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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万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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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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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躺下,珍珍依然觉着李红梅的态度很奇怪,拐了拐丈夫:“喂,你说,红梅嫂子是不是有点怪?”

身旁的男人叹口气,没说话。

“怎么连你也怪怪的。”珍珍嘟囔一句,昨晚刚开荤,按他那“吃相”和跃跃欲试,今晚肯定不会放过她的,可怎么……不为所动,心事重重。

季渊明的情商和洞察力,李红梅掏钱的时候他就知道她的目的了。寡妇改嫁,天经地义,可他还是为好兄弟难过。

但这种难过,在知道她为了顺利改嫁而把孩子硬塞给他的时候,又变得微妙起来。替牺牲的战友养孩子,不是没有这样的先例,他不是不愿意,可本来他愿意,他能主动提的事儿,忽然被人招呼也不打就硬塞过来,他就不是滋味。

这家不是他一个人的家,还是妻子的家,李红梅自作聪明先斩后奏,把他的妻子置于何地?

哪个男人不想有自个儿骨血?他跟小媳妇以后会有,不仅一个,可能是很多个,他怎么能在自己孩子没得到疼爱之前,先把爱分给别人的孩子?他要是连这点亲疏远近都拎不清,那他就不配当父亲。

再说吧,养孩子不是管她吃喝拉撒就行,而是要付出心血的,不是自个儿亲生的,他也没办法保证能全心全意对她,万一让她误入歧途怎么办?这份责任,实在是太重了。

他就像一头老黄牛,被人架上了犁锹,鞭子一下又一下打他屁股上。

“啥?!”果然,珍珍一听李红梅居然打这样的主意,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我可警告你啊季渊明,我不喜欢孩子,更不想给自个儿找麻烦。”

“养孩子不是饿不死就行,还得管她德智体美劳,我连自个儿我还顾不过来呢我,还有季小牛的恩没报……”急得语无伦次。

季渊明也坐起来,拍了拍她肩膀,“嗯,我知道。”一面是好兄弟的遗孤,一面是新婚妻子,他两边都不忍辜负。

俩人都不是怕花钱的主儿,就是因为太把这事当回事,才不敢轻易接下。“要不,你再问问,她那边还有没亲戚?或许有缺女孩的,咱每月给荞荞生活费,半年去看她一次行不行?”

“要是钱能解决就好了。”

“那……咱在这边给她找户人家怎么样?就找能接受荞荞的,反正她前夫指不定是啥好东西,因为不能生育就离婚,以后也……”

季渊明叹口气,那两个巨大的跨越大半个华国带来的包裹,一百块抚恤金,和她有意无意的教珍珍带孩子……无一不是说明,李红梅是下定决心的。

他没好明着拒绝,就是怕她真不管不顾自个儿走了,荞荞扔给不负责任的赵家人,以后怎么办?这可是建国唯一的血脉,是建国做梦都在稀罕的小天使。

珍珍被他辗转反侧也吵得睡不着,烙了大半夜的饼,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沮丧极了,她没少听他说过赵建国的事儿,知道他们是过命的交情,不养对不住兄弟,养了对不住她和未来的孩子。但她知道,自己不能妥协。

不说金钱精力的花费,根本原因是她真心不喜欢人类幼崽,亲生的有母爱滤镜,别人的她是真爱不起来。

***

天刚亮,几乎没眨眼的两口子起床,李红梅已经把院子打扫好了,笑眯眯地问:“弟妹起了,昨晚休息得怎么样?”

林珍珍没好气,也不理她。

季渊明换好衣服,没吃早饭就出门了。

不用上班,跟她一个屋檐下也待不住,珍珍直接出门去,爱咋咋地。她不是圣母,她很现实,她只想报答季小牛的救命之恩,想给他一个温暖富足的家庭。

正漫无目的走着,忽然肩膀被人拍了一把,“珍珍姐!”

杨蕙兰穿着一身崭新的工人装,齐耳短发已经变成了两个小辫儿,肤色褪去黄黑,白了不少,就连眼睛也亮了不少,看起来就是个自信的漂亮姑娘。

“姐怎么一个人出来,今儿不上班吗?”

