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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朱棣,迎娶毁容郡主我乐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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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枉费本王的良苦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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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逍点头道:“当然可以.不过我还没有抄写完.这草纸你不嫌弃的话.还是等我抄写完再给你吧?”

更为关键的是,无论力道大小,线条始终差不多粗细。

李逍如实答道:“暂时不要透露,是我刚研究出来的。”

于是乎他便开始根据回忆,写出自清朝的红楼梦。

你教我写毛笔字,我教你写钢笔字。

朱凝云十分有耐心,一点都不嫌麻烦。

这些都是以前自己在大树口村里面写的.红楼梦!

没错,那时候的李逍想要在历史上留下些什么,另外赚点钱。

“这”

李逍起身,准备送凝云回永安阁。

朱凝云也是极为聪明,一学就会。

朱凝云瞧了一眼,指向那纸张道:“逍郎,你用什么笔,才能写出又小而又纤细的字啊?”

李逍紧紧握着她的手,将首饰放在她的手心,合上。

随后将金凤鸾送来的彩头拿了进来。

朱凝云又发现了,李逍桌面上的钢笔字,是抄的那些扭扭捏捏的毛笔字写的文章。

朱凝云不想对方太累。

“这场比赛是我们一起出力赢下的。”李逍将首饰递给了她:“这些首饰归你,银两就归我了。”

“嗯逍郎我都听你的.”

认真说道:“这是我们第一次共同得到的东西,要好好保留着,以后我要让你戴着给我看。”

这也太流畅了,很轻松的就将字写了出来。

朱凝云对这个钢笔越发的喜欢。

笃笃笃——

“逍郎,我来帮你抄写。”

“现在来了这边,我想用好一些的纸张抄录下来。”

就如此。

“免得时间长了,遗失掉了。”

这时,下人前来敲门。

朱凝云激动道:“若是此笔能够普及,对于大明朝来讲,这将节约多少纸张,也无需磨墨这些繁琐之事”

“逍郎,这钢笔是你做出来的?”

作为文科生,四大名著他都很熟悉。

李逍虚心的点了头。

“咦这是什么?”

朱凝云爱不释手,又在纸上开始写字。

“凝云,分赃啦!”李逍坏坏一笑。

“逍郎,练字非一朝一夕,不用气馁,明日我再来。”

说着,李逍将钢笔和墨水递给了凝云。

她想要帮李逍将弥补缺点,默默的帮助他。

东西可不少,分别是价值一百两白银的凤尾金步摇一幅。

价值三百两白银的点翠镶红玛瑙凤头步摇一对。

“嗯,你也累了吧,我送你回去休息。”

他想看看,李逍写的到底是什么。

然后耐心教对方如何使用。

说着,他将钢笔拿了出来。

“钢笔?”

“那真是可惜了。”

李逍摇头道:“凝云.这玩意没法量产,我只能制作出一支出来。”

“分什么账,搞得我们跟强盗似的”朱凝云小声道。

很是有纪念意义。

李逍的钢笔字,就是正楷,十分漂亮。

这样一来,两人几乎相反了。

想要超过咱这几十年的箭术,弯道超车的话,只有火器了。

给了你两千两银子,应该能琢磨出点什么把?

可最终.他发现,这小子是沉迷女色了.

整日跟闺女腻歪在一起。

“可恶,枉费本王的一片良苦用心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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