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子,这房子收拾得还不赖,看着怪好看的。”秦晓云施施然地坐下,把那袋子小吃放到桌子上,“这是我刚做的一点蛋黄酥,我带过来给你尝尝!”
“都是胡乱收拾的,嫂子看得过眼,也不枉我忙活了好几天!”清萱翘起嘴角,自己的辛苦得到别人称赞,开心是肯定是开心的。
前几天一直忙着准备认干亲的事,就这些东西,还是清萱抽空在空间里准备了东西,太打眼的不能拿出来,只能找些不显眼的东西。墙上是从库房里找的毛边纸画上竹叶还有其他,贴在墙上。
桌子上的花瓶,其实是以前堂哥在民间淘来的小玩意,不值几个钱,就是看着精致而已。
清萱又客气了两句,主要是针对秦晓云拿来的东西,客人带着东西来的,清萱也不能小气,就去厨房端了一碟子色泽乳白的龙须酥出来,“嫂子也尝尝!”
对做菜的厨艺,清萱也许没有足够清醒的认知,但是点心是真的会做。
秦晓云尝了一点,香酥可口、入口即化,味道还是不错的,她学过的菜品很多,点心这一项倒是没多少。秦晓云抬眼,看着眼前秀丽静雅的姑娘,心里有了一个想法,现在虽然还在抓什么投机倒把,可是事实上过几年,改革开放后,国家是鼓励大家做生意的。秦晓云对自己的手艺很有信心,以后倒是可以从餐饮这方面入手,但是她的本钱是不太够的。做小生意是有点钱了,但是过够了苦日子的秦晓云,钱一到手,就想着买衣服买鞋子的,没存下来多少。
“英子,我看你手艺不错,我呢,也不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见识还是有那么一点的,要不咱们俩合伙开个店吧,就饭店。”秦晓云计划得很好,如果开店,那肯定是要奔着高端走的,这样才能赚到钱,她上辈子四处流浪打工的时候,见过一些很高级的饭店,不仅是卖菜,还有什么餐前饭后甜点,有的饭店的点心简直就是一觉,有的人不吃饭,也要专门去买一份点心,饭店的收入可高了。
“开饭店?”清萱微微一怔,这话题跳跃的有点快啊。
秦晓云兴致勃勃地开始游说,她可是经过新时代洗礼过的女性,虽然过的有点惨,但是说话也是一套一套的。“可不是嘛!咱不能只靠家里男人养,妇女也能顶半边天呢,自己手里头有钱,用钱也硬气不是?你想想,都说民以食为天,不管到什么时候,都离不开吃,是不是这个理儿?咱们开个饭店一定能赚钱的!”
民以食为天,亘古以来就是这个道理,不用秦晓云说,清萱就明白,毕竟她的陪嫁中,就有一座酒楼,那盈利在各个铺子中绝对是占上游的。
“嫂子说的有理,可是现在的饭店似乎都是国营饭店吧?”自己开的餐馆也有,只不过规模小,又比不得国营饭店肯用料,手艺又不如国营饭店的大师傅,赚不了几个钱。
第三十一章 合伙吧
一个国家但凡想要繁荣盛世,那么压抑商人之举就不会是长久之计,严刑峻法适用于国家初期,现在别看对所谓的投机倒把打击得很是厉害,到后来肯定会慢慢放宽政策,只是看具体什么时候。
这是清萱的想法,不过该问的还是要问,做生意嘛,肯定要清楚行情,若是一个只有一时冲动想法的合作伙伴,实在是没有合作的必要。清萱尝了秦晓云带来的蛋黄酥,味道确实不错,想开饭店的想法已经有了初步的基础,就算是手艺一般,那后期还要招大师傅的。哪家酒楼的老板亲自来酒楼当大师傅炒菜的,没有这个必要。
“国营饭店,迟早是开不下去的!”秦晓云先是嗤笑一声,又颇为自信地说,“现在别看投机倒把说出去不好听,其实还不是眼红别人有能耐赚大钱!这过几年啊,什么开店的,卖东西的,倒腾货物的都是能赚钱的!”
正常买卖东西而已,其实当不得什么,很多人会举报投机倒把,大部分是因为现在的确紧致,也不排除有一小部分人得了红眼病,想使坏心思。
还有不到半年的时间,那个什么集团就要垮台,垮台之后,什么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才是主流。现在有些做生意的苗头已经露出来了,租赁个小铺面开个店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未来的事谁能说的准呢!”秦晓云说的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不管到什么时候,除了喜好揽钱的贪官,也就只有商贾之道最是生财。
“等前面到以后就晚了,肯定是要走在别人才能赚大钱呀!”秦晓云想拉个人合伙,当然要尽力游说。
秦晓云苦口婆心地一顿劝,从饭店选址到布置装潢再到菜品设置,是一一陈列出来。
这些想法虽然有些粗糙,但也可以看得出来,确是做了长久打算,依照秦晓云的打算,是想以物美价廉的手艺打开市场,积累资本,然后一步步做成高端。
清萱沉吟片刻才道:“嫂子的想法很好,基本上是趋于成熟的,那嫂子怎么会想到找人合伙呢?若是独揽收益,这可不是一笔小收益。”
“我目前的资金有些不够。”秦晓云脸一红,有些讪讪,不过还是坦诚了自己的处境。合伙人之间,也许各自都有各自所保留的,可是该有的坦诚还是要有的。
“嫂子是个爽快人!”秦晓云的坦诚,倒是令清萱高看了她一眼。见秦晓云的第一面,清萱对她的印象只能说一般,林翠莲也在说此人不能深交。只是,深交不深交的,和一起做生意也没关系,利益是最保险的纽带。“不过,我还有个问题,需要确认一下。”
“既然饭店日后要走高端模式,那么具体是要针对哪一类人群?达官贵人,学者书生,亦或是商贾富豪?是要做成包厢,还是其他?”
