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玫瑰咯咯笑了下,如果说叶凡内向,恐怕这世上就没外向的男人了。
不过话说回来,被叶凡当面拒绝,血玫瑰心里还真有些不是滋味,毕竟以她美貌和背景,想和她谈心的男人数不胜数,唯独叶凡这家伙,一点面子不给她。
微微思忖了下,血玫瑰凝视着叶凡道:“叶先生,我知道你对我今天的做法感到不满,不过你放心,我这次找你只是以朋友的身份,请你吃个饭而已。”
看着女人一本正经的模样,叶凡面色有些挣扎,最终还是妥协下来:“行吧,你等我一下,我换双鞋子。”
大概五分钟后,叶凡跟着血玫瑰来到了小区楼下,这次血玫瑰没有带司机,是自己一个人开车来的。
等叶凡上车后,血玫瑰便打开了音响,一首beyond的老歌《光辉岁月》悠扬高亢的飘荡在车厢里。
叶凡听过的歌不多,这首歌恰好是他喜欢的歌曲之一,这首歌是beyond献给南非黑人人权精神领袖曼德拉的一首对自由的颂歌。
正如歌中所传达的那样,追求自由的人会老去,但自由的信念永远不会老去,追求自由的人的每一天都是光辉岁月!
歌曲听了一首又一首,叶凡才意外的发现,血玫瑰的车载cd里都是一些经典的老歌。
“看来你很怀旧?”叶凡微微一笑,目光撇了撇身旁的血玫瑰。
“老歌有味道、有情怀、值得回味,现在的流行歌曲反倒是图个新鲜,却不能保鲜。”血玫瑰颇有意味的感慨道。
“恩,你说的有道理,本来我以为大桥未久很漂亮,有身材有脸蛋,可是她的作品太少了,不够看,我才觉得身经百战的女人更有味道,耐人回味。”叶凡一脸认真地说道。
听到叶凡这话,血玫瑰登时一愣,片刻噗嗤一笑道:“叶先生,你还真幽默,两个不同领域的事情都能混为一谈,还说的字正腔圆,厉害、厉害!”
“哦?原来血小姐也知道大桥未久啊!看来这方面你也有涉猎啊。”叶凡眉头一挑,嘴角露出了一丝坏笑。
“这有什么,难道只允许你们男人放火,就不允许我们女人点灯了?大桥未久的表演自然不做作,不会太矜持又不会太过,反倒是更有代入感,是个很好的演员。”血玫瑰妩媚一笑,毫不尴尬的评价道。
叶凡没想到血玫瑰这么老道这么开放,要是真能发生点什么,这女人技术一点很给力,说白点,就是活好呗。
“到了。”
车子停了下来,血玫瑰解开安全带,微微一笑,率先下车。
“看来血小姐还真是随性,我以为凭你的身份会带我去些高档场所,看来我猜错了。”看着眼前那霓虹灯闪烁的大排档,叶凡隐隐有些意外。
“有身份就一定要去高档场所么,我倒是觉得大排档更有味道,你说呢?”血玫瑰说着,白皙的小手优雅的挽住了叶凡的胳膊,举止很是自然。
不知为何,叶凡突然觉得身边这个风情万种的女人像是变了个人似的。
不再那么让人讨厌,反倒有了一种很亲密的错觉。
沿着河道,生意红火的大排档如同一条盘卧的长龙,一眼望不到头,各色的帐篷,大小不一,五光十色的霓虹灯,照亮了来往的行人。
闻着凉爽的河风,血玫瑰的脸上挂着一抹浅笑,似乎很享受这里特有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