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如此!黄巾贼十万之众,每日只怕要吃掉一座山的粮草。”
“刘军侯不愧百战百胜,真是一句话就说到点上了。”
鼓舞起了豫州军诸将的胆气,刘烨松了一口气,其实黄巾贼虽然人数众多,但是装备落后,阵型松散。只要鼓起勇气,一只官军战胜两到三倍于自身的贼军并不难,否则皇甫嵩三大中郎将怎么凭借万把人就先后平定叛乱呢。
“今日某杀进重围,隐隐约约观察出黄巾贼的粮草在东大营之中,只恐打草惊蛇,再引得黄巾贼重兵防守,那便得不偿失。”
其实刘烨今日往来冲杀,已经猜到了黄巾贼的粮草所在,只不过未曾准备火把油脂,如果贸然行动,波才肯定会调拨重兵,防守粮草。
陈翼眉头一皱:“烧粮草的确是个好计策,只不过我等总计不到五千人,只怕心有余而力不足。”
刘烨哈哈大笑:“子云兄不必担忧,皇甫郎将已经向朝廷请援,不日之内援军便到,我等合军一处,必可破贼。”
陈翼听到这里,也就闭上嘴不再多说。刘烨既然已经胸有成竹,自己身为豫州诸军首脑,要是临阵后退,以后谁还看得起自己?
刘烨忽然站起身,向帐外喝道:“拿酒来!”
帐外有人应了一声,不一会儿便有一名亲兵搬进一坛酒水,刘烨接过之后开封,而早就有士卒拿着陶碗放到了豫州军诸将面前。
陈翼大为不解:“刘军侯,这是?”
刘烨并不说话,只是拔出腰间环首刀,吓得豫州军诸将差点儿站了起来。不过刘烨自然不可能大开杀戒,而是在掌上轻轻划过,一抹鲜血顺着刀刃就流了下来,刘烨把手伸到了酒坛上方,热腾腾的鲜血顿时滴了进去。
“我与诸君今日歃血为盟,戮力破贼!有胆量的就请把血滴进坛中,没胆量的便请回吧。”
听到刘烨这话,一名身材高大,面色黑黝黝的军司马喊一声好,走到刘烨面前,拿过环首刀,二话不说就在自己掌心划过,把血滴进了酒坛之中。
“刘军侯说得好!咱们都是大汉官军,若不杀贼,岂不成了吃白饭的?”
豫州军诸将本来还有些犹豫,不过有了一个人起头,剩下的哪个愿意承认自己是胆小鬼?七八个军侯军司马纷纷上前,一刀划破掌心,啥时间一坛酒水被染的表面鲜红。
陈翼则是一愣,这才反应过来,看向刘烨的眼神则是一阵敬畏。
太厉害了...这个刘烨以言语激的豫州军诸将同生共死,是无可阻挡的阳谋。他陈翼要是不同意反而会被手下人看不起,这下他是不同意也得同意了。
陈翼面色复杂的拔出环首刀,同样划破掌心,将鲜血滴进酒坛之中。
刘烨亲自举起酒坛,给陈翼等人倒酒,每个人碗中泛着红色。刘烨举起自己的一只陶碗,二话不说和血吞下,入口便有一股浓厚的血腥味,不过他也不在乎,咕嘟咕嘟全都喝了下去。
豫州军诸将见到刘烨如此豪迈,一饮而尽,当即哈哈大笑,一起举起碗把血酒喝了下去,再看看周围的这些同伴,一股亲切感油然而生。
歃血为盟,可就是兄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