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义务催促
任真此话一出,王风顿时一滞。
「啊?我怎么又迷了?」
「公诉人说的是,没有违反救助义务,但违反了喝酒不能开车的义务,所以不构成冲突?」
「有理!」
「律师说的是,是不是既违反救助义务,又违反喝酒不能开车的义务,才算是构成法定义务冲突?」
「也有理!」
「听起来好像是一样的啊?」
「废话,律师的前提就是,按照公诉人的逻辑思考,其实都是公诉人的意思,能不一样吗?」
「律师这么一说,我好想发现哪里不对了?」
被王风和任真绕晕的网友们,此时好像有了些头绪。
“任律师其实是把公诉人的逻辑又捋了一遍,从反面的角度列举了这个逻辑下的义务冲突。”
张紫瑜若有所思,不知道是在给观众解释,还是在说服自己。
“这个逻辑乍一听好像没什么问题,但仔细想一下,其实是根本不成立的。
如果赵凯不履行对孩子的救助义务,就没必要醉酒驾驶机动车。
可如果赵凯喝了酒还要开车送孩子去医院,就一定不会违反父亲对儿子的救助义务。”
张紫瑜的眼睛亮了。
所以公诉人的逻辑,本质上就是在耍流氓。
怪不得任律师说他在诡辩!
张紫瑜的解释,让部分网友恍然大悟。
当然,更多人还是没有理清。
毕竟这个逻辑确实太绕,如果不是任真通过举反例的形式强调了一遍,就连张紫瑜这样的法律人都没有第一时间意识到不对。
法庭中,法官也听出了任真的意思,忍不住剜了王风一眼。
怎么能在法庭上说出这样的观点?
在徐扬帆看来,王风这有点为了定罪不择手段的意味了。
虽然出于工作性质可以理解,但也要分情况的。
像眼下这个案子,有必要这么穷追猛打的吗?
被任真打破了逻辑,王风双手紧紧的攥住,显然心里很不平静。
“公诉人所说的这种冲突根本不存在,所以其中的逻辑显然有误。”
任真脸色平静,不慌不忙:
“而事实上的法律逻辑是,赵凯的儿子高烧不退,赵凯面临着法律规定的危难情形,此时有两个选择摆在他面前。”
一根手指竖起,旋即缓缓放平,指向了旁听席中,杜静静怀中那个熟睡的孩子:
“一,对孩子的高烧不管不顾,任其烧下去,等救护车过来或者等打到车再去医院,在这种情况下,赵凯是一个不酒后驾车的合法公民。”
徐扬帆的嘴角抽了一下。
这律师也太损了。
你这不就相当于在说,按照公诉人的逻辑,赵凯是一个冷血无情但遵纪守法的人吗?
在这样的情况下,赵凯是守法的好宝宝了,但你把法律置于何地?
法律就是冰冷没有温度的了吗?
任真这句话,看似描绘了一个冷血的父亲形象,实则是在暗地里戳王风的脊梁骨。