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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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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酒局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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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别打岔,赶紧说下去,你怎么看出陈于祥有了外遇?好吧,就按你说的,是谈恋爱了?”苏先卉急于想知道答案,伸手又想打连城的肩膀,一见莫莉面露不悦之色,就顺势变成了轻拍,“再卖弄我就不告诉你莫莉的秘密了。”

莫莉一脸娇羞:“苏姐……”

连城嘿嘿一笑,没理会苏先卉和莫莉的互动,继续说道:“一块多功能运动手表不足以说明陈大叔焕发了第二春,那么在很传统的皮鞋之内却有一双很新潮很卡通的袜子,是不是就可以说明陈大叔有一个很会照顾人并且还有几分顽皮的女友呢?”

苏先卉以为连城会说出什么让人耳目一新的理论,不料却只是一双袜子,她大摇其头:“一双袜子什么都说明不了,也许是赠品袜子扔了可惜,陈大叔就不挑剔地穿上了……连城,你要是拿不出有说服力的证据,我可就当你是胡说八道了。”

“别急呀苏姐,我还没说完呢。”连城眨眨眼睛,狡黠地一笑,“好吧,手表不能说明问题,袜子也是强词夺理,那么陈大叔的脖子上有吻痕以及衣领上有口红,再加上他随身的手包中露出了一个杜蕾斯,是不是说明了许多问题呢?”

“我……”苏先卉惊讶地张大了嘴巴,如见鬼一样看着连城,“你长了一双什么眼睛,什么时候发现了陈大叔这么多细节?我怎么一个也没看到?”

“你只顾喝酒了,哪里还顾得上观察陈大叔的细节。知道我为什么不喝酒了吧?”连城自得地笑了,“还有什么问题吗?”

“有,当然有。”莫莉脸红过耳,不过还是鼓足勇气问了出来,“杜蕾斯和吻痕、口红只能证明他和女人亲热过了,不能证明他是和谁亲热,也许他是和他老婆……”

后面的话莫莉说不出来了,羞得低下了头。

“男人和老婆亲热,某个东西肯定放在家里的抽屉里,不会随身携带。老婆就算会留下吻痕,也不会留下口红,谁家女人在家里还涂脂抹粉?最最主要的一点是,陈大叔的头发一丝不乱,去洗手间的时候,还特意梳了梳头,而且他还喷了香水,一切的一切说明陈大叔精心打扮精心准备是为了赴约。女为悦己容,男人也会。”连城嘿嘿一笑,习惯性摸了摸下巴,“一不小心透露了许多男人的秘密,他们听到后,会打死我的。”

苏先卉还是不信,提出了疑问:“为什么陈大叔就不是要去某些娱乐场所,而是一定是在恋爱呢?”

连城哈哈一笑:“有三点足以证明陈大叔是焕发了第二春在恋爱,第一,去娱乐场所,男人不会自备杜蕾斯。第二,也不会精心打扮,因为是交易,他不需要讨好对方。第三,陈大叔不但注意形象,还满心期待,他总是不经意时掩饰不住露出会心的笑容,说明他在想念一个人……只有在恋爱中的男人,才会有掩饰不住的幸福。”

“一个有老婆的人恋爱了,不是有了小三又是什么?”苏先卉眼中满是赞许,“了不起,连城,你成功地说服了我相信陈大叔有了小三。但问题是,陈大叔的私生活和我是不是应该信任他没有直接的关系,你想说明什么呢?”

“我想说明的是,陈于祥是一个隐藏很深、外表忠厚内心复杂的大叔,苏姐,以你的年龄和阅历,如果信任他,你觉得你可以完全掌控他吗?”连城喝了一口茶,清了清嗓子,“关于陈大叔的总结,汇报完毕。”

苏先卉没说话,愣愣地发呆,不知道想些什么,过了一会儿她才如梦方醒:“连城,你是不是暗示我,就算不信任陈于祥,也可以利用他养小三的问题要挟他,让他为我所用?”

