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少微见许莫穷脸色臭了起来,想到之前凌霄对他提的要求,这件事,他让许莫穷同意了,才作数。
是以,他找准了拿到飞机修理厂这块地的时机,才开口,一是趁他高兴,二是,怕提早了,这块地就到不了他手里了。
“莫穷同志,你放心,我会照顾好凌霄的,这是我的承诺。”
“叫什么莫穷同志!”
许莫穷有些来气,瞪了他一眼,坐回到藤椅上,热得把军大衣抖到椅背。扫了眼这个看起来还算可以的便宜女婿,不过,听凌霄说,程少微在灯塔国过得其实很好,可能如果不是遇见她,也不会想要回国。
毕竟,之前留学海外的读书人,也不是没有选择永居异国,不回来的。
他能有这样的胆识,值得欣赏。
“首长?”
程少微觉得,许莫穷对于称呼这个事情,一直让他改来改去,以至于每次他都得记着上次说的是什么。
“叫什么首长!”
“那……”
“叫爸。”
程少微:??!
——
就这样,许凌霄被卷了铺盖,从许家的小宅,搬进了科学院的家属大楼。
原本以为自己没什么东西,结果一搬才知道,全是书。
可累死她了,一度说不想走了,程少微只好赶紧哄:你不用动,我来搬。
许凌云恨不得十八里相送,想她妹妹年纪轻轻就这么托人了,眼泪就开始在眼眶里打转,但最后还是让许凌霄哄回去了。
程少微住的这户家属房,一室一厅,大概四五十平左右,客厅角落里挪出了一个地方作厨房,程少微吃惯了西餐咖啡,偶尔生火也没什么油烟,当然,比起做饭,他可以勉强自己吃食堂馒头。
许凌霄也是这个观点,做个饭累死了,有这功夫她能多看几页资料文献。
两人交代完彼此的生活习惯后,眼看就日落月升了,许凌霄忍不住道:“我怎么感觉,我们俩呆在一起,会饿死。”
程少微站起身,走到厨房:“放心吧,有我在。”
许凌霄见他挽起白衬衫的衣袖,一副要准备做饭的样子,想他一个大少爷,做这种事实在勉强:“要不我们回家吃吧,我姐做的面条可好吃了。”
“你打算一辈子回家吃?”
许凌霄跟上来时,程少微侧身看了她一眼。
“那、那先度过这段苦难时期嘛。”
她也好回去盯着她姐,此时见程少微揭开铝盖,忽然,一片水蒸气冒了出来,许凌霄鼻子动了动,就看到锅里热着几个包子,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你是田螺先生吗!”
他从锅里将蒸笼拿了出来,放到小桌上,再挪来椅子:“门钉肉包。”
许凌霄难以置信:“你怎么会做这个!”
“尝尝。”
他眼里带着一切尽在掌握中的笑意。
许凌霄撕开肉包,内馅里是油脂满满的肉糜,混着洋葱的香气,扑鼻而来。咬下一口,顿时齿颊生香,是肉汁香啊!
“回国前,爷爷让我来首都后,找一个满清宫里出来的厨子,就离紫禁城不远的胡同里,老师傅现在鲜少出山,只带一个徒弟,就是他儿子,做的是国宴差事。”
许凌霄让他说得一愣一愣:“那,这菜?”
“我拿了爷爷的名帖,他早年受过程家恩惠,所以,接下来,每天的晚上,周末两日,他都会差人送饭过来。”
听到这话,许凌霄“蹭”地站起身,嘴里吃着包子还鼓得圆圆的,程少微见她在找什么东西,略一疑惑,就看她从包里拿出了钱和粮票,放到他面前。
“都给你,拿给那位御厨,程少微,我上辈子都没享过这种福!”
听到这话,他笑了声,目光缀着她,眸色沉沉:“我们来日方长。”
要想拴住一个人的心,就得先拴住她的胃。这个道理,男女通用。
两人刚吃完饭,忽然,屋门让人敲了敲,程少微正要起身,许凌霄“蹭”地就站起来了,道:“您坐,我去看看。”
所谓吃人嘴短,也是这个道理。
门逋一打开,许凌霄却没见人,走道上,只有从房间里透出来的光,正当她要回去时,忽然,裤脚让人拽了拽。
她今天穿的是迷彩军裤,脚上蹬着靴子,是以军裤上的口袋就特别好抓,许凌霄下意识一收脚,低头,就看到一个扎着羊角辫,仰头看她的女孩。
一双眼睛,乌溜溜的大。
“姐姐。”
她心头一跳,转身往屋里看,就听这小女孩脆生生地又喊了句:“叔叔。”
许凌霄心里冒出了一个微笑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