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当时就明显血气上涌来劲了。这不光是高玩回新手村时的骄狂心态导致的,或者说,凭什么就觉得新手村没有扫地僧?凭什么就判定机关福船一定是新手村?现实有那么贴心?还给准备个新手村?你以为你是谁?
最后,是往昔的银币思路拯救了他,局面确实hold住了,没有阴沟翻船。
可事后思及,还是有些怕怕的。
这好歹是在副本中,要是现实中,在绿星,比如说因为歪果仁的人道主义援助该不该上,跟官方撕破脸,甚至大打出手。
再有理,也变成了无理!
更何况之前就反复说了,理这种东西,从来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没有绝对。
但动手伤人,在当前的普世道德面前,你就是不对。
甚至有可能就是人家设计的一个坑。
人力资源,这四个字一出,就代表人力可以量化,可以标价。
那么用条人命坑他一下是个什么概念?
下驷对上驷都不是,是一本万利,是用瘾君子兑子敌方一将军。
谁赢了?
这得下几个本,赚多少钱,才能把输掉的补回来?
况且,有些东西,能补回来,有些补不回来。
现在,燥气一去,他也就不用担心自己突然犯病犯浑,跑去跟谁当众决斗了。
千金之子不坐垂堂,这个垂堂,不单指现实中的险地,更是指人心算计中的险恶局面。能看穿且不入人心险局,这人格就值千金!
周易扭脸又读档回到了副本中的瀛洲山野。
王孙在呼呼大睡,小呼噜打的还挺有节奏。
这是个有福的。
有福之人不用忙,无福之人跑断肠。
有些人不怎么聪明,但总是能糊涂对地方,虽然跌跌撞撞,但因祸得福、遇难成祥,其背后原理玄奥难明,也只能感叹一声有福!
尽管加入了特别的煞力,令火焰光芒超出三米,就变得完全不可见。但敌方的袭扰还是在黎明前的至暗时刻出现了。其侦查手段,显然很全面。
不过其动用的战力和战术,就显得很一般了。或许是以试探的目的为主,又或许是想通过频繁骚扰疲敌,先期上好货不划算。
总之,就是来了十余头傀儡兽。
其造型风格,巫祝风格浓郁,以枯木、骨头、草,编制成躯壳,内中塞了干瘪的动物脏器,以承载阴灵和超凡力。
编制的倒是挺用心,达到了风俗工艺品的水准,战力就不太行,只比野狼强一线。
即便普通人,有简陋武器,再通些配合之道,都能应付的了。
轮到他,这些玩意自然是班门弄斧。
“玩什么不好,在北阴帝君面前玩诡。”周易心中哂笑。
“来,过来!”都不用施法,就是一声命令,这些傀儡兽,便乖乖的由狼变狗,还懂得摇尾巴。
他看了一眼某个方向,他在那个方向感受到了超凡侧的窥视目光,一如白天时,从那两只小鸟那里感受到的。
他心说:“见到这一幕,窥视者大约会感到一头雾水,同时又震惊莫名吧?哈哈!”
天亮了,睡到自然醒的王孙,看到十多头傀儡兽,顿时一个激灵站起身,迷糊劲被吓的一点没剩。
“这都是什么诡东西?”他惊叫。
“巫祝系的傀儡。”
王孙闻言,很快就意识到这些傀儡已经被搞定,顿时畏惧之心敛去,好奇之心大起。
凑上前细细观看,嘴里不停的发表意见:“看起来很简陋,不过能量产。
以经过特殊炼制生物内脏制作力量容器,这个思路我辈中人也有过,但终究还是放弃了。杀生太胜,性情会扭曲。
可这帮家伙明显搞的有声有色,也不晓得害了多少人。
刑炼灵魂的手段就更不用说了,的确是人人得而诛之的邪魔!”
又疑惑道:“为什么你也可以操控?也通邪术?”
“我靠的是律令封敕,你仔细感受,应该能察觉到香火味。”
周易没有撒谎,只是隐瞒了一部分。
这喝令阴灵的手段,的确能看做是香火道,只不过不是借力,而是本身就相当于香火神,格位却又高于香火神。
因为香火神的力量完全依赖信众借香火传递的信仰之力,而对于跟天道达成协议而诞生的道法神来说,凡世信仰不过是一层皮,瓤子主要还是靠自行修炼提上来的。
王孙尝试着感受,果然感受到了香火味。
“你们九州那边倒真是多才多艺。”昨天跟周易完成了一轮偃师技术互换后,王孙面对周易明显没了当初的拘谨。
周易闻言,裱糊人设道:“不拘于职业纯度,而更注重效力和实用,生存环境所迫。”
“嗯,品出来了。你们的一些专业思路,堪称叛道离经,让这边的那些老头子知道,怕是提着拐棍追打一条街。”
“总好过战场上被杀死。”
“说到这个,我就不理解了,打仗就那么有瘾?几百年了,都不觉得累?”
“不是打仗有瘾,而是劫掠有瘾,死仇生惧。贪婪着、惧怕着,就没办法停下来。”
“有道理,那么眼前这些黑巫傀儡,太阳一出就得完蛋吧?”
“野法淫祀,其法有缺、有漏、代价大,大道正祭,获天道认可,有众信支持,自然不会见不得光。”
周易说着,挥挥手,便有新绿色的光风在傀儡兽身上吹过,窸窸窣窣的响声中,傀儡兽的躯壳就仿佛枯木发新芽,迅速活转,生出大量苔藓地衣般的绒毛植物,甚至夹杂着一些小碎。
过了不久,细如牙签的大量藤蔓,便开始在它们身上密密缠绕。
最终化作一头头荆棘兽,除了眼中的幽光,这时已经完全看不出它们曾是阴邪造物的事实。
“去,抓几只兔子来。”周易这样命令荆棘兽。
春江水暖鸭先知,周边区域的环境如何,这些荆棘兽就能探个明白。
看着一条条矫健奔行而去的身影,王孙露出了艳羡的目光。
使唤奴仆,跟好逸恶劳一样,都是天性,若能得逞,感觉不赖。
周易自己也觉得舒适感十足。
如果使唤的对象同为人类,他不免会心生惭愧。
毕竟他成长的环境,起码还是强调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平等的,再加上他自己前世也是社畜,自然不会像{唐顿庄园}演绎的老爷们那样,觉得贵族的义务之一,就是多养活几个奴仆,自己享受人上人生活的同时,也为泥腿子们提供了一份较好的养家糊口营生。
说白了,周易有阶级观念,但尚未习惯将之在同类之中立起来。
使唤他认可的更低阶级,比如聪明狗子、红衣厉诡这些,他就觉得心安理得。觉得自己牛哔了,混出个人样子了。
他自己也不太确定,这种朴素的尊重同类的态度,还能持续多久。也许某天遇到为了活命而卖身的情况,顺势而为,也就看淡了这一界限。但起码现在,他觉得自己还有些操守,并以此为傲……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