珍珍点点头,“买菜呢?”

都说吃亏是福,蕙兰吃苦耐劳,从来不计较多干点,很快赢得整个食堂的信任,本来买菜油水这么大的事历来由厨师长和火头把持,前俩月火头不在,厨师长懒得跑,就都让她来跑腿了。

别小看只是买个菜,几角几分的,一来二去跟肉联厂的熟悉了,人家都会送她点不值钱的肉啊皮的,她拿回去,就着食堂用剩的香油鸡蛋面粉,偷偷炸成酥肉,从来不吃独食,次次都给珍珍和丰收大姐送,真是又机灵,又有良心。

就跟上辈子的奶奶一样,有啥好东西都会尽着她,留着她,哪怕只是几块腌鱼。珍珍小的时候觉着奶奶把好东西留给她吃是理所应当,天经地义的,因为她是奶奶呀。后来长大了,知道自己跟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才知道小时候的自己是多么愚蠢。

她曾问过奶奶,明知道没血缘,林父又不孝顺,为什么还要养大她?

奶奶总是摸着她圆溜溜的脸蛋说:“总是条命吧。”

爹不管,娘跑了,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她饿死冷死。

如果奶奶当年没有动恻隐之心,那么可以肯定的,她的命运是多么悲惨,要么被不着调的父亲卖掉,要么扔进深山里喂狼,反正绝对不会有机会长大,一路从幼儿园上到大学。

就跟家里的荞荞一样,爹死了,娘改嫁,但凡还有个好的去处,“好妈妈”李红梅也不至于费尽心机,千里迢迢送来。在这一刻,坚决不做圣母的珍珍,是有一点点动容的。

然而,等她到家,这份动容立马消失殆尽。

门关着,荞荞一个人在炕上睡着,小胸脯微微起伏,炕尾是两个小山似的包袱,也没啥好东西,就孩子的小破衣服破裤子,鞋子也是破得不行了,用几根细草绳勉强牵着……说起来,小丫头还穿开裆裤呢。

珍珍觉着一岁多的女孩,马上就要知道害羞了,最好还是把裤裆缝起来,拉了尿了洗勤快些就是。刚准备下午回白水沟一趟,讨几件来狗猫蛋的旧衣服来呢,谁知道里里外外找了一遍,居然没看见李红梅。

等荞荞睡醒,哭着找妈妈,还把炕给尿了的时候,珍珍终于在孩子枕头下找到一封信和一百块钱。信是李红梅早早写好的,估计出发前就计划好的,大意就是她一个小女人身不由己,求求他们念在跟赵建国兄弟一场的份上,好好抚养荞荞,以后荞荞就是他们的亲闺女,长大一定会孝顺他们,她保证绝不会告诉孩子真相,她顶多远远的看一眼……吧啦吧啦。

林珍珍被气得当场升天,王八蛋。

她想到李红梅自私,但没想到她这么自私!

“妈妈呜呜……呜呜……妈妈……”荞荞坐炕上,似乎是有预感,妈妈不要她了,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小小个人儿居然尿得所有铺盖都湿了,洒水车也不过如此。

关键吧,这辆“洒水车”还特别难哄,任凭她抱着,背着,扛着,用糖,用蜂蜜,用鸡蛋,后院摘花……就是跪下叫小姑奶奶,也没用。她就是大张着嘴,嚎天嚎地。

林珍珍彻底被逼疯了。

两个人大眼瞪小眼,最后是荞荞哭累了,嗓子哑了,哭着哭着睡着了,珍珍才松口气。

“怎么了?”季渊明大老远就听见哭声。

“怎么了,我还问你呢,这都招惹的什么王八蛋,把孩子一扔,拍拍屁股走人,有本事你去把人追回来啊!”

季渊明怔了怔,哪还有不明白的。李红梅这是彻底撂挑子,把烫手山芋甩给他们了,想追?她有本事来,就有本事让他找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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