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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朱棣,迎娶毁容郡主我乐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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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大婚之礼,情定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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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金豆子,还真不能不给,这就是古代的复杂社会啊,你必须要防着人家在背后使绊子

这就是为什么,当官的都有贪点钱的缘故,不单单是孝敬上面,下面的人不打点,指不定那天就阴沟里翻船了。

见凝云心神不宁,李逍说道:“咱们做的是好事,没什么,父王、母妃也都不会怪罪你的。”

“吏部尚书之子余钱书,前来祝贺,送来贺礼”

而朱凝云,也是含情脉脉的看着对方。

“好家伙,朱元璋你可真抠,我那制盐法好歹能流传千古,造福万民,就搞个不世袭?看来在明朝除了战功,其他功劳真的拉胯。”

李逍笑着,伸手过去,将八音盒的旋转把手进行旋转,“这样,就能发出音乐出来”

沿着红地毯,新娘朱凝云在万众瞩目之下,身穿凤冠霞帔缓在一众未出嫁的女子、金童玉女簇拥之中,缓缓走来。

李逍将接着分开,轻轻拿起凝云的手,在无名指为她戴上。

没想到在燕王府能看到这样感人的一幕。

太监展开圣旨:“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念尔等情意投合,该女国色天香,李逍学问堪称,令与匹配,择于四月二十五日完婚,赐婚旨意,咸听遵守,特此,钦哉!”

这些话,并不古代。

众宾客跟随来到了李府门前,傻了眼。

李逍根据马和的指示,来带门外迎接新娘。

朱棣和徐妙云二人,也不由心中感动无比。

燕王府,宾客瞩目之下。

八音盒,传出悦耳的音符。

太监接过金豆子,笑的更开心了,小声道:“您放心,到了皇上跟前,我定帮您美言几句”

朱凝云感动得留出泪。

李逍携手朱凝云,就位。

一个深深爱着自己的男人。

朱凝云甚至感觉到,李逍进入了自己的心中,自己能时时刻刻的感受到对方的存在。

终于轮到自己了,李逍毫不犹豫说出了这样的誓言。

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男爵,即无封地,也无食邑。

云桥不远处的凉亭,两人坐在凉亭,携手看着远方。

她很庆幸,自己虽然经过劫难,容貌尽失,可却得到了一个无可挑剔的如意郎君。

此刻,朱凝云泣不成声,这种神奇的感觉,让她以为是真爱的感觉,是高兴,是喜极而泣

“逍郎”

李逍看着对方,深情道:“凝云,从今以后,无论富贵贫穷,无论健康疾病,无论人生的顺境逆境,在你最需要我的时候,我都会不离不弃终身不离开直到永远!一生一世守护你!”

李逍走过轻声到。

李逍将八音盒递给了凝云。

李逍心中喃喃自语。

朱凝云有些自责,当初抢扬州瘦马,是自己的主意。

“三拜春夏和秋冬,风调雨顺五谷丰——三鞠躬!”

“母妃给我的任务”朱高煦回道。

生活中,处处给与一些小浪漫,小惊喜,才能保持爱情的甜度不变。

“凝云,这是我送给你的。”

在这一刻,她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礼毕!新郎新娘入洞房!”

“臣,领旨谢恩!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打发了一圈金豆豆,喜之后,李逍就迫不及待的将门给关了。

昨天已来不及。

朱凝云从身上掏出两块玉佩,她也早已经为这一刻准备了礼物。

“逍郎,你说我是不是做错了。”

便是此时朱凝云的写照。

刚成婚,就有爵位封赏下来?

上一世,每当自己参加同学婚礼的时候,婚礼的司仪都会照理说出这样的一段问题。

这个日子,就这样悄无声息的到来了。

“北平府布政使司何大人,前来祝贺,送来青玉抱香枕。”

李逍身穿绣蟒、纱帽、金带、朝靴带领迎亲队伍,从李府出,进入燕王府。

可上一世,即便新娘新郎说了愿意,可往往因为现实,生活的不如意,也会劳燕双飞,往日的誓言烟消云散。

可以见的,这大女婿的牌匾,是真大啊!

这下,真的没人敢小巧这个叫李逍的女婿了。

迎亲队伍,张罗打鼓,浩浩荡荡,抬着轿子,带着厚重的嫁妆,将新娘从燕王府抬去了李府。

戒指分一男一女,十分精巧,李逍这枚是为金色玄鸟,而朱凝云那枚为金色祥云。

天知道这太监有没有机会在皇上面前说上话。

后面抢生丝,跟蓝玉对着干,也是自己的主意。

“夫君.这戒指,很好看,我很喜欢我会永远戴着它.”