连城一头大汗:“我可没这么说,如果苏姐真这么做的话,我要送苏姐一句话……”

不等连城说完,苏先卉打断了他的话,抢先说出了口:“你不就是想说我与虎谋皮吗?好了,不说陈于祥了,说说胡书扬吧……你发现了胡书扬什么秘密?”

不是秘密好吧,是小细节大文章,是以小见大……连城腹诽了几句,却没有说出口,脸上依然挂着淡淡的笑容,说道:“胡二叔的秘密比陈大叔多多了。”

此话一出,苏先卉和莫莉同时震惊。

“不会吧?胡书扬做事做人比陈于祥简单多了,是有什么说什么的性格,我觉得他虽然貌不惊人,但长得显年轻,也阳光,说话办事很直接干脆,不像是有什么秘密的人。”苏先卉质疑连城的判断。

“我觉得胡书扬还好吧,别看三十多岁了,还很正太的样子,长得虽然很大众,至少不难看,眼神也明亮……他怎么会比陈大叔秘密还多?”莫莉也不信连城的话。

连城意味深长地笑了:“如果说陈大叔是一个让人第一眼觉得忠厚,第二眼才发现善于隐藏和伪装的高人的话,那么胡二叔就是一个第一眼觉得貌不惊人,第二眼感觉为人不错,第三眼才会发现他是深不可测的真正高手,就和有些女人是第一眼第二眼美女,但接触久了才知道其实除了长得漂亮之外一无是处一样。打一个不恰当的比喻,把陈大叔和胡二叔当成女人的话,陈大叔只是化妆的手法高明,而胡二叔表面上没有化妆,没有伪装,但你看到的也不是他的本来面目。”

“啊,为什么呀?”苏先卉没跟上连城的思路。

“因为他整容了。”连城调整了一下坐姿,不经意间发现,他在苏先卉面前已经没有了畏惧感,而且他说话的语气也随意了许多,说明他和苏先卉的关系在迅速接近,而苏先卉也是侧着身子坐在椅子上,随意而放松的姿态也说明她没再当他是陌生人。

好,很好的进展,连城心里暗暗高兴,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他的七分运作会成功地进一步赢得苏先卉的认可。

“整容?这个比喻好。”苏先卉一拍桌子,大笑,“说下去,连城,听你讲故事,比天方夜谭还精彩。”

“拜托,我说的不是故事好不好,是真人真事。”连城叫屈,随即又笑了,“胡二叔的高明之处在于他的演技已经出神入化了,达到了不演而演的高度。演员演戏,还要分时间场合和不同的剧本,他不一样,他时时刻刻都在演戏之中。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胡二叔的酒量很好,至少一斤半白酒没有问题。”

“还真是,胡二叔的酒量好得吓人,记得第一次和他喝酒的时候,他用白酒和我拼红酒,我差点没拼过他,连城,你从哪里看出他酒量惊人的?”苏先卉又被连城敏锐的目光惊呆了,她直直地望着连城,心想如果她身边有连城这样一个可以通过细节推断对方秘密和为人的高手,她何愁还在公司打不开局面?

“虽然胡二叔用白酒和段见拼红酒,是故意激将段见。但你们没有发现在饭局刚开始时,在分红酒的时候,谁也没有拿白酒,他却故意把白酒拿到了自己眼前,说明他本来就爱喝白酒。通常情况下爱喝白酒的人,酒量都不小。”

“也不对,胡二叔把白酒拿到自己跟前,未必就是他爱喝,也许他只是收起来而已。”苏先卉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倒不是她故意刁难连城,而是想让连城更好地说服她。只是她没有察觉的是,不知不觉她已经被连城影响了表达习惯,也跟着连城称呼陈于祥和胡书扬为陈大叔和胡二叔了。其实从年龄来说,陈于祥和胡书扬都比她大不了几岁。

“你说得对,也存在这种可能,但是……”连城自信地笑了,“胡二叔拿白酒的时候,习惯性地闻了一闻酒盖,脸上还露出了陶醉的神情,这太明显是爱喝酒的表现。再结合他后来主动打开白酒倒了满满一杯要和段见拼酒的做法,他必定是一个酒量惊人并且爱喝白酒的酒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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