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突然停下来,赶车的下属道:“主人,外面又有人拦路。”
他们回江南的路上遇到过不少人,那些人打扮成劫匪的模样,黑布蒙面,完全不露身份。
簪花巷的每个人都知道,这些人是外面那些江湖门派派来试探他们的。
兰锦无聊道:“这一批又一批,也没有点新意,每次要么是拦路打劫,要么直接暗杀,我都看腻了。”
他从马车中出来,看到前面那几个人。
今天过来拦路的,还真和往常不一样。他们穿的不是同款黑衣,而是普通的常服,也没有蒙住脸,直接以真面目示人。
倒不是他们有多么光明磊落,这些人身上都带着伤,是被腐蚀之后,如同烫伤烧伤般的可怕模样,他们有的伤的是脸,有的伤的是四肢,分外狰狞可怖。
兰锦看到这些人,就知道他们是怎么回事了,暗自觉得庆幸,还好沈映雪没亲自出来,不然就要被吓着了。
他面带微笑,语气一如既往地阴柔:“你们几个又是来做什么的?”
“怪我们兄弟几个有眼无珠,得罪了花主,惹了这一身伤,如今想过来赔罪,也请您高抬贵手,赐下解药。”
“你们倒是不客气,我也不绕圈子了,我这药性烈得很,虽称不上见血封喉,但也无药可解。你们来找我要解药,那还真是找错人了。”兰锦笑着说,“退一步说,就算我真拿出解药,你们敢用吗?”
那个头发掉了大半,半张脸都血肉模糊的人毅然道:“敢。”
“好啊,有魄力!”兰锦丢出去一个瓷瓶,“尽管涂,让道,别误了主人赶路。”
那几个人拿着瓷瓶,慢慢让开,看着马车远去。拿着瓶子的那个男人,打开塞子,嗅了嗅里面的味道。
微甜,带着芬芳的花香,又有一种血一般的锈味。
“如何?”锦衣男人从后面走出,他手上拿着一把折扇,轻轻扇动,没有闻到有什么奇怪的气息,颇为忌惮地看向那个瓶子。
这人正是祝让。
那个秃头男人说:“就是这个东西。”
祝让嘴角勾起一抹笑意,接过那个瓶子,看着秃头男人身上的伤,“花主的脸,应该就是被这东西毁的吧?也不知他的腿,又经历了怎样的磨难。”
真可怜啊。
可就是这样的一个男人,令祝让忌惮不已。
祝让说:“继续派人跟着,花主的一举一动都要看清楚了,若是有贻误之处,那就等着领罚吧。”
他身后的几个暗卫,悄无声息地跟上了前面那辆行驶并不快的马车。
兰锦从外面回来,沈映雪问:“都解决了?”
兰锦道:“只是一些不起眼的小虫子,不是什么难事。”
“那就好。”沈映雪看着猫猫头教白发美少年学习医术,自己也在旁边看了一会儿。
他在玉鼎山庄的时候,江寒枫也教过他几个穴位。沈映雪隐约有些印象,就是如果让他直接说,可能说不出来,但要是被人点了穴,他就知道该如何解。
武学和医学有一点重合的地方,沈映雪听着兰锦介绍那些草药的药性,也跟着记了一点。但是草药在沈映雪眼里也有马赛克,当不得真。
他看了一会儿兰锦讲课,默默打开了动漫。
这样就不会暴露他两眼无神目视前方,仿佛被幻觉勾住了视线。
就在沈映雪看动漫的时候,江寒枫也在观察他。
此时的花主看起来就像个再普通不过的父亲。自从被正道的那些人弄坏了斗笠之后,他就没有遮挡过自己的容貌。
他目光沉凝,带着些许宠溺,鲜艳的红色斑纹也少了几分诡谲妖娆之感。花主唇边带着笑意,眼睛微微弯起,眼角浅淡的细纹让他看起来分外温柔。
江寒枫的心好像漏了一拍,但是他说不上来,为什么会这样。
江寒枫最初听到花主的那番话非常震惊,几天过去之后,他时常会想到花主说话时的神态和语气。
凌云活不了多久了,可能比花主更早离世。
他如果嫁给凌云,就相当于舍弃了一切,来到簪花巷。但是簪花巷与他无关,依然是诸成玉和韩敬的。
江寒枫知道,这是花主的好意提醒,可是他忍不住心猿意马。
如果他可以照顾凌云,送他离开人世。
再留在花主身边,与花主相伴……
他怎能这般三心二意?!
可,若是他和凌云始终不曾在一起呢?
凌云不懂情爱,他也没有对凌云许下承诺。只要照顾好他一生,应该就可以吧?
他不必以凌云的夫君,或者妻子的身份照顾他……如果花主可以接受他的情谊……
江寒枫心乱如麻,因为他知道,花主绝不可能接受他的情谊。
江寒枫乱糟糟地想了一通,深深叹了口气。
他这样三心二意,悖德乱礼的人,配不上凌云,也配不上花主。
他决定收收心,绝不能再对花主和凌云有那样龌龊的心思。他接近花主和凌云,是为了那份责任,不是想趁机占便宜的。
还是把精力放在练剑上最好。
“主人,主人。”兰锦碰了碰沈映雪的肩膀,轻声唤他回神,“已经到江南了,今日先在客栈住一晚,明天就能回到簪花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