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天微微亮起,舒思穿着一双崭新的木底草面的新鞋,兽皮裙裤管里揣着一张鞋底板,随部落里负责采摘的女智人们出发,浩浩荡荡地朝着海边行去。
水部落到海边之间的距离将近四十里,成年雄性走得快,约莫要走上两个半个小时,成年雌性走得相对慢些,差不多要走三个小时,来回至少六个小时。
光走路便是六个小时,也就难怪江宁愿动用武力去金部落抢夺,也不愿去海边取盐。
前者虽然会有伤亡,但至少能做到一劳永逸,至于后者,那可是会耗费无穷无尽的人力。
对于一个原始部落而言,人力就是资源,像他们这样,出去取盐就是一天,还需得二十个人结伴同行,无疑会给部落增添负担。
经过三个小时的长途跋涉,穿过两条崎岖山路,一行二十人很快抵达海边。
她们今天来的这个位置,海水浅,烂泥多,不好捕猎,几乎没有部落踏足,毕竟时间宝贵,没有人愿意来这浪费时间,而这正是舒思想要的。
她踩着烂泥走到女智人们面前,面带笑容,沉声道:“拿木铲的,你们在那个位置铲出大概我这么长,我这么宽,一个手掌深的坑,用小推车把泥沙运到较远的地方卸下,拿大碗的,你们负责捡柴火烧海水,记得要用棍子搅拌,拿木耙子的,一会跟我去找食物。”
来一遭海边就会有二十个人颗粒无收,舒思自然不可能让这种事情发生。
昨天晚上,在确定今天来制盐后,她便让智人们连夜制作了木耙子。
她们这些女性没有男性的狩猎本领,挖点海螺回去煮汤总是可以的吧?
分工完毕,舒思带着十个拿木耙背背篓的女智人朝较靠近海水的位置走去。
很快,她在一个尾指粗细的小洞前停下,冲左右道:“你们看到这个洞洞了吗,挖下去可以找到好多好吃的。”
说话间,她蹲下身来,用木耙一点一点将泥沙刨开,不一会便得到一只巴掌大的海螺。
那海螺是普通的扇形,一个巴掌大,半个巴长厚,还在朝外吐着水。
“思思,我们知道这个能吃,可是这个太重了,又没什么肉,处理起来也麻烦。”雅加拧眉看着海螺,显然不是很想要这样一份收获:“我们中午吃这个,回去就没必要带了。”
负重来回走六个多小时,还要铲沙捡柴的,哪有力气背这种又瘦肉又少的东西回去。
“那就烤熟了,把肉取出来,带肉回去。”舒思不假思索道。
闻言,众人觉得在理,纷纷加入挖螺的队伍中。
她们现在踩着的是一片烂泥地,而非洁白的沙滩,未免将鞋子弄脏弄坏,舒思早早把鞋脱了挂在背篓上。
烂泥地被木耙子刨出一道道痕迹,只要超过半个巴掌大的螺都被挖走,至于小螺苗,则被丢在一旁。
舒思是个土生土长的水乡人,小时候总跟着外公去海边玩耍,摸螺抓螃蟹的事情没少干,只是她的爷爷是个温和儒雅的老教授,不喜欢她玩得太野,是以等她上了小学五年级,爷爷就以学习为重为由禁止了这项活动。
再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再加上家庭环境的熏陶,她性子也趋于内敛,比起四处去玩,她更喜欢猫在爷爷的书房里看书,除非,哪里有文物展出,她才会提起兴致。
算下来,她已经好几年没来过海边摸螺,只是,比起“业务”生疏的女智人们,她的动作显然要快上不少。
因为海边少有人来,加之贝类并不是很受智人们欢迎,是以,泥地里的螺各个大得惊人。
没一会功夫,舒思便挖出满满一背篓的螺。
她抓着背篓意欲站起,兀地,在泥地上瞧见两道划痕。
那划痕很是新鲜,不像是人为弄出来的,倒像是什么动物爬过的痕迹。
舒思腾出一只黑乎乎的手在背篓上挂着的树叶上蹭了蹭,从裤管中摸到运动鞋鞋底,压低声音道:“小汤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