朱棣此时的开心,都写在脸上,和王妃一起将二人扶起,送上祖父:“祝你们永结同心,白头偕老!”

如果上天再让她选一次,给他一次机会。

“新郎官儿,恭喜您啊。”

“凝云,你等着大婚之日,便是你容貌恢复之时,我会让你成为这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夜色逐渐深沉,湖面上漂浮着几片叶子,微风吹来,叶子在水面上轻轻摇曳,仿佛在舞蹈。

整个北平城上下官员,在今日,休沐一天,普天同庆。

在场观看到这一幕的人,终于确认了一个事实。

朱凝云微微颔首,伸出左手,李逍牵着朱凝云的手,拉着她踏过火盆,代表着红红火火,沿着红毯朝着殿中走去。

有这样感觉的,还有李逍。

听我说手牵手。

雕刻玉佩的匠人,手艺也是顶尖,上面的祥云、玄鸟栩栩如生。

微风吹来浪漫的气息。

“二拜日月之精华,万物生长全靠她——二鞠躬!”

见媳妇不开心,李逍掏出一解闷的玩具。

眼前名叫李逍的青年,是真的爱上了郡主,并非贪图燕王府的荣华与富贵权势!

而燕王朱棣,对女婿也是极为器重,明眼人来的时候就发现,隔壁的府邸不叫郡主府,而是叫李府。

那时,李逍就在想,明明作出了誓言,可为何是这样的解决。

“百年好合,百年好合”

殿前有一道碳火盆。

在场的人非富即贵,除了北平的官员,还有各地的驸马,前来祝贺。

话音落下,李逍缓缓转身,看向凝云。

两块玉佩,用的极好的料子,通体翠绿是为帝王绿,绿色浓艳、色正、水头足,通透、纯净、无杂质。

朱棣、徐妙云二人今日皆是喜笑颜开,安排下人迎接宾客。

桥的尽头是一处草坪,那里种着许多植物,草和树木相互交错,营造出一个神秘而浪漫的氛围。

朱高炽则是忙的不可开交,与朱高煦等人接待宾客,引入座位。

每一首情歌忽然充满意义。

李逍心中默默吐槽,随后将铁牌塞入怀中。

“这是何物,好漂亮啊。”

跟我一起走。

李逍跪在最前方,双手结果圣旨。“臣,领旨谢恩!”

如果是自己,既然说出,就要做到,这才是真男人!

李逍二人,朝着正坐上的朱棣和徐妙云鞠躬拜礼。

“嗯”

李逍也发现了,只要两人越甜,积分才能获取越多。

朱凝云的目光瞬间就被吸引了。

李逍领会,摸出几粒金豆子递了过去。

“凝云,你就别担心了,没事的。”

马和高呼:“二拜高堂。一拜父母养我身——一鞠躬!”

“逍郎,我们心灵相通,就连图案都如此相似.”

戒指凝聚在一起,组成了一个玄鸟祥云图案。

他揉了揉发红的眼眶,高呼:

“二哥,你怎么不走?”朱高燧问。

“二哥、三哥,你们怎么不走呀?”

李逍双手接过圣旨,同时还有一铁牌,上面记载着李逍的名字,爵位,还有功劳。

朱凝云十分感动,回来这段时间,李逍忙碌了许多,但他心里是一直惦记我的,忙里偷闲,还给自己做了这小玩意。

“礼部左侍郎之子张全迈,前来祝贺,送来贺礼琥珀一块。”

功劳就是制盐有功。

不过李逍现在别的没有,就是有钱,根本不在乎

此时,燕王朱棣、王妃徐妙云坐在上座。

一到夜晚便在月光下闪烁着柔和的光芒。

并非郡主的婚嫁,而是如普通人一般,真把女儿给嫁出去了!

“逍郎,你名字带逍,在我心中,你犹如逍遥的玄鸟,而我愿为云,永远在你身边,陪你翱翔。”

男人最值得称赞的事情,便是洞房烛夜,金榜题名时。

“.”

感情,都是带着任务来的啊。

朱高煦掏出一把金豆子递了过去,“去去去,二哥、三哥有任务在身,你们先走。”

小朋友们拿着金豆子立马就溜走了。

而朱高煦和朱高燧两人,则开始躲在墙角,听声辨位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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