不堪吗?”

“原谅色?暗示天生自带的,又不是想要什么颜色就变成什么颜色,他们是卡卡星人,又不是变色龙。”

“相貌丑陋?我觉得还好吧,阿凡达也不好看,不照样能卖出一百亿的票房。”

“头顶生疮,脚底流脓?这个是形象词,不是名词。”

“呲牙咧嘴的蝼蚁,似乎有点中伤人了啊。”

“一个眼神,这么强大,怕是大乘期的修士来了这里,都不够他一口唾沫杀的吧!”

小个子男人笑了笑,专心致志的开始清洗盘子,整个人看起来老实木讷,脾气很好,干的活最多,干活也最勤快,很快,他就跟周围的人都打好了关系,所有人都觉得他是一个实在人,偶尔还会讲点荤段子,惹得大家哄堂大笑。

短短半天的时间,小镇上三千多的游客,不挂男女,所有人都知道有一个叫做莫老的人,并且还总喜欢主动跟他靠近,听他将一些奇闻异事。

虽然听起来有点天马行空的感觉,但他的讲的每一个故事,代入感都十分的强,就好像是他亲身经历过一样,特别能够带动观众的情绪。

在他所讲的估故事之中,有一个故事也很是受观众喜欢。

是一个以弱胜强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所有人都不待见的人,但他真正的身份,是某个门派的超级天才,有一天,他遇见了另外一个天才,他遭到了别人的嘲讽,遭到了别人的轻视,遭到了对手的蔑视,遭到了所有人的仇视。

所有人都认为他是一只蝼蚁,所有人都不会觉得他会赢。

事实上,他最后败了,彻彻底底的败了。

甚至被人打碎了肉身,打碎了灵魂。

最后消散在了天地之间。

没错,他死了,但是他也活着,在百年,千年,万年后,他会带着新的身体出来,带着新的实力,拿回属于自己的尊严,把那些曾经看扁他的人,统统杀掉,站在他们的尸体上,载歌载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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