达官贵人矜傲,书生清高,商贾巨富。他们所喜爱的风格都是不一样的,带来的收入自然是不同的。
“啊?他们的钱不都可以赚吗?肯定是要做成包厢吧!那些大人物不都喜欢在什么包间里单独谈事情嘛!”这个问题,秦晓云觉得自己的回答很是圆满。
这三类人全部聚在一起,那可真是热闹大了。
清萱点点头,“只是,这样就要多花心思了。既然日后要走这个路线,那么从开始,就不能像路边摊贩靠拢。”
路边小吃,味道胜在新奇,并不能长久作为主食。对于这种食物,自诩为大家教养的人不会吃这些,觉得有失身份。清萱本人,倒是不排斥这些,相反她还很喜欢街头卖的糖葫芦还有小吃。但是,身边的大多数人还是认为,街头叫卖的东西上不得台面。
贵族的尿性,再没有比贵族本身更明白。东西再好吃,来自街头小贩的摊子,他们也不会吃。一个后期高端富丽的酒楼,若是前身只是个苍蝇馆子,估计也没人想去,因为觉得那是草根子出身。
“可是,这样会不会开始没生意啊?”秦晓云有些迟疑,这个时候,人们还没有那么多的闲钱去下馆子,价格订的贵了,会不会赔的血本无归?
清萱微微一笑,手里没什么钱的就算是饿到不行,也不肯到饭店吃饭,相当手里有点小钱的才有那个闲情逸致。清萱还记得上次和陆维东一起去国营饭店,去吃的还不是手里有点小钱的。“愿者上钩罢了。”
秦晓云有些不屑清萱的话,她觉得一个才刚出来的村姑怎么可能比她还有见识。只是她还想拉投资呢,这个想法就在心底过了一遍就抛之脑后,云淡风轻地和清萱讨论具体的计划。
谈话过程中,秦晓云还让清萱叫她“云姐”,说是亲昵一些。
中午的时候,为了证明自己的厨艺,秦晓云还小秀了一把手艺。虽然清萱万般拒绝,但没抵得过秦晓云想要展示的想法,还振振有词,要合伙开饭店肯定要清楚她的手艺几斤几两,要不然也不能放心投钱。
不用再跑一趟食堂打饭,清萱当然乐得省事,既然对方如此热情,那就只好笑纳了。清萱对做菜的热情其实还存在,只是让她偶尔做一下觉得是趣味,经常做那还得了。母妃说过的,偶尔洗手作羹汤那叫情趣,经常下厨,那算什么,又不是老妈子!
陆维东同志呢,在清萱来之后,有幸第一次吃上媳妇做的饭菜,顿时热泪盈眶,激动不已,强烈要求自家媳妇,能不做饭就不做饭,平时就去食堂打饭,实在不行,那就等他回来!理由如下:不舍得媳妇太辛苦。
于是乎,清萱对自己的厨艺始终没有一个清醒的认知。
当吃到秦晓云炒的干煸土豆和肉沫茄子时,清萱在心中大方地给出了赞赏,嗯,就比她本人做的菜差那么一点,就一点!但是说出口的仍然是溢美之辞,“云姐做的菜很好吃。”
对于自己的厨艺,秦晓云还是很自信的,毕竟她有重生光环嘛!上辈子打工的时候,有个在后厨帮忙的小妹妹,是个小说迷,平时总喜欢看什么重生啊,穿越之类的小说,闲着没事还会说上几句,说是有一本的女主重活一世,靠着一手好厨艺,征服好多人的胃,然后开连锁饭店,挣得盆满钵倾。
秦晓云觉得自己可能也是这种情况,不管是谁吃了她做的东西都说好吃呢,顿时更自信了。
第三十二章 商议
已经有了要合伙的想法,接下来当然是要进行考察市场,勘察场地等一系列活动。吃完午饭,秦晓云就先回家了,两个人约好等明天去市里看看行情。
开店当然不可能开在驻地了,驻地里有食堂的,放着一个物美价廉的食堂不吃,多花钱去下馆子,这在大多数精打细算的军嫂那里,是完全不会